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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卫体武器的制作技术

与古代的进攻性武器相对应的单兵防御性武器主要是卫体武器。卫体武器包括盾、铠甲、胄等。在中国古代,有“五兵五盾”之说,说明古人对卫体装备的重视。

盾,是一种手持的用来挡御刀箭的防护装备,又称为“干”,还被称为“牌”。盾的形体大多为长方形、梯形或圆形,背后有握持的把手。《周礼·正义》中称:“狭而长者曰滇盾,步兵所持与刀配者也。狭而短者曰孑盾,车上所持者也。”“橹,大盾也,大平者曰吴魁,本出于吴,为魁帅者所持也。隆者曰滇盾,本生于蜀,蜀滇所持也。”说明由于产地或用途的不同,盾的形体也有所不同。原始形态的盾制作比较简陋,多用木、竹制成,或在木片上蒙上皮革。中国的西南地区有些少数民族往往使用藤牌、藤甲。藤制品在湿度较大的地区比较坚韧,但不适宜在北方使用,因为北方气候干燥,藤制品干脆易断。进入青铜时代以后,盾仍然用藤木及皮革制造,但已嵌有青铜铸造的盾饰。已发现的商朝盾牌,呈上窄下宽的梯形,盾面为皮质,绘有虎纹等图案。而西周时期的盾牌,则在原有形制的基础上,将青铜铸造的狰狞兽面、人面、圆铜泡饰以盾面,以加强皮盾的防护效能。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漆木盾,顶部为双重弧状,盾面施有彩绘。秦汉时期,出现了铁盾。但在中国使用铁盾并不普遍,而在欧洲进入青铜、铁器时代以后,青铜盾与铁盾较为常见。盾的形制延用了很长时间,直到宋朝编撰的《武经总要》中所描述的两种盾(“旁牌”):大而长的步兵用盾和小而圆的骑兵用盾,其形制也无大的变化。近代火器出现以后,盾牌的防护作用逐渐丧失而成为历史陈迹。

铠甲是古代将士穿在身上的防护装具。中国先秦时多用皮革制造,称作“甲”;战国后期,开始用铁制造,改称为“铠”,皮质的仍称为“甲”。唐宋以后,不分质料,或称“甲”,或称“铠”,或“铠甲”连称。中国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已经有甲,早期的甲完全是用藤、木、皮革等制成,形制也很简单,只能保护胸、背。后出现了整片皮制成的甲。商周以后,按照防护体位的不同,把皮革裁制成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片,并把两层或多层皮革片合在一起,表面涂漆,然后在片上穿孔,用绳编联成甲。随着青铜冶铸技术的发展,到西周时期在皮甲上缀有青铜护甲和青铜甲泡。《考工记》的“函人为甲”中记载了当时有关选材、制甲的全套工艺。战国后期,锋利的钢铁兵器逐渐用于实战,促使防护装具发生变革,铁铠开始出现。到汉代,铁铠完全取代了皮甲。西汉时期,铁铠的制作由粗到精,从大甲片制成的“札甲”发展为小甲片编成的“鱼鳞甲”。札甲约用600甲片,而鱼鳞甲则有3000左右甲片。防护的范围也由仅保护胸背,发展到加有保护肩臂的“披膊”和保护腰胯的“垂缘”。西汉以后,铁铠的硬度和韧度提高,类型也日益繁多。三国时期出现了一些新型铠甲,有黑光铠、明光铠、两当铠、环锁铠和马铠等。北魏(公元385年—534年)以后,明光铠日益盛行,到唐代已有13种甲制。北宋初年,铠甲的制作技术更为精良。《武经总要》中绘有5套甲胄和1套马甲的图像。图中的铠甲包括护体的“甲身”、护肩的“披膊”、护腿的“吊腿”、护头颈的“兜鍪顿项”,这是对中国古代铠甲的总结。宋代的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记述了当时中国西部地区所锻造的冷锻瘊子甲,以质地精良著称,有较高的硬度,50步外强弩射之不能人,同时表面光洁可鉴毛发,这说明了中国古代制作铠甲技术已经具有很高的水平。随着近代火器的出现,铠甲也就失去了它的防护作用而走向衰落。

胄是古代将士防护头部的装具,又称兜鍪、头鍪、盔等,常与护体的铠甲配套使用,统称为甲胄。在新石器时代,胄比较粗糙,多用藤条或兽皮缝制。青铜器时代,开始使用青铜铸造的胄。商代的青铜胄,不仅坚固,而且胄面铸有虎纹、牛纹或其它图案,胄顶还铸有装缨的铜管,非常壮观。战国时开始使用铁胄。河北易县燕下都出土的战国晚期的铁胄,由89片铁甲编缀而成。由于外型像鍪(即锅),所以开始称为“兜鍪”。秦汉以后,普遍装备铁兜鍪。唐朝以后,兜鍪后部护颈的部分(“顿项”)常用轻软牢固的环锁铠制成,到了宋代则以铜质的网状顿项取代。胄的使用年代比盾和铠甲要长,直到近代出现枪炮以后,仍然有防护头部的装具,只是形制和材料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以钢盔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