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回到火堆旁的时候,中黄应红正在给白龙坎断了的左臂伤处换药,药是一种黑色的粉剂,绷带基本上就是从上衣上撕下来的麻布条。
白龙坎的忍痛能力不是一点点的强,而是很强,至始至终没有发出一声呻吟。
中黄应红给白龙坎换完了药,林孟珊却因为吃惊而几乎眩晕。
因为双方都比较生疏,接下来,中黄应红有一句没一句的和晴天聊着天,而白龙坎则假装闭着眼睛睡觉。
林孟珊个公孙云儿因为畏惧血腥味儿,几乎就是紧挨着晴天坐在火堆边烤火。
从中黄应红的谈话中,晴天了解到,中黄应红是中黄家族的长女,这次出来的直接原因是找一个叫做黄龙令的令牌,是玄雀族的祖先曾经因为战乱而遗失的一面令牌,这面令牌如果有缘滴血认主,则可以调动人体的火灵力,对于修真提升内气作用很大。
据说南渊之地玄元族的族长玄元荒最近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个紫罗盘,滴血认主之后可以直接测知黄龙令的具体方位,卧藏在南渊之地的眼线发回消息,称玄元荒带着人马北上。
于是,中黄族的族长第一时间获悉消息,立即派朱武族的勇士朱武砲带人前往伺机夺取。
等了两天,朱武砲没有消息。便又派中黄应红带人前去接应。
谁知道中黄应红带人赶到地方一看,遍地的死尸,而朱武砲和玄元荒二人却不见了踪影。
晴天暗自庆幸,自己来的晚了一点,如果在双方正在拼杀的时候直接进入战场,那么,后果真的不敢想象。
看看干柴不多了,晴天又去灌木丛中看了些许干柴。本想着借助晚上大家休息的时间看一看戒指中那个土黄色的令牌,却又害怕中黄应红发觉或捣乱。晴天从这个女人的眼中看到了慢慢的疑虑。
火堆边烤火,一夜无语。
清晨,当紫色的太阳升起地平线后,众人在潭水边梳洗完毕,晴天给三足鼎舀好水之后,就走到一旁的灌木丛中,从戒指内飞快的取出狗熊的躯干,然后拿回火堆旁,操持早饭。
吃过早饭,已经是日上三竿了。
收拾好厨具包袱,公孙云儿直接将包袱收进自己的戒指内,没有躲避中黄应红,也因此,惹来了中黄应红的注意和质疑。
“晴兄弟,你看起来很是富有啊,嗬嗬!竟然连仆人也可以拥有灵戒了。”中黄应红笑呵呵的说道。
晴天立刻听出来话中之怪味,急忙说道,“哪有啊?云儿只不过是在路上捡了一个戒指,觉着好玩,然后就戴在了手上玩儿了。”
中黄应红桃花眼直愣愣的盯着公孙云儿手指上的戒指,诧异的说道,“我怎么越看这个戒指约觉得眼熟,跟我弟中黄文吉手上戴的那个戒指有点相像。”
“戒指基本上都是这种模式呀,”晴天伸出左手说道,“难道应红妹妹也怀疑我手上这枚戒指也是贵弟弟的不成?”
中黄应红向晴天的左手上看了一眼,脸色一红,“晴兄弟,你别误会,我,我真的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说有点像而已。”
白龙坎一见中黄应红说话有点紧张,立刻右手握剑,对着晴天怒目而视,大有一言不合就拔剑的神态。
晴天看出了白龙坎不友好的神情,直接说道,“应红妹妹,你们可以走了。”
“晴兄弟,你不和我一块去清涧吗?”中黄应红一脸恳求。
“不了,我还有其他事情需要处理。”晴天直接推脱。
“那好吧!”中黄应红伸手从怀中摸出一个白玉令牌,递向晴天,说道,“晴兄弟,如果有机会来清涧,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你都可以拿出这个令牌,没有人敢不给我们中黄世家面子的。”
晴天接过白玉令牌,白玉很好看,上面镂空,是一个姗姗飞舞的凤鸟,白色丝线打结挽须,甚是美观。“谢谢应红妹妹,如果有机会,我一定去。”
“那就说定了哦,到时候可不许放我鸽子哟。”中黄应红说着,向白龙坎挥了一下手,两人顺着溪流顺流而上。
“这个白龙坎,就是一头喂不熟的白眼狼。”看着中黄应红二人远去的背影,林孟珊趁着脸说道。
“中黄应红这个妖精也是。”公孙云儿攥着小拳头小声说道。
“别说他们了,咱们也走吧!”晴天说道。
林孟珊急问,“咱们向哪里走?”
晴天一撇嘴巴,“清涧呗!”
“你不是给那个妖精说不去吗?”林孟珊嘟着嘴巴。
晴天笑,“孙子云,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实实虚虚,虚虚实实,乃瞒天过海之计耳。”
“真烦人,又要和那个妖精一路了。”林孟珊不高兴的说道。
“什么一路呀?”公孙云儿小声说道,“她们在前边走她们的,咱们在后边走咱们的,互不相干,而且,中间还隔着一段路呢。”顿了一下问道,“主人,是这个意思吗?”
“嗯。”晴天点了点头,一边开走,一边拿出紫罗盘观看了起来。
中黄应红和白龙坎走得很快,远远地已经走出二里多路。
西边的山坡上,那个身穿波斯服饰的汉子已经不见了踪影。
北边,石崖下的窑洞边,一队弓弩手在草丛中搜索者什么?
