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应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稳步扩大中小企业板规模
要促使符合上市条件、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尽快与中小企业板实现有效对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融资渠道。坚持培育与服务并举,引导保荐机构挖掘、培育优质上市资源,搭建保荐机构、风险投资、创新基金与中小企业的对接服务平台,协助中小企业做好改制上市准备。加强对在中小企业板上市企业的储备、改制和上市辅导工作,尽快推动一批自主创新型尤其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长性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稳步扩大中小企业板规模,尽快做大做强中小企业板。
(二)加大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
我国中小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业绩滑坡较大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小企业自身技术含量较低,创新能力不强;二是社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不完善、不到位。最新研究表明,产业结构较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受此次金融危机冲击较小;而一些处于产业链低端的企业,由于缺乏自主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薄弱,在金融危机初期就出现了生存问题。自主创新是中小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抵御各种风险、成功实现战略转型的关键。中小企业如何在国际金融风暴面前化“危”为“机”,关键在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要深入研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性、竞争力和风险特点,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的培育和服务力度,建立起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的长效机制,培育、储备、预选一批优质后备上市资源,夯实中小企业板的资源基础。服务科技创新,服务中小企业是当前中小企业板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更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点。中小企业板市场要制定实施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对高新技术给予投融资和政策环境方面的支持,促进相关产业和相关企业的发展,扶植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高技术中小企业成长壮大。
(三)对中小企业再融资可实施“储架发行”制度
所谓“储架发行”,是指针对上市公司投资金额较大、时间跨度较长的项目,监管部门一次性审核其发行申请,发行方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分次择机募集资金。该制度由于能够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目前已被美、英等发达国家采用。
中小企业上市后再融资不够灵活简便,无法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更新、产品升级换代对资金的急切需求。但如果通过“储架发行”方式,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一方面可根据项目进展以及市场机会,随时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从而专心于行业发展;另一方面也可有效抑制资金闲置等问题,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来看,提高中小企业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成为实施“储架发行”的主要理由。
(四)继续强化市场的各项基础性制度建设
要积极探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监管新思路,继续贯彻从严监管理念。要不断强化中小企业板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提高财务透明度,提高诚信与规范运作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广大公众股东的知情权。要建立起方便、快捷、灵活的融资机制,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板在推动科技企业群体成长壮大中的作用。针对后股权分置时代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特点,积极推动发行上市和再融资制度创新,研究效率高、市场化的发行上市和再融资制度,增强市场吸引力。加快中小企业板基础性制度建设的步伐,要严格退市制度,完善全流通条件下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打击的监管制度,共同构筑中小企业板的强大生命力。
(五)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板的有关法律制度
相对于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公司多为民营家族企业,不少中小企业板公司主动推行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某种程度上构筑了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控制的风险“防火墙”。要进一步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诚信义务和相关责任,加强监管部门对与上市公司有资金及业务往来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和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虚假披露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建立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诚信档案记录,对实际控制人自身及由其造成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对有失信记录的实际控制人实行限制或监管其资本市场相关行为;构建中小股东代表诉讼机制,发挥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监督作用,提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违法违规成本。
(六)构建合理高效的市场环境
与国有大型企业不同,中小企业数目众多且竞争激烈,更适应市场法则。它们更需要的是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精神的良好市场环境,更需要的是政策环境公平、政府审批简便、准入资格降低等外部性环境公平。所以,要帮助中小企业度过当前的金融危机,走出严冬,从长远来看,就是要构建合理高效的市场环境,提供更有效率的政府服务,保证充足高质的人才储备,才是更为有效的扶持手段。要始终把中小企业板的建设作为基本使命,围绕“监管、创新、培育、服务”八字方针,大胆尝试,探索出一条适应我国中小企业特点的中小企业板建设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