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吴国人张举在句章(今浙江余姚东南)当县令时,遇到一件人命案。死者之弟告嫂子杀了哥哥又放火烧房,诈称丈夫死于火灾。张举命人找来两头猪,一只杀死,一只还活着,分别做好记号,然后把它们一起放进柴堆里烧。火灭后,取出两头焦猪检验,活活烧死的,嘴中有灰;而死猪口中无灰。接着,他又命人查验被杀死者的尸体,那死人口里果然没有灰。张举提审那妇人,大声道:“你丈夫不是被火烧死的,凡被活活烧死的人,烟熏火烤,呛得喘不过气,大口呼吸,必然口中有灰。而你丈夫口中却一点灰尘都没有,快快从实招来。”那死者的妻子,不得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