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金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举例:假设小王、小陈、小李、小高、小赵五个人,每人出资1000万元合组一家公司,则这五个人每人拥有这家公司20%的所有权。口说无凭,如何能证明自己拥有20%的所有权呢?于是,股份有限公司经主管机关核准设立后,必须印制股票交予投资人持有,作为代表所有权的凭证,这就是股票的原始意义。若出资时每股1元,则1000万元是为1000万股,一张股票面值1000股,则每人应可得到10000张股票作为凭证。
所以,股票的作用有三点:(1)股票是一种出资证明,当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有限公司参股投资时,便可获得股票作为出资的凭证;(2)股票的持有者凭借股票来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参加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对股份公司的经营发表意见;(3)股票持有者凭借股票参加股份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分红,以此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具有以下特征:
(一)稳定性
股票投资是一种没有期限的长期投资。股票一经买入,只要股票发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发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同样,股票持有者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益就不能改变,但他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将股票卖出,使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以收回自己原来的投资。
(二)风险性
任何一种投资都是有风险的,股票投资也不例外。股票投资者能否获得预期的回报,首先取决于企业的盈利情况,利大多分,利小少分,公司破产时则可能血本无归。其次,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
(三)责权性
股票持有者具有参与股份公司盈利分配和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他有权或通过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并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股东权力的大小,取决于占有股票的多少。持有股票的股东一般有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具有投票权,在某种意义上亦可看做是参与经营权;股东亦有参与公司的盈利分配的权力,可称之为利益分配权。股东可凭其持有的股份向股份公司领取股息和索偿权。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股东需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要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债权人承担清偿债务的有限责任。在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后,优先股和普通股的股东对剩余资产亦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向公司请求清偿(即索偿),但优先股股东要优先于普通股,普通股只有在优先股索偿后如仍有剩余资产时,才具有追索清偿的权利。
(四)流通性
股票的流通,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现金。股票可以在股票市场上随时转让,进行买卖,也可以继承、赠与、抵押,但不能退股。所以,股票亦是一种具有颇强流通性的流动资产。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只要把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可达到转让的法律效果;记名股票转让则要在卖出人签章背书后才可转让。在股票交易市场上,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正是由于股票具有颇强的流通性,才使股票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而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