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中医学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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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预防与治则

一、预防

预防是采取积极的措施,预防疾病的发生与发展。中医学在总结疾病的治疗经验中,同时也认识到预防疾病的重要性。早在《内经》中就有“治未病”的理论思想,如《素问·四气调神大论篇》中记载:“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强调了要防患于未然。这种“未雨绸缪”的先见,对于现代临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所谓治未病,包括了未病先防和既病防变两个方面。

(一)未病先防

未病先防,即在疾病出现之前,采取各种措施来预防疾病的发生。

“正气存内,邪不可干”,正气的强弱,由体质决定。体质壮实,则正气充盛;体质虚弱,则正气相对不足。因此,增强体质,是提高正气抗病能力的关键。增强体质可以从调养精神情志、加强身体锻炼、合理饮食起居及避免过度劳逸、适当药物治疗等方面进行。

1.调养精神

精神情志活动与人体生理、病理变化有密切关系,可影响机体气机的正常升降出入。突然强烈的或反复、持续的精神刺激,可使人体气机逆乱、气血阴阳失调而发病。如《素问·举痛论篇》说,“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思则气结”。情志刺激可致正气内虚,招致外邪而致病。在疾病的过程中,情志波动又能使疾病恶化。相反,心情舒畅、精神愉快,则气机调畅、气血和平而有利于健康的恢复。《素问·上古天真论篇》记载:“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所以,调摄精神,可以增强正气抗邪能力,预防疾病的发生。

2.加强锻炼

经常的身体锻炼,能增强体质,减少或防止疾病的发生。远在春秋战国时代就有运用“导引术”和“吐纳术”来防治疾病的。汉代医家华佗根据“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道理,模仿虎、鹿、熊、猿、鸟五种动物的动作,创造了“五禽戏”的健身运动。此外,后世不断演变的太极拳、八段锦、易筋经等多种健身方法,不仅能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疾病,还对多种慢性疾病的治疗有一定作用。

3.合理生活

起居饮食要有规律和节制,生活起居应遵循自然规律,适应自然的变化。《素问·上古天真论篇》说,“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饮食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意思是说,要保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益寿延年,就应该懂得自然变化规律,适应自然环境的变化,对饮食起居、劳逸等有适当的节制和安排。而不应“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不时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

4.药物预防及人工免疫

在我国很早就开始了药物的预防工作,如《素问·刺法论篇(遗篇)》中有“小金丹……服十粒,无疫干也”的记载。发明于16世纪的人痘接种法预防天花,是人工免疫法的先驱,为后世的免疫学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此外,还有用苍术、雄黄等烟熏以消毒防病的。近年来运用中草药预防疾病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用贯众、板蓝根或大青叶预防流行性感冒,用茵陈、栀子等预防肝炎,用马齿苋预防痢疾等。

5.防止病邪的侵害

疾病发生的重要条件是病邪,未病先防除了增强体质,提高正气的抗邪能力,同时还要注意防止病邪的侵害,如平时要讲究卫生,防止环境、水源和食物的污染等;注意气候的变化,要“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注意病人的消毒隔离,以避其传染。

(二)既病防变

未病先防,是最理想的积极措施。如果疾病已经发生,则应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以防止疾病的发展与传变。

1.早期诊断疾病的早期,病情轻浅,正气未衰,只有早期诊断,方能获得合理的治疗,而不至于病邪由表入里,疾病由轻而重。否则,病邪由表及里,将步步深入,侵犯内脏,使病情复杂、深重,给治疗带来了困难,正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指出:“故邪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

2.控制疾病的传变不同的疾病有不同的传变规律,如外感病多有六经传变、卫气营血传变的规律,内伤杂病多有五行生克乘侮及经络的传变特点。掌握了疾病的传变规律,才能防患于未然,在治疗时尽早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疾病的传变。正如《难经·七十七难》载:“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者,何谓也?然所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中工者,见肝之病,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也。”

二、治则

治则,即治疗疾病的法则。它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精神指导下制定的,对临床治疗的立法、处方、用药,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治则有别于治法,治则是用以指导治疗方法的总则,治法是治则的具体体现。任何一种治疗方法,皆从属于一定的治疗法则。

