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我是在一个小镇上长大的。那镇子挺小,挺安全,孩子们很小便可随意从这头走到那头。我常常自由自在地到处转悠:上贮木场找碎木屑做玩具,到电话公司瞧接线员工作,去文具商店东瞅瞅西望望……上二年级前的那个暑假,我看中了一个仿鳄鱼皮书包,它绿色中杂有红色装饰,制作特别精致,使我怦然心动。然而,除了我之外,家里没人认为它能值3.98美元。由于特别渴望凑足这笔钱,我经常去邮局细看“通缉”告示。只要能逮住其中一个恶棍,我就可以从联邦调查局领到一笔赏金。
那个夏天,我的大部分朋友都学会了骑自行车——一门令我望而却步的技术。当他们成群结队蹬着车绕镇子兜风时,我则独自一人忍受着孤独和寂寞。一个炎热而宁静的下午,当我沿着大街徜徉时,无意中在一家过去从没留意过的商店跟前停了下来。从窗户望进去,我看见人们坐在松木扶手椅上,每个人都在凝神读书。我估摸他们是在等着被人侍候,就像餐馆里的食客那样。我不知不觉走了进去,好奇地东张西望。我从未见过这么多的书,书架一个挨着一个,上面的书摞得老高,好些我踮着脚也够不着,有几百本,还是几千本?
坐在书桌前的一位太太问我要不要她帮忙。当我问这是什么商店时,她说不是商店,是图书馆。这儿的书籍不供出售,但可以借阅。我只需办理张借书卡就行了。
没想到竟有这等好事,我赶紧点点头。
她取出一张橙色的卡片,写上我的名字和一个号码:1222.我的心在惊喜和忧虑之间直打转转。在我看来,图书馆实在太奇妙了,仿佛不要钱的糖果,让人不敢相信。我暗忖:这里头肯定有名堂——也许你不花钱可以借书,还书时必须付钱。我没敢问。
图书馆管理员向我指出少儿借阅区。我匆匆浏览着。借书卡上的墨迹未干,我便办好了一本书的借阅手续,赶在她改变主意——收回赋予我的这一特权之前离开了。
更令人惊讶的事还在后头。我发现孩子们也能从成人借阅区借书。那女管理员还教我如何找书:小说类读物按作者姓名的字母顺序排列,非小说类读物则按十进制排列。
在发现那图书馆的最初几周,我一天要去两次,每次总是只借一本书。当管理员提到每人一次可以借几本时,我不由得欣喜万分。
我开始在家里谈论有个书包该是多么方便。到暑假结束时,父母屈服了。我的另一个梦想——骑自行车也因此得以实现:一旦领悟到把一叠书放在车篮里有多轻松,我很快就学会了骑自行车。
随后的几年中,我贪婪地阅读,堪称不加选择——小说诗歌,人物传记,历史典籍以及杂七杂八的读物我都借来读。我还三番五次读了一些童话。《丑小鸭》使我深受安慰和鼓舞,我憧憬自己有朝一日像天鹅那么优美;《皇帝的新衣》证实了我的预感:孩子们并非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虽然他们当中有些人那么说。小小的橙色借书卡是我漫游世界的“护照”。凭着它,我认识了不计其数的人,了解到在小镇上不可能知道的思想。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是我从传记中认识的第一个黑人,我由此得悉了种族歧视的可怕事实。小镇方圆200英里内没有较大的艺术博物馆,因而在我上大学前,我仅仅在那图书馆的美术书上见过油画。通过奇迹般的图书,我用成堆的有关犹太教、细胞生物学及攫住我好奇心的其他书籍,把自己武装了起来。
我从没停止过去图书馆。每逢推开我所在大学图书馆沉重的大门时,我总是充满了敬畏。这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库房内保存着上百万册书籍,那是智慧与真善美的无穷宝藏。
如今,我拥有几份“护照”——社区图书馆的借书卡,使用珍本藏书的许可证,世界上最大的大学图书馆之一的持证借阅卡。萦绕图书馆所产生的想象仍然令我惊奇不已,我抓住每一个机会传播这种乐趣。
每当我使用图书馆的微缩胶片阅读器,孩子们在旁驻足观看时——这种情况经常出现,我便问他们的生日,随即放大那天的《纽约时报》胶片。一旦孩子们开始阅读其生日的出版物,他们就不想停下来。我希望——哦,我多希望——他们的第一张“护照”带着他们,像我当初那样遨游知识的海洋。
大道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本来讲的是理论和实际的关照。然而读了万卷书之后,真的有了一双翅膀能飞跃千山万水,真的有了一本“护照”去拜访任何一个图书馆,阅读的喜悦溢于言表,生命如此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