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事项
调整事项是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情况提供进一步证据的事项,以确定资产负债表日提供的财务信息是否与事实相符。
这类事项所提供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有关金额作出重新估计,并据此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反映的收入、费用、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将这一类事项称为调整事项。准则中列举的调整事项的例子主要有:
(1)已证实资产发生了减损
这一事项是指,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前,或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当时资料判断某项资产可能发生了损失或永久性减值,但没有最后确定是否会发生,因而按照当时最好的估计金额反映在会计报表中。但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所取得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能证明该事实成立,即某项资产已经发生了损失或永久性减值,则应对资产负债表日所作的估计予以修正。假设甲企业应收乙企业账款560000元,按合同约定应在2004年11月10日前偿还。在2004年12月31日结账时甲企业尚未收到这笔应收账款,并已知乙企业财务状况不佳,近期内难以偿还债务,甲企业对该项应收账款提取2%的坏账准备。2005年2月10日,在甲企业报出财务报告之前收到乙企业通知,乙企业已宣告破产,无法偿付部分欠款。从这一例子可见,甲企业于2004年12月31日结账时已经知道乙企业财务状况不佳,即在200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乙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的事实已经存在,但未得到乙企业破产的确切证据。2005年2月10日甲企业正式收到乙企业通知,得知乙企业已破产,并且无法偿付部分货款,即2005年2月10日对2004年12月31日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证据,表明根据2004年12月31日存在情况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应收乙企业账款中已有部分成为坏账,据此应对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进行调整。
(2)销售退回
这一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前或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合同规定所销售的物资已经发出……当时认为与该项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货款能够收回,根据收入确认原则确认了收入并结转了相关成本。即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确认为已经销售,并在会计报表上反映。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所取得的证据证明该批已确认为销售的物资确实已经退回,应作为调整事项,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并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数字。值得说明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销售退回,既包括报告年度销售的物资,在报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退回,也包括报告年度前销售的物资,在报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退回。
例如,甲企业2004年10月销售的一批商品,在当时确认了销售,但在2005年2月1日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收到退回该批已销的商品。从这一例子可见,甲企业2004年10月销售的商品,商品已经发出并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则企业根据当时的情况确认销售实现,计算了销售收入并结转了成本,该批销售商品的收入、成本、利润已经包括在2004年12月31日的会计报表中。2005年2月1日收到的新的证据证明该项销售已经退回,表明原确认的销售实现已经不能成立,则应当对2004年12月31日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又如,乙企业2004年12月销售一批商品,由于销售商品的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货款能够收回,符合收入确认原则,企业确认了收入并结转了成本,2005年1月10日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乙企业收到退回的2004年12月销售的商品。对于这一销售退回事项,虽然是2004年销售的,但在2004年报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日后(2005年1月10日)退回,也应当作为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2004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3)已确定获得或支付的赔偿
这一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前,或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赔偿事项,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提供了新的证据,表明企业能够收到赔偿款或需要支付赔偿款,这一新的证据如果对资产负债表日所作的估计需要调整的,应对会计报表进行调整。
例如,甲企业与丁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中订明,甲企业应于2004年8月2日提供丁企业一批商品,由于甲企业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商品,致使丁企业发生经济损失,丁企业于2004年10月提出起诉,要求甲企业赔偿违约经济损失500000元。由于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并未作出最终判决,甲企业于2004年12月31日根据当时的资料判断可能会败诉,估计赔偿金额为200000元,并按此估计金额计入了损益。但在2005年3月1日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经一审判决,甲企业需赔偿丁企业经济损失450000元,甲企业和丁企业均接受此判决,不再上诉。这一事项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有了最终的结果,因而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状况提供了进一步证据,这一新的证据如果表明对资产负债表日所作估计需要调整的,应对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
(4)资产负债表日后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中与财务报告所属期间有关的利润分配这一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制订的财务报告所属期间的利润分配方案。通常情况下,企业在12月31日结账,需要结转年度内取得的收入、发生的成本,计算利润,董事会根据确定的利润提出利润分配方案。企业12月31日结账并计算出利润,需要一定的时间,待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已到下一年度。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对企业12月31日存在的利润所作的分配,而审议批准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是股东大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中与财务报告所属期间有关的利润分配应作为调整事项处理。如果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包括股票股利,则作为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不能作为调整事项处理。
2非调整事项
非调整事项是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这类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状况,但如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因此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这一类事项称为非调整事项。非调整事项的例子主要有:
(1)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这一事项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行股票、债券等。企业发行股票或债券是比较重大的事项,虽然这一事项与企业资产负债表日的存在状况无关,但应对这一事项作出披露,以使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与此有关的情况及可能带来的影响。
(2)对一个企业的巨额投资
这一事项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决定对一个企业的巨额投资。这一事项与企业发行股票或债券相同,也属于企业的重大事项,虽然这一事项与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但应对这一事项进行披露,以使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对一个企业的巨额投资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
(3)自然灾害导致的资产损失
这一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资产损失。自然灾害导致的资产损失,不是企业主观上能够决定的,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但这一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所产生的影响,如果不加以披露,有可能使财务报告使用者产生误解,导致作出错误的决策。
因此,自然灾害导致的资产损失应作为一个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4)外汇汇率发生较大变动