(一)治病求本

治病求本是指治疗疾病必须抓住疾病的本质进行治疗,它是辨证论治中的基本原则。

疾病的发生与发展,都是通过若干症状与体征表现出来的。这些显现于外的现象是由不同本质的疾病所产生。治病求本就是通过对疾病进行细致观察、综合分析,研究和找出疾病的本质所在,针对本质进行治疗。例如头痛,可由外感、血虚、痰湿、淤血、肝阳上亢等多种原因引起,治疗时就不能简单的采取对症治疗,而应结合伴随症状,找出头痛的原因或本质,针对病因,分别采取解表、养血、燥湿化痰、活血化淤、平肝潜阳等方法进行治疗。又如高热、烦躁、口渴而见四肢厥冷,为“真热假寒”证,四肢厥冷是其假象,内热则为其本质,治疗时通过清解邪热,热解之后,阳气外达,四肢厥冷自愈。这种针对疾病的病因和病变本质进行治疗的原则,就是治病求本。

临床运用这一原则时,还应正确掌握“治标与治本”、“正治与反治”以及“病治异同”,正确处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

1.治标与治本标,即现象;本,即本质。标与本是一个相对概念。标本的含义是多方面的,从正邪而言,正气为本、邪气为标;就病因与症状而言,病因为本、症状为标;从发病先后来说,旧病为本、新病为标,原发病为本、继发病为标;从病变部位来分,内脏为本、体表为标。在疾病发展变化过程中,标本双方是在不停的运动变化着的,临床运用时,可随具体情况采用“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和“标本同治”的原则。

(1)急则治其标

急则治其标是在标病危急,不及时治疗,就会危及患者生命或影响对本病的治疗时所采取的一种暂时急救措施。如临床上各种原因所引起的突然大出血将危及生命时,应首先止血以治其标,而后再针对病因以治其本。治标的目的也是为治本创造更好的条件。

(2)缓则治其本

缓则治其本是在病势较缓的情况下,针对疾病本质进行治疗的一种方法。例如阴虚发热,发热为其标、阴虚为其本,治疗上采用滋阴以治本,待阴虚恢复后,发热症状自能消失。缓则治其本对慢性病或急性病恢复期的治疗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临床上在治本的同时,标也随之消失。

(3)标本同治

标本同治是指标本病俱急,在时间和条件上又不允许单治标或单治本时所采用的治则。如临床见身热、腹满硬痛、大便燥结、口干渴、舌燥苔焦黄等,实热内结为其本,阴液受损为其标,标本俱重,治疗采用增液承气汤标本兼顾,既泻其实热又存其真阴,滋阴润燥通下。由于疾病的标本关系不是绝对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因此临证时还须注意掌握标本转化规律,以便正确有效地进行治疗。

2.正治与反治

一般来讲,疾病在发生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现象与本质是一致的,但有时也会出现疾病的现象与本质不一致甚至完全相反。因此,在临证时就出现了正治与反治的区别。

(1)正治

正治法是当疾病的临床表现和它的本质相一致时,采取逆其病势的方药进行治疗的一种方法,又称“逆治法”,所谓“逆”,是指所采用的方药的性质与疾病证候的性质相反。如热证用寒药、寒证用热药、虚证用补药、实证用泻药,即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

1)寒者

热之寒邪所致的寒证,其现象和本质均为寒,治疗时,用热性药去治疗寒证,即寒者热之。如表寒证用辛温解表法、里寒证用辛热温里法等。

2)热者

寒之热邪所致的热证,其现象和本质均为热,治疗时,用寒性药去治疗热证,即热者寒之。如表热证用辛凉解表法、里热证用苦寒清里法等。

3)虚则

补之正气虚弱,出现虚象,治疗时,用补益的方法治疗虚证,即虚则补之。如阳气虚用温阳益气法、阴血虚用滋阴养血法等。

4)实则

泻之邪气壅盛,出现实象,治疗时,用攻逐祛邪的方法治疗实证,即实则泻之。如血淤用活血化淤法、食滞用消食导滞法等。

(2)反治反治法是当疾病的临床表现和它的本质不相一致而出现假象时,采取顺其假象的方药进行治疗的一种方法,又称“从治法”。所谓“从”,不过是从属于其假象的证候而治,与一般的治热以寒、治寒以热相反。临床常用的有“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四种。

