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军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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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中国军事生产的产生

军事生产是服务于军事目的的经济活动。军事生产起源于战争、服务于战争。战争是敌我双方物质和精神的总体较量,其中物质是最基本的因素,因而决定着军事产品的生产,成为军事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

军事生产属于历史的范畴,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的消亡而消亡。中国的军事生产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早在二百万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就栖息、生活在这块广袤的土地上,并从事着简单的物质生产活动。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个人的力量不足以自卫和谋生,人类只能集体生产劳动,用木棍、石块、石矛等简陋的工具猎取野兽、捕足鱼鳖和采集植物的果实以谋求生存。到距今五万年前,人类进化到氏族公社阶段。氏族公社实行原始共产主义制度,内部一派和平状态:“无君无臣,穿井而饮,耕田而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恢尔自得;不竟不营,无荣无辱,山无蹊径,泽无舟梁。川谷不通,则不相煎井;士众不聚,则不相攻战。”

但是,在氏族与氏族之间,则存在种种利害冲突。“凡是部落以外的,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没有明确和平条约的地方,部落和部落之间便存在战争,而且这种战争进行得很残酷,使别的动物无法和人类相比”。最早的氏族之间的暴力斗争,在性质、意义上不同于阶级社会的战争,无政治目的,不具有掠夺性。“这种战争可能以部落的消灭而告终,但绝不能以它的被奴役而告终。”在这种战争中,平时用于生产的木棒、球形投掷器,三棱尖状器等劳动工具,便成为用于氏族之间暴力冲突的武器。据说人类最早的兵器从一开始就分为两大类:劈刺式和投掷式。史前人类所用的木棒是最原始的劈刺式兵器,最早的投掷式兵器是人类投向敌人或投向猎物的石块。古籍记载:神农以石作兵,黄帝以玉(一种坚石)作兵。尽管这时制造劳动工具的生产活动具有了“军事”意义,不过,为这种争斗服务的物质生产十分简单,劳动工具与作战兵器之间并无多大本质区别,严格意义上的军事生产还未产生。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增加,剩余产品开始出现。剩余产品和私有制财产的出现使一部分人占有他人的劳动成为可能。氏族部落首领利用职权,把部分氏族公有财产据为己有,或勒索本族成员大发其财,贫富两极分化随之出现。私有制的发展,贫富的分化,首领的贪欲,使氏族部落间的斗争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一些强大的氏族部落便对邻近弱小部落发动战争。他们不仅掠夺财富,而且还掠夺俘虏。过去,由于社会产品只能勉强维持生产者的衣食,战胜者无法养活俘虏,就简单地把他们杀掉;现在,生产已经发展到这种程度:“人的劳动力所能生产的东西超过了单纯维持劳动力所需要的数量;维持更多的劳动力的资料也已经具备了;劳动力获得了价值。”人们不再杀死战俘,把他们变成奴隶,强迫他们创造财富。这种情况表明,战争的性质开始发生变化。“以前进行战争,只是为了对侵犯进行报复,或者是为了扩大已经感到不够的领土;现在进行战争,则纯粹是为了掠夺,战争成为经常的职业了。”尧、舜、禹几个时期,战争层出不穷。当时最突出的是华夏族和苗族的战争,延续尧、舜、禹几个时代。这些战争,大多具有掠夺性。“昔日尧攻丛、枝、敖,禹攻有扈,国为虚厉,身为刑戮,其用兵不止,其求实无已。是皆求名实者也。”这里所说的“求名实”,就是指掠夺财物。在这种掠夺性战争中,为暴力服务的生产活动在以下四个方面发生明显变化。

一是为战争而“生产”的意识增强。最初,人们使用石块和棍棒作为寻找食物、配偶和栖身之所的工具,或者将它们用来征服他人,以满足生来就有的欲望。自从发现了石块和棍棒作为“武器”的价值后,他们认识到生产边缘锋利的石块或者削尖的棍棒要比圆石或钝棒威力更大。于是,他们有目的、有意识的采用跟自身能力相适应的特定手段来选择劳动对象,开始更精细的劳作,以便发明、改进武器。

二是军事性生产规模增大。为适应战争需要,弓箭已大量生产,广泛用于战场,考古多处发现带有箭伤的人骨。护身器物也开始生产,除了用龟甲护膝和生殖器外,还制作了石护臂和骨护臂,套在胳膊上防止敌人击伤上臂。

三是军事性劳动层面不断地扩大。人们在挖掘围护壕沟的基础上,开始建造新型的防御体系——城堡。史书记载:“夏鲧作城”还说尧所以能灭古西夏,就是因为西夏“城郭不修,武士无位”。部分生产工具在急速向战争武器转化。在渔猎经济相对衰落的情况下,而可以作为格杀兵器的部分渔猎工具,如石矛、石刀、石斧等却在大量增加,而且磨制精良,干泽锐利,表明它们作为生产工具的意义已残存无几。

四是这种生产的物资来源开始多元化。掠夺性战争的发展,无疑使战争消费增加。以往部落间的战争物力来源仅仅是氏族部落的公有财产;而掠夺性战争却来自多种渠道。主要有:第一,氏族成员创造的财富。原始社会末期,土地大部分分给氏族成员独立耕种,少部分作为“共有地”由大家共同耕种,其生产物用来“支付集体本身的费用,”其中包括部分战争的支出。第二,奴隶创造的财富。掠夺性战争,把大批战俘变成奴隶,他们干最重、最脏的活,吃最坏的食物,生产出的粮食、器物一部分为战争所需。第三,被征服部落缴纳的贡物。掠夺性战争中被征服的弱小部落,必须向征服部落提供一定量的劳动果实,作为生存的交换条件。这部分财富充实了这种特殊生产活动。

综前所述,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出现剩余产品,产生阶级分化,战争转向掠夺性,具有了经济意义:社会财富的增长刺激一部分人的贪欲,“战争成为经常职业,”“变成一种正常的营生,”成为人类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出于掠夺性战争的需要,军事性消费和军事性生产都在迅速扩大,从而使为战争服务的生产活动节奏加快。为战争服务的生产活动的发展变化,标志着中国军事生产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