这一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外汇汇率的较大变动。由于企业已经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当时的汇率对有关账户进行调整,因此,无论资产负债表日后的汇率如何变化,均不应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折算的会计报表数字。但是,如果资产负债表日后汇率发生较大变化,如我国1994年汇率并轨,应对由此产生的影响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如何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某一事项是调整事项还是非调整事项,这取决于有关状况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存在,还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存在或发生。
例如因债务人破产而使应收账款发生损失,如果债权人在12月31日或之前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判断债务人有破产清算的可能,或债务人正处于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在资产负债表日债权人已经按该项应收账款10%计提了坏账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接到债务人通知已宣告破产清算,债权人无法收回全部应收账款,由于应收账款可能受到损失的状况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只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提供了受损的进一步证据,表明原估计的坏账准备不足,应重新调整。因此,这一事项应当作为调整事项。如果在12月31日债务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财务情况恶化的信息,债权人按照当时所掌握的资料按应收账款的2%计提了坏账准备,但在债权人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有资料证明债务人由于火灾发生重大损失,债权人的应收账款有可能收不回来,由于这一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不存在,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因此,应作为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又如,债务人由于遇到自然灾害而导致无法偿还债权人的应收账款。对于这一事项,如果债务人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即发生自然灾害,但由于种种原因,债权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不知道这一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得知,应将这一事项作为调整事项,因为不论债权人知道与否,债务人遇到自然灾害的事实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发生的情况只是对这一情况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如果债务人的自然灾害是在资产负债日后才发生的,即使债权人在灾害发生后立即得到消息,也应作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因为这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不能据此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有关金额进行调整。
3调整事项举例
以下是作为调整事项的具体实例(注:下列所有例子均是针对上市公司而言的,并假定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均为次年4月30日,所得税率为33%,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等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之后,不再作其他分配)。
例8-3 甲公司2004年4月销售给乙企业一批产品,价款58000元(含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乙企业于5月份收到采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乙企业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乙企业财务状况不佳,到2004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于12月31日编制2004年度会计报表时,已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2900元(假定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5%),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项目的余额为80000元,“坏账准备”项目的余额为4000元,该项应收账款已按58000元列入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内。甲公司2005年3月2日收到乙企业通知,乙企业已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预计甲公司可收回应收账款的40%。
甲公司在接到乙企业通知时,首先判断是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并根据调整事项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如下:
(1)补提坏账准备
应补提的坏账准备=58000×60%-2900=31900(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坏账准备。
(2)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递延税款(31900×33%)10527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527(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1373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1900-10527)21373(4)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借:盈余公积3205.95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1373×15%)3205.95(5)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6)调整2005年3月份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甲公司在编制2005年1、2月份的会计报表时,按调整前的数字作为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由于发生了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甲公司除了调整2004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外,还应当调整2005年3月份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4非调整事项举例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如属于非调整事项,由于这类事项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调整会计报表是不恰当的,因为这样做通常会导致在赚取收益或发生费用的日期之前报告这些金额……因此,对于非调整事项,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也不需要调整会计报表。但是,财务报告应当反映最近期的相关信息,以满足财务报告及时性的要求;同时,由于这类事项可能很重大,如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作出正确的估价和决策,因而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内容,估计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以提供会计数据来补充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告的信息。如无法对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对财务报告数据的影响作出估计,应说明其原因。
下面列出了几个比较常见的非调整事项的例子(以下例子均假定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次年的4月30日):
例8-4 甲企业于2005年1月15日经批准发行三年期债券500000元,面值100元,年利率10%,企业按110元的价格发行,并于2005年3月15日发行结束。企业应在2004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对这一非调整事项进行披露。
例8-5 乙企业是一家工业企业,2005年1月10日,经董事会决定以1000000元购买另外两家小型加工企业为其生产配件,使其成为乙企业的全资子公司,购买工作于2005年4月15日结束。乙企业应在2004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对这一非调整事项进行披露。
例8-6 甲企业2004年9月销售给乙企业一批产品,货款为3000000元,乙企业收到物资验收入库后开出6个月承兑的商业汇票。甲企业于2004年12月31日编制2004年度会计报表时,将这笔应收票据列入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项目内。甲企业2005年1月20日收到乙企业通知,乙企业由于发生火灾,烧毁了大部分厂房和设备,已无力偿付所欠货款。对于这一非调整事项,甲企业和乙企业均应在2004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例8-7 丁企业有一笔长期美元贷款,在编制1993年12月31日的会计报表时已按1993年末的汇率进行折算(1993年末的汇率为1美元兑换5.8元人民币),国家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进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1美元兑换8.5元人民币……对于这一非调整事项,丁企业应在1993年度的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上述4个例子是明确指出的非调整事项,也是实务中常见的非调整事项。
每日一结:
1.什么是或有负债?它的种类有哪些?
2.预计负债是怎样确认的?如何披露?
3.什么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4.什么是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