1)寒因寒用

用寒性药物去治疗假寒症状的病证,即寒因寒用,用于真热假寒证。如内热过盛,阳气被郁不能外达,出现四肢厥冷,脉沉等假寒证,依其外在的假寒象用寒性药治疗。这种以寒治寒的方法,从病因病机而言,仍属以寒药治热证。

2)热因热用

用热性药物去治疗假热症状的病证,即热因热用,用于真寒假热证。如阴寒内盛、迫阳于外,见身热反欲加衣被、面红而四肢冷的假热证,依其外在的假热象用热性药治疗。这种以热治热的方法,从病因病机而言,仍属以热药治寒证。

3)塞因塞用

用补益药物治疗闭塞不通的病证,即塞因塞用。如脾气虚弱、健运失司所致的腹胀满闷,采用健脾益气的方法治疗,使脾气健运,腹胀自除。这种以补益药物治疗闭塞病证,从病因病机而言,仍属用补益药治疗虚证。

4)通因通用

用通利的药物治疗通泄的病证,即通因通用。如淤血所致的崩漏下血,采用活血化淤的方法治疗,使淤祛血活,新血归经,崩漏自止。这种以通利的药物治疗通泄的病证,从病因病机而言,仍属以通利的方法治疗实证。

反治是顺从疾病所反映于外的假象而治,表面上与正治相反,实质上是在治病求本法则的指导下,针对疾病的内在本质灵活应用的一种方法,仍属于治病求本。

3.病治异同病治异同包括“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

(1)同病异治

即同一种疾病,由于病邪性质不同,人体反应有异,疾病发展的阶段不同,病机和疾病性质不一样,通过辨证而采取不同的治法。如同为感冒,因有风寒和风热的不同,治疗时就有辛温解表和辛凉解表的不同治法,对体虚感冒者,还应根据情况佐以益气、养血、滋阴或助阳。这就形成了“一病多方”。

(2)异病同治

即不同的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同一性质的证候,而采用相同的治法治疗。如久痢、久泻、脱肛、崩漏、子宫脱垂、胃下垂等几种不同的疾病,凡辨证符合气虚下陷证者,均可采用益气升提的补中益气汤治疗。这就形成了“多病一方”。

(二)调整阴阳

疾病的发生,从根本上说是阴阳的相对平衡被打破,出现阴阳偏盛偏衰的结果。对于阴阳的偏盛偏衰,《素问·至真要大论篇》指出应“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因此,调整阴阳,补偏救弊,促进阴平阳秘,是临床治疗的根本大法。

1.损其偏盛即阴或阳一方过盛有余的病证,临床采用“损其有余”的方法治疗。如阳热亢盛的实热证,应“治热以寒”,采用“热者寒之”的方法,以清泻其阳热;阴寒内盛的寒实证,应“治寒以热”,采用“寒者热之”的方法以温散其阴寒。

应指出的是,阴阳偏盛的病变中,一方的偏盛,可导致另一方的不足。如阳热亢盛易致阴液耗伤,阴寒偏盛又易使阳气损伤。故在调整阴或阳的偏盛时,应注意其相对的另一方是否偏衰,治疗时,应兼顾其不足,配以扶阳或滋阴之法。

2.补其不足即阴或阳一方虚损不足的病证,临床采用“补其不足”的方法治疗。如阴虚、阳虚或阴阳两虚的病证,可分别采用滋阴、补阳或阴阳双补的方法治疗。

同样应注意,阴阳偏衰的病变中,一方的不足,也可导致另一方的相对偏亢。如阴虚不能制阳,常表现为阴虚阳亢的虚热证候,治疗时当采用滋阴以制阳的方法,即所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阳虚不能制阴,亦可使阴寒偏盛,治疗时又当采用补阳以制阴的方法,即所谓“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另外,阴阳是互根互用的,故阴阳偏衰亦可互损,因此,治疗阴阳偏衰的病证时还应注意“阳中求阴”或“阴中求阳”,即在补阴时当配用补阳药,补阳时适当配用补阴药。

