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王朝间的对话:朝鲜领选使天津来往日记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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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阴晴史》导读下卷(6)

原书“嘱转交石汀通事金姓孙、李致昌自北京来、传鱼校理(允中)及首堂(李应浚)书”断句有误。李致昌不是通事,口语不通,从北京不能自己赶来天津。

原文“即送性孙于海关署”里的“性孙”当为“姓孙”,即指通事金姓孙。

现在,即将回国的从事官一行滞留于天津的大直沽附近。大直沽的小孙庄后来是周家的祠堂“周公祠”所在地。周馥的家庙现改建为“荐福观音寺”。

从鱼允中的角度来看,俄国人欲与朝鲜建立陆路上的通商关系,对朝鲜王朝来说有潜在的危险。而阻止此次朝俄通商协议的签订,首先就要从书信开始。也就是从书写开始。以书写阻止书写,这就是朝鲜文人的典型思路。

“初三日,晴。送通事金明述及仁石,于华裕局持库平银四十两来。即请贷于招商局唐景星者也。所贷合为库平银一万两。内所当用者,北京和丰债银一千两、东局债五百两、南局债三百两、前加下五百余两、问议官一千两、别赉咨官一千五百两(两条皆遵自上处分。原注)、出去工匠报债六十两、镪水手器赏银十两,又琉璃器械四十两、朴奎成将洪万吉枢(当为”棺”字。笔者)出去路资百两,合为五千两。所余五千两内,两局人员、工徒自二月至九月颁银为三千六百余两。所余不过千余两。来头几月,何以支过?不得己(当为”已”字。笔者)于四朔银中,各除几许,为自六月至十月每朔三分一差下之资。实颁银为二千零八十两矣。”(〔韩〕金允植《阴晴史》下卷,第151~152页)

原书上有注曰:“负债额”。

原书“所贷合为库平银一万两内、所当用者”断句有误。

原文“北京和丰”即是“北京和丰局”。

原文注“两条皆遵自上处分”是说,“问议官一千两、别赉咨官一千五百两”的两项花销,都是遵照上级的指令发给的。金允植已经交代过,来中国的朝鲜官员都没有现银。所以,问议官和赉咨官的到来,就需要在华的金允植等提供金钱方面的方便。

金允植率领庞大的留学生队伍在天津,而朝鲜王朝却无法提供相应的经济支援。尽管中国方面几乎不收取任何费用,朝鲜方面也没有提供其余的银两。金允植只好在花销方面斤斤计较。从农历二月至五月,金允植已经四个月没给部下发钱了。现手头虽有贷来的现银,但四个月就要发放三千六百余两。他只好先发一部分,剩余的银子留作六月至十月发放金。这些银子也只够六月至十月发放金的三分之一。从日记中我们可以看到,金允植到天津以来,半年中他自己几乎没有买过任何东西。其奴子所买,也不过是应季食品或者最简单的日用品。

“初四日,晴。热。送人海关署,诗(原注:持。)答书而来。书云:

前日奉手书及寄示鱼一斋函,均领悉,并呈制军阅过矣。

俄人请议约,乃是极好机会,亦事理之必然者。若不准其陆路通商,在未换约之先,尚可□(此处缺一字。笔者)词。既换约之后,恐无此公法也。且损益利害,不在通商与否。俄人现只请换约,并请派员在交界会议。尚未开说出陆路通商。然陆路,不能不设官通商。以理度之,似难过绝。即中国互市一节,前傅相与王钦宪只露出顾念咸镜难御供应之意,欲为设法,减除需索。并未许禁止两国边民,不(当为”互”字。笔者)通有无也。昨马观察东行,己(当为”已”字。笔者)属将中国通商情形及俄人将欲议约各节,面商贵国枢府诸公,从速指定回信。

手复匆匆。不尽欲言。并候日佳。”(〔韩〕金允植《阴晴史》下卷,第152页)

从内容看,此处的回信当是周馥给金允植的。原书“俄人现只请换约、并请派员、在交界会议、尚未开说、出陆路通商、然、陆路不能不设官通商”断句混乱。

原书“并未许禁止、两国边民、不通有无也”里的“不通”当是“互通”之误。

周馥作为一个清政府的高级官员,对于通商的态度值得注意。首先,他认为“俄人请议约,乃是极好机会”。把俄国人要求通商看作是朝鲜发展的绝好机会。其次,周馥认为,“且损益利害,不在通商与否”。其开放的观念在1882年的中国确实是难能可贵的。

