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于2010年7月5~6日召开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明确,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在西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使西部地区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今后10年,西部地区要建成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会议明确,将对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这意味着6月初实施的针对新疆地区的资源税改政策将推广到西部12个省份。
一、经过多年筹备酝酿,资源税改终于迈出实质性一步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是为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税种。当前我国征收的资源类税费主要包括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和石油特别收益金等。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7个税目的矿产品,分别为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2009年,资源税收入338.2亿元,同比增长12.1%。2010年,资源税的预算收入为37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9%。资源税初始开征的目的,是对不同国企的级差收益进行利润调节,它的主要作用在于通过增加资源开采地区的财政收入,充分调动支持资源开发和资源保护的积极性。但随着资源和环境问题的凸显,资源税的开征定位产生根本性的调整,除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考虑,更是为了让资源开采、使用过程中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同时平衡东西部差距。按照现行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纳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其中原油的税额标准为8元/吨~30元/吨,天然气为2元/立方米~15元/立方米,煤炭为0.3元/吨~5元/吨。新疆资源税费改革从6月1日起开始施行,根据财政部印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宣布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在新疆实行的这项改革,其财政意义大于税制改革的意义,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所征税款将大大提高。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能够增加当地财政收入,平衡东西部差距,符合本次国家援疆政策中强调“输血与造血并重”的思路。另外,资源税改的目的在于保护、节约资源,亦符合新疆大开发“发展与保护并重”的要求。
二、资源税改革在新疆起步,地方税收每年将增数十亿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司副司长连启华表示,资源税改革国家已经酝酿了多年,率先在新疆进行试点,主要是考虑到新疆是资源富集的省级行政区,再加上新疆的开采条件基础比较好,市场秩序好,有先行试点的条件。在我国的税制中,资源税为地方税种。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表示,率先在新疆进行资源税的改革,意味着深入开发西部,把从西部获得的财政资金留在西部,支持新疆当地的发展。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疆资源税改革试点的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资源税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对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引导经济结构调整、缓解中西部地区财力紧张都具有重要意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工作人员表示,作为一项地方税,尽管尚未包括除油、气之外的其他资源品类,但改革后每年对新疆地方税收的增收贡献,仍将达数10亿元。资源税改从量征税为从价征税,将在目前的基数上大大提升新疆的地方税收。新疆2008年的原油产量为2700万吨,天然气产量为230亿立方米,过去资源税从量计征时,税收仅40亿元左右,改为从价计征后,增量最高可达上百亿元。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在资源品价格上升的情况下,尤其是对于资源大省,数10亿的增量对地方财力有非常显著的提升作用。新疆地方财政因此增加的财政收入尚未有权威数字。以当前国内原油市场价,和发改委近日公布的刚调整的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按照新疆当地去年的产量,粗略计算得出因资源税改革可增收60多亿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研究发展中心主任赵德儒估算,地方财政将因为石油资源税改一项就可增收100亿元。
据统计,宁夏2009年煤炭产销量5670万吨,2010年预计将突破6000万吨。煤炭价格按种类和用途不同差别较大,如按350元/吨的混合平均价格估算,每吨征税17.5元,宁夏开征资源税,仅煤炭一项,每年就可增加地方税收10亿元。这项收入对于提升宁夏财力,加大保护环境的生态补偿力度,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执笔人:常青
2010年7月2010年宁夏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及下半年发展趋势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