东北方位,先前那个水井旁,一队弓弩手在附近游荡。
东边,一队弓弩手在山林中快步行走,似乎是奔着山沟方向来的。
南边,山梁上一群野猪在悠闲地散步,山梁下的河边,昨晚跳舞的那些人已经不见了,只留下一堆堆柴灰。
“快走吧!”晴天催促道,“后面不远处的林子里,正有一群手拿弓弩的家伙向咱们这边追来。”
“啊!”林孟珊面带惧意。
公孙云儿则紧紧跟在晴天身旁。
走出山沟,向前翻过一座山梁,就能远远地看到清涧城里的民居了。
山梁下是一片开阔地,因为是春天,地里还没有种植粮食作物。远远看去,一片片田地就像一个个方块一样排列在一起。田埂上有干黄的茅草和绿莹莹的冬草,一群群绵羊在田地里低头吃着草儿,很悠闲的摇晃着尾巴。不远处,放羊的人儿蹲在一旁田埂上发呆。
晴天三人没有停留,穿过田埂,很快来到了城门边。
城门是圆拱形门洞,宽约两丈左右,深越三丈左右,是由青石切成的。而城墙则是夯土打成的,高约四丈左右。城墙上建有箭楼,每个数丈远便有一个手拿弓弩身穿藤衣的汉子在练着站功。
城门口一左一右站着两个手拿长戈身穿藤衣的汉子,对进入城门的路人进行检查收费。
晴天三人先站在一旁观察了一番:空人入城,每个人只需缴纳一个金币,如果带着货物,则在检查完货物之后根据货物的贵贱收费两个到二十个金币不等。
看清了入城规矩,晴天便从戒指内取出十块金币揣在怀里,在城门口缴纳了三块金币,然后,三个人便进了城。
城里边的街道是青石条铺成的,街道两旁是一座座临街木楼,有一层的,也有两层的,而且以两层木楼居多。
街道上人来人往,有担担的,有推车的,有骑马的,也有坐着马车的,亦有骑驴和坐着牛车的,有穿丝质艳丽服饰的,也有身穿破烂藤衣或麻布衣服的,来来往往各色人等,各有各的事情。
“晴天,咱们去哪?”林孟珊看着街边的小吃,不停地伸舌头舔着嘴唇。
公孙云儿更是夸张,好几次都跑到小吃摊边深呼吸几下,然后再向摊贩问一问小吃的零售价。
“咱们先找一个旅店住下,然后吃饭。”晴天吩咐道。
晴天三人进城的时候已近酉时,这会儿肚子确实有点饥饿了。
在一个名叫“有凤来兮”的旅店,晴天要了二楼临街一个套间房。这个旅店是一个吃住两用的地方,一楼吃饭,二楼住宿。三人上楼,走进房间,店小二打来热水,三人洗漱完毕,才有来到一楼,找了一个干净的桌子坐下,店小二很有眼色的急忙走来。
“客官,需要吃点什么?请点菜。”店小二大声说道。
“你们这店里都有什么特色?”晴天问道。
“烹蒸煮炸冷,五菜俱全,您先看一下菜单。”店小二说着用手拿起一块木板,木板不大,约有现代人用的茶几的四分之一大小,白色垫底色,黑字临其上,火柴盒大小的篆字一行行排列其上。
林孟珊不认识篆字,一时间看着篆字有点蒙圈。
晴天大略看了一下木板,顺手指点了三菜一汤,另外再要了六个糜子面馍馍。这两天一直在吃水煮肉,也确实有些腻味了。北方人嘛,只打出生就是以面食为主,一天不吃就有点害想了。
店小二拿着木板兴冲冲的去了后厨。
邻桌上,一老一少坐在桌子旁,看情形似乎也是在等菜吃。老的是个中年妇女,少的是个青年女子。两人都穿着丝质衣物,不是很眼里,但是从装束上可以看出,家境还是很不错的。
中年妇女面色红润,而青年女子则嘴唇发乌,脸色灰黄,看起来像是中了毒或者受了极重的寒凉。
不一会儿,店小二端着一个四方形的木盘走了出来,快步走到邻桌。木盘上摆放着四碟凉菜,似乎是青年女子的最爱。
店小二把四个碟子还没有在桌子上摆放完毕,青年女子就拿起筷子急不可耐的开吃,吃相比中黄应红还要生猛。
待店小二走后,中年妇女方才微笑着拿起筷子准备夹菜,一口菜还没有送到嘴里,那个青年女子就突然放下了筷子,身子向后佝偻着,嘴里发出“呃呃”的呻吟声。
“应蝶,怎么啦?”中年妇女脸色大变,赶紧放下筷子,起身走到青年女子身旁,“应蝶呀,你可不要吓麻麻呀,麻麻很胆小的。”
“哎喻——”青年女子终于忍不住疼痛,双手抱腹大叫起来。
“来人!快来人!”中年妇女对着后厨大声喊道。
店小二和一个身穿丝质服饰的中年人快步来到邻座,看着青年女子,一脸的惊惧。
“咋回事?”身穿丝质服饰的中年人问道。
“咋回事?”中年妇女大声说道,“应蝶就吃了几口菜,然后就突然这样了,你说咋回事?”
“你是说菜有问题?”身穿丝质服饰的中年人脸色苍白,很明显,说话的声音都哆嗦了起来。
“你说呢?”中年妇女似乎也认定是菜的问题,说话不但很大声,好像还有点不依不饶。
“我看看!”晴天说着站起身,来到青年女子身边,伸手拉过青年女子一只手,摸起了脉腕。
晴天本不想多管闲事,可是,眼前的情况分明是不管不行了,林孟珊和公孙云儿二人还等着吃饭哩。
“你?”中年妇女本想对着晴天发火,可是一看到晴天摸着脉腕,立刻也就怔住了,随后轻声问道,“年轻人,你是疡?”
晴天摇了摇头,说道,“我是针。”
中年妇女还想要说什么,欲言又止。
店小二和身穿丝质服饰的中年人均是一脸的惊异,而且头上也不同程度见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