“初五日。晴。热。此间人,最重端阳。与元朝相同。送名帖如拜年之仪。前三日,各厂放工。士女皆盛服行游。或烧香神庙,或观剧场戏。在在如云。馆中学徒皆赴城观光。

独坐馆中,天热不减三庚。绝无避署之处。羁怀尤觉无聊。适有卖梨者,荷篮而来。使顺得买二个梨,涤烦渴。见一篮有物,裹以竹箨,成三角,如菱形(若我东之猫卵囊。原注)。开视之,乃糯米饭,渗以糖屑。置蒸黍、枣一片。可知其为角粽。即端阳节食也(原注:天津城中,甘苽、桃子、林檎己烂漫矣。)。

学徒之还,开(当为”闻”字。笔者)津河两岸,饬( 。原注)龙舟,喧鼓乐,为竞渡之戏。此皆楚俗。北方亦有之。

《关防海新论》,布国希理哈撰书。凡六本。述南北花旗攻守之事。详论海防形便。使天下人,知其利病。亦有心人也。

送通事金明述于招商局,问唐景星观察病情。送土仪六种,兼贺午禧。”(〔韩〕金允植《阴晴史》下卷,第152~153页)

原书上有注曰:“中国之端午节”(韩文),“关防海新论”。

原书注解里“天津城中、甘苽·桃子·林檎己烂漫矣”之“己”当为“已”字。其中的“林檎”在天津俗称“沙果”。是比苹果小些的常见水果。

原文“与元朝相同”的意思是,天津人把端午节看作是和大年初一一样重要的节日。

原文“竹箨”的本义是竹笋外皮。这里是指芦苇的叶子。天津附近到处是芦苇,而竹子却是稀罕之物。

按照金允植的理解,“此皆楚俗。北方亦有之”,端午节是中国楚地的风俗,现今北方也很普遍了。天津这个地方,“最重端阳”,把端午节看得很重。天津过端午节的风俗,和楚地一样,主要是赛龙舟和吃粽子。

金允植是高宗派出来的使节,尽管他是来学技术的,但他最重视的是文化。从其记载里,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我们国家的历史文化古迹比较多。但相应的重视往往不够。据韩国新闻报道,该国的江陵市已经成功地把祭祀屈原申请了“世遗”。而我国却因为种种原因而申请失败。从金允植的记载可以看出,天津人直到1882年还在把端午节看作是与春节一样的重大节日,“与元朝相同”。李鸿章之所以给机器局放假三天,决不是心血来潮。而是遵从了民间的习俗。也就是说,天津这个地方原有的祭祀屈原的节日,是后来的中国人丢掉了,并非是没有。可以推断出来的是,祭祀屈原的习俗在我国“楚地”已有两千年的历史。后来,在安徽地方也有了此风俗。天津建城以后,安徽兵把明朝皇帝的家乡话带到了海河沿岸,成了今天我们所知道的天津话。同时,也把安徽的祭祀屈原的风俗带到了这里。李鸿章及其部下多安徽人,他们把五百年来天津的这个传统发扬光大了。

光绪八年壬午的五月初五日是公元1882年6月20日。

我们国家目前有三大节日,都要放假七天左右。这三大节日都不仅仅是现代的节日。春节就不用说了,五月一日是劳动节,在其背后则是民间的佛诞节。十月一日是国庆节,而黄金周则把传统的中秋节也包括在内了。在三大节日里,春节与五一之间的距离太短。在没有正式庆祝五一节之前,民间是庆祝佛祖诞生的。其时间与五一节很接近。但是,我们在金允植的记载里看到,农历的四月初八这一天天津机器局并没有放假。这从一个侧面表明,1882年的中国人里,只有信奉佛教的民众才热烈庆祝这个节日。俗众并不放假。这表明李鸿章等人是很懂传统文化的。假如这个时候全国放假,则宁夏、新疆、甘肃等广大的******地区群众的信仰无法兼顾。

笔者从朝鲜使节的记载里得到的启示是,是否可以把五一黄金周后错到端午节来过。这样,既与春节拉开了距离,也兼顾了暑假问题。除了学校以外,其他的企事业单位都没有法定的暑假。在天气很热的季节里,如果放假七天,是很好的事情。同时,也等于是恢复了我国两千年传统的端午祭祀节日。屈原大夫的爱国精神也可以借此得到发扬光大。

“初六日,阴。送通事金永淑、金性(当为“姓”字。下同。笔者)孙于北京。银子三百两送问议官。一千五百两送首堂。五十一两送郑麟兴。行至二十里,逢问议官鱼友之面。行金性孙还南局。独金永淑问(当为”向”字。笔者)北京。局中新添总办一人,名魏纶先。今日来见。号温云,年三十九,湖南衡阳人。河南候补道。初,李中堂调来,先委办理北津事务。后张制军委办东局厂务也。”(〔韩〕金允植《阴晴史》下卷,第153页)

