有个商人在一家客店投宿。他怕银子夜里被人偷去,便全部包起来,对店主说,里面是砖头,暂放在店里。第二天商人上路,取出包裹打开,里面真的是块砖头,银子连影儿也没有。他无路可走,只好到县衙击鼓鸣冤。
一无人证,二无物证,店主一口咬定不是他偷。县官想了一下,命人在他手心里写个“银”字,叫他到太阳下面晒,说:“如果字晒没了,银子就是你偷去!”店主暗暗好笑,立即照办。
县官又把老板娘传来,对她说:“你丈夫已经招了供,你还不招?”跟着,他又隔窗问店主:“银子(字)还在吗?”店主连忙答道:“在,在呀!”老板娘一听,以为丈夫真的招了,慌忙将藏银子的地方说了出来。县官马上派人押她去取回银子,断回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