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是中国地质行业最高层次的荣誉奖,1989年1月设立,这一奖励以世界著名科学家、地质学家李四光的名字命名,是为了纪念他创立地质力学,从理论上推翻“中国贫油”的谬论,对我国科学和地质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激励中国的地质工作者献身于祖国的建设事业。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共有四个奖项:李四光野外地质工作者奖、李四光地质科学研究者奖、李四光地质教师奖和李四光特别奖。
李四光地质科学研究者奖用来奖励在地质科学研究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包括在地质学某学科蜮领域中,有重要的新创见或发现,或经总结后丰富、发展和提高了某项地质学科领域理论者;在地质实验工作中,有新的发明创造、改革仪器设备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或提出某种新技术、方法和理论者;通过科研工作,对地质工作及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提出重要建议,并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者;创造性开展科研组织管理工作,并做出重要贡献者。
李四光地质教师奖用来奖励长期从事地质教育工作,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方面表现突出,并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李四光特别奖。专门用来奖励对地质工作有特殊贡献的地质工作者,由“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颁发。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获奖候选人先由基层推荐,报各自所属主管部门初评后在颁奖前6个月,也就是4月26日之前向委员会提供申报推荐材料,由委员会下设的野外地质、地质科研、地质教师三个评奖小组进行分组评审,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委员会评选,确定获奖者。
李四光奖每两年评定一次,一人只能被授予一次,并作为终身荣誉奖。每次奖励人数控制在15人左右,其中野外工作者获奖人数不得少于50%。由“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负责颁奖,奖品包括证书、奖章和奖金,奖金额度由委员会确定。颁奖日期定于李四光诞辰日,也就是10月26日。1989年李四光诞辰100周年纪念日时首次颁奖。该奖自设立以来截至2001年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第七届颁奖止,共有117位地质科技工作者获得这一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