此外,由于阴阳是辨证的总纲,疾病的各种病理变化均可用阴阳失调加以概括,故凡表里出入、上下升降、寒热进退、邪正虚实,以及营卫不调、气血不和等等,无不属于阴阳失调的具体表现。因此,从广义来讲,诸如解表攻里、越上引下、升清降浊、寒热温清、虚实补泻,以及调和营卫、调理气血等治疗方法,都属于调整阴阳的范畴。

(三)扶正祛邪

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即是正气与邪气双方斗争的结果。邪正斗争的胜负决定着疾病的进退。邪胜于正则病进,正胜于邪则病愈。对疾病的治疗,不外乎扶助正气、祛除邪气、促使疾病向痊愈方向发展,因此,治疗疾病离不开“扶正”与“祛邪”两大治疗原则。

扶正,即使用扶助正气的药物或其他疗法以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抗病能力,达到战胜疾病、恢复健康的目的。扶正适用于以正气虚为主的病证。临床上可根据病人正虚的具体内容,分别采用益气、养血、滋阴、助阳、填精等具体方法治疗。

祛邪,即使用攻泻、祛邪的药物或其他疗法以祛除病邪,达到邪去正复的目的。祛邪适用于以邪气实为主的病证。临床上可根据病人邪实的具体内容,分别采用发汗、攻下、清热、消导、散寒等具体方法治疗。

在运用扶正祛邪这一法则时,应认真细致的观察和分析正邪双方相互消长和盛衰的情况,或以祛邪为主,或以扶正为主,或先祛邪而后扶正,或先扶正而后祛邪,或扶正祛邪两者兼顾。总之,以“扶正不留邪,祛邪不伤正”为原则。

(四)因时、因地、因人制宜

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是指治疗疾病要根据季节、地区以及人的体质、性别、年龄等不同而制定适宜的治疗方法。疾病的发生发展,因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治疗时必须把诸种因素考虑进去,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以制定出适宜的治疗方案。

1.因时制宜

四时气候的变化,对人体的生理、病理均可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不同季节气候特点,来指导用药的原则,即是因时制宜。如春夏季节,气候由温渐热,阳气升发,人体腠理疏泄;而秋冬季节,气候由凉渐寒,阴盛阳衰,人体腠理致密。故在治疗时,夏季不宜过用辛温开泄的药物,以防发汗太过,损伤阴液;冬季,当慎用寒凉药物,尤对阳虚体弱之人,以防伤阳。又如暑季多雨,病多挟湿,治疗应适当配合解暑化湿的药物;秋季干燥,用药宜慎用温燥之品,以防伤阴。

2.因地制宜

不同地区,由于地理、气候条件及生活习惯各异,人的生理活动和病理特点不尽相同,治疗用药也应有所区别。根据不同地区的地理特点,来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即是因地制宜。如我国西北地高气寒、干燥少雨,病多寒、燥,治宜温润;东南低洼,滨海傍水,温热多雨,病多温热、湿热,治宜清热化湿。

3.因人制宜

根据病人年龄、性别、体质、生活习惯等的不同特点,来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即因人制宜。不同年龄的生理状况和气血盛衰不同,治疗用药应区别对待,如老年人多虚,攻邪之法应慎重、用药量宜轻;小儿生机旺盛,但气血未充,脏腑娇嫩,用药忌投峻攻、少用补药。男女有不同的生理特点,妇女有经、带、胎、产等情况,用药应充分考虑,如妇女妊娠,当禁用或慎用峻下、破血、滑利、走窜伤胎及有毒药物,产后还应考虑气血亏虚及恶露等情况。患者体质有强弱与寒热之偏,阳盛或阴虚之体应慎用温热助阳之剂;阳虚或阴盛之体应慎用寒凉伤阳之药。另外,对一些患者素有的慢性病或职业病,以及情志因素、生活习惯等,在诊治时,都应引起注意。

总之,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治疗原则,强调诊治疗疾病除要看到人的整体,还要注意不同个体的特点,同时,要重视自然环境对人体的影响。这充分体现了中医的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的理论思想,对中医临床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郭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