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小企业如何纳税:学会同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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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案例8”多缴税款退还了

经过多年的准备王先生投资创办的大明机械厂于新世纪到来的2001年初开业了。由于企业初涉商海,缺乏搏击市场风浪的经验,出师不利,当年就经营亏损18万元。面对惨状,王先生冷静地分析经营亏损的原因,找到了问题的症结。翌年,王先生瞄准市场强化销售管理,抓住了企业经营的“牛鼻子”,到年末大获全胜。2002年企业共计获利20万元。信奉守法经营的王先生经常催促财务人员及时缴纳税款。但是由于财务人员对缴纳税款的专业知识不熟悉,按照法定的33%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6.6万元。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经一位商界朋友的指点王先生才发现自己的企业多缴了税款。

原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和第十一条规定:企业缴纳所得税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3%。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在最长5年内逐年延续弥补。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所得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

同时,考虑到许多利润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税法又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颁发的《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规定实行两档照顾性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大明机械厂2002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2001年的亏损后,还剩2万元。企业应以此2万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8%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3600元,多缴纳的6.24万元的税款,可依法向县地税局申请退还。

王先生带着财务人员及时上门向税务局请教申请退税办理的程序和办法。在搞清楚了多缴税款退还的程序、办法后,王先生应及时向地税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述多缴税款的原因和多缴的税款数额,同时提供原纳税凭证的号码、税款金额、缴库日期,书面申报县地税局。地税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填发《收入退还书》,在三十天的规定时间内办理退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