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建设,满足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是推动股市健康稳定发展的保障。要大力发展主板市场,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板建设,加快推动创业板建设,构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建立适应不同层次市场的交易制度和转板机制,完善登记、托管和结算体系,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拓宽合法资金入市渠道。建立统一互联的证券市场,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一)积极培育蓝筹股市场
参看第六章。
(二)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板市场
参看第七章。
(三)适时推出创业板市场
参看第八章。
(四)整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参看第九章。
(五)发展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
发展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即OTC市场十分必要。它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层次,在证监会统一监管下,为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提供平台。目前我国数以十万家计的企业中,公开上市的不足2000家。大批没有正规场外交易平台的非上市股份公司,往往只能通过拍卖、重组等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交易,股权和产权交易很难活跃,也影响了企业的发展。无论是主板、中小企业板还是其他金融产品交易,都已经受到尚不发达的柜台市场的制约。只有柜台交易市场推出之后,我国资本市场才能分出不同的层次,企业才能在不同的市场上寻求自己的位置。有的企业资金匮乏,先在场外市场得到资金支持,符合条件再送到创业板或是主板上市,这样也保证了主板上市公司的质量。如果不符合在主板或是创业板、中小板上市的公司,可以转入场外市场进行交易,增加变现通道,这样才可以保证市场的弹性和安全性。资本市场体系完善了,市场的弹性也会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将大大提高。
柜台市场加上创业板市场是支持创新经济的最佳模式。要鼓励中介机构,发展柜台市场,从而为创业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培育可供转板的后备上市公司资源。
目前,OTC市场的建立仍在初始阶段,有关市场主体的一些细节,如上柜企业条件、上柜交易企业门槛等等仍未明晰。建立OTC市场还要完善政策法规、场外市场监管、交易规格设计等等,以防止地方保护主义,价格操纵出现。对于监管层而言,复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及其中蕴含的投资风险,无疑意味着来自市场的更为艰巨的监管挑战。
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曾有许多场外市场,包括法人股交易的 STAQ、NET市场,当时全国还有29个证券交易中心。但由于这些场外市场地方色彩浓厚,保护主义太强,管理分散,也因此出现了很多问题。在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时候,这些场外市场全部关闭了。由于OTC市场相对宽松、门槛设置较低,发行人多是小企业、新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给投资者带来评估难题,存在较高的投资风险。此外,在上柜交易的企业中,很多企业需要通过辅导才能真正达到上市要求。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有可能会出现各种风险甚至破产,还可能发生与中介机构联手欺骗投资者的事件,这更加大了监管的难度。而国际上OTC交易市场的监管都以行业自律为主。
面对OTC交易市场监管难题的考验,管理层显然也在积极应对来自监管的挑战。2008年3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近期批复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该部门由证监会之前成立的监管二部演变而来,专事监管非上市公众公司。下一步,新成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将积极推动出台统一的有关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发行及监管规定,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切实纳入法制轨道。
(六)将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纳入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的建设中
各地的产权交易市场在为国有企业产权提供集中挂牌交易服务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在产权挂牌、竞价交易、电子拍卖等交易方式上有了很多创新,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交易人才,具备成为众多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渠道的基础和条件。作为成千上万非上市股份公司产权转让交易的唯一合法之地,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产权交易市场实质上承担起了建设OTC市场的重任。尽管这些产权交易市场在体制管理上并未理顺,生存状况也是各有千秋,但其发展势头十分迅猛。
在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规划中,证监会“进一步发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构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对产权市场的角色定位和作用尚未予以严格界定,但是,产权市场的服务功能不会被弱化。“探索和完善统一监管下的股份转让制度”则说明国家有意将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放在指定的场所内交易,其实这已经考虑到了产权市场的网点布局和工作思路,以及产权市场对非上市公司股权规范转让所能起的作用。在构建场外交易市场方面,产权交易市场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应当是呈现层次化分工合作的状态。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对于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下的非上市非公众企业(“两非”企业)尚未覆盖。产权市场可着重承担起非上市非公众公司股权转让的职能。因此,“两非”企业股权可以借助产权市场这一平台加强流动,以实现资源有效配置,这应该是未来产权交易机构着力拓展的市场。
股份代办转让系统发展成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这与区域性产权交易平台并不矛盾,这是一种市场的细分。由于各地产权交易所对当地的企业资源相对熟悉,有利于业务的开展,因此,区域性产权市场可以形成良好的补充。产权市场在服务传统的国有产权转让的同时,已经为科技类的非上市企业的资产优化重组提供服务,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加之产权交易所拥有比较广泛的网络和客户群体,因此,如能将产权市场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结合起来,共同建设全国性的代办股份转让市场,则将有利于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推动扩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探索和完善统一监管下的场外股份转让制度
探索和完善统一监管下的场外股份转让制度,就要对各地地方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加强整合,创造条件与交易所市场建立有效的连通和转板机制,统一规范整合股权登记存管,形成全国性的统一监管下的场外市场。所以,在构建场外交易市场方面,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与天津OTC市场和各地产权交易市场应当是呈现层次化分工合作的状态。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除了承接退市公司、“两网”公司,其最主要的发展方向是承接非上市的“两高”(高成长、高科技)公众公司的挂牌交易。而天津OTC市场瞄准的则是成千上万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虽然只允许股东人数在两百人以下的企业挂牌,但在积极研究公众公司挂牌转让的问题。各地产权交易市场可着重承担起“两非”(非上市非公众公司)股权转让的职能。
这样,规划中的天津OTC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定位上存在差异,因此,就不会影响未来OTC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分工与合作。
(八)建设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任重而道远
我国在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已经做出了种种努力,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根据证监会构建的总体框架,今后的建设任务也已经十分明确。其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在主板市场内建立了中小企业板块,下一步可以以中小企业板为基础,逐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这样,在交易所市场内就形成了为大盘蓝筹企业、中小企业、创业企业服务的不同的市场板块。其二,明确了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不同的市场定位和发展重点,在两个市场间形成一种良性竞争的局面,并在两者之间建立相互联通的机制,使交易所的退市公司可以到场外市场挂牌,场外市场的挂牌公司如果达到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也可以申请到交易所上市,使场外市场起到上市公司孵化器的作用。其三,针对不同层次市场的风险特征,实施差别的监管和风格。
展望未来,我国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建设仍然是任重道远。
一是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已经是既定方向,但是中小企业板尚处于发展初期,而创业板虽然准备8年,至今依然是在“准备中”,“三板”(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定位不明且流动性不足,OTC(场外交易)市场的建立虽然已经写入《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并已获批,但是何时启动尚难预料。
二是建设多层次股票市场,包括内外两个方面:不仅要解决交易平台的问题,还包括解决交易机制、监管、风险控制等问题。不同企业进入不同市场,还涉及企业的制度问题,包括培育培养准上市公司,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上市前的准备,还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等问题。多层次股票市场的构建涉及面较大,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
三是因为当前A股市场制度化建设的头绪较多,除多层次股票市场外,尚有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诸多制度需要推出。这些制度与治理指数以及相关创新品种又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也需要一个统筹考虑的过程。还有投资者教育等问题。
我们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一切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出发,认真总结股票市场改革发展已经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面临的问题和不足,既要不断改革创新,不抱残守缺,又要不断学习借鉴成熟市场的经验,不简单类比,不照抄照搬,为建设一个功能健全、安全高效的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