原书上有注曰:“魏纶先”。

原书“行至二十里、逢问议官鱼友之面行、金性孙还南局”断句有误。金允植原文的意思是,行至二十里的地方,遇见了我的好友、问议官鱼允中。于是命令通事金姓孙送鱼允中等一起还南局。

原书“问北京局中、新添总办一人”断句有误。

原书“初李中堂调来先委、办理北津事务”断句有误。

魏纶先,号温云,湖南衡阳人,是李鸿章的得力干将。1876年,受李鸿章的委派,筹办上海机器织布局。后调到天津。“北津事务”是天津事务的一部分。

初七日,阴。魏温云公馆在北衙门。午后回谢,不遇。转入铜冒厂神机营官兵习艺处。萨毅斋不在。富成松澍在焉。访文芝轩。历访潘、许两人,不遇。初八日,阴。学徒赵汉根久欲往大沽,看习水雷之法。事托于军机所刘芗林,要转嘱于大沽总兵罗耀廷。芗林回书,约以今日坐小轮船,前往大沽。遂使赵汉根及工匠宋景和乘轮船赴沽。

饭后,往南局访鱼一斋。闻在北京时,咨文即己(当为”已”字。笔者)呈纳。而礼部奉旨,令问议官回津,侯(当为”候”字。笔者)北洋大臣商酌议奏云。

见礼部文迹。吉林边地,我国人越界开垦者,自中国欲改服入籍。知照本国。此亦难处之事。心切憧憧。”

(〔韩〕金允植《阴晴史》下卷,第153~154页)

原书“芗林回书约以今日坐小轮船前、往大沽、遂使赵汉根及工匠宋景和、乘轮船赴沽”断句有误。“前往大沽”是一句话,不可断开。

鱼允中从北京回来带来的消息是,本来呈交给礼部的咨文,却又发回到天津来,让朝鲜使节与北洋大臣商量办理。而且,这是皇帝或者太后的旨意。

金允植见到的礼部知照,是关于越界开垦的朝鲜人的。他们越过了中国与朝鲜的边界,到中国方面来开垦土地,并且要求加入中国国籍。金允植心中感觉沉甸甸的。此事不好办。

需要说明的是,直到金允植在中国的时候,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官员,历来是把朝鲜人当作是一家人。游智开所开设的粥棚,就把朝鲜乞丐和中国乞丐一样看待。

“礼部知照

礼部为知照事:

光绪八年二月初六日准。

军机大臣文字寄来上谕:”铭安(原注:吉林将军。)、吴大徵(原注:吉林知府。原注)奏,朝鲜贫民占种吉林边地,遵旨妥议覆陈一折。

吉林与朝鲜,向以土门江为界。该国民人越界垦种。前据礼部议奏,该国民人,既种中国之地,即为中国之民。除照该将军等所请,准其领照、纳租外,必令隶我版图,遵我政教。并著立年限,易我冠服。目前姑照云、贵苗人,暂从各便等语。兹据铭安等遵旨、详细妥议。请照该部所议办理。

朝鲜国人民,越界垦地,本应惩办。历奉成宪,禁令甚严。惟现在该民人等,开垦有年,人数众多。朝廷务从宽大,不究既往。即著准其领照纳租,并由铭安、吴大徵派员,履勘查明户籍,分隶晖春暨敦化县管辖。所有地方词讼及命盗案件,均照吉林,一律办理。该将军等,务当体察情形,将应办事宜,妥筹经理。毋致滋生弊端。并督饬该地方官,随时妥为抚绥。俾该民人,得以安业。用副一视同仁至意。余均依议行。该部即咨照该国王知悉。嗣后仍当覆申禁令,倘再有私行越界情事,定当照例,惩办不贷。将此谕知礼部。并谕令铭安、吴大徵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相应知照。朝鲜国王敬谨遵照可也。”(〔韩〕金允植《阴晴史》下卷,第154页)

原书上有注曰:“朝鲜人移住吉林”(韩文),“土门江”。

金允植作为当事人,是实事求是的。而原书编辑者却不是这样。朝鲜贫民越界开垦中国土地,并要求加入中国国籍。这是事实。而原书作者却说是“移住”。

原书“光绪八年二月初六日准、军机大臣文字寄来、上谕铭安(吉林将军)、吴大徵(吉林知府)奏”断句有误。

原书“并由铭安·吴大徵派员、履勘查明、户籍、分隶晖春暨敦化县管辖所有地方”断句有误。

原书“钦此遵旨寄信、前来相应知照。朝鲜国王、敬谨遵照可也”断句有误。

铭安(1828~1911),字鼎臣,叶赫那拉氏。满族镶黄旗人。咸丰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累迁至内阁学士。历任仓场侍郎、吉林将军等职,曾为出使朝鲜颁诏正使。加太子太保。《清史稿》(卷四五三)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