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故兵贵胜,不贵久。
“古句新解”
所以说用兵作战贵在神速不宜久拖。
如果战争久拖不决,必然会引起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大量消耗,由此而引发的矛盾势必更加尖锐。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孙子认为,用兵打仗,贵在神速,强调“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兵贵神速”的观点,在《孙子兵法》中其他篇章也多次论述,如《九地篇》说:“兵之情主速。”速战速决的作战方针,还常常能给对手以致命的打击,因而历来为兵家所喜用。西汉时冯奉世快速平定莎车内乱就是以快制胜的结果。
冯奉世出身于将门世家,其祖父冯唐在汉文帝时闻名于朝野,后有“冯唐易老,李广难封”的说法。冯奉世学习过《春秋》,研读过兵法,与他接触过的人都认为他有真才实学。西汉中后期,朝廷为了巩固对西域的控制,不断派出使臣以加强与西域各国的联系,但是汉廷派到那里去的使者大多不称职。为了改变现状,汉宣帝听取了前将军韩增的推荐,委任冯奉世为卫侯使,出使西域。冯奉世一行刚刚抵达伊循城(今新疆若羌东北)时,就听都尉宋将报告说,莎车国(今新疆西南部)发生了叛乱,国王被害,汉使奚充国被杀。原来莎车国王万年生性残暴,做事糊涂,不得人心。呼屠征趁机作乱,将其杀掉,奚充国在乱中被杀。呼屠征自立为莎车王,此后率兵攻劫附近各国,胁迫他们与自己结成联盟,一起背叛汉朝。
冯奉世立即与副使严昌商议对策。冯奉世说:“莎车国王万年,曾经以太子身份入我朝为质。他父王去世后,我朝护送他回国即位。现在一伙叛乱分子杀害与我们关系友好的万年国王,公然违抗大汉朝命,如果不派兵前去讨伐,待其坐大,势必更难控制。西域各国也会受它的影响,到那时我们的努力可就要前功尽弃了。”
严昌也很赞同冯奉世的观点,但是他又认为应该派人回朝汇报,请旨定夺。冯奉世却认为,事贵从速,不宜迂缓。于是便假托朝廷的命令,遣使照会西域各国,征发兵马。西域各国对汉使充分信任,很快便集中了15000多人,组成联军进击莎车国。
冯奉世率兵掩至城下,呼屠征没料到联军来得如此神速,在丝毫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慌忙组织抵御,但是为时已晚。联军攻进城去,呼屠征无处可逃,只得自杀。朝中文武大臣献上他的头颅投降。冯奉世于是另选前王支裔立为国王,并解散联军,让他们各自回国。
此一战,冯奉世威震西域。汉宣帝接到急使捷报后,立即召见前将军韩增,表彰奖励他举荐得人,并升任冯奉世为光禄大夫。
军事指挥家面临的总是风云变幻的形势,错综复杂的难题,在祸福存亡的紧急关头,将领的一个重要素养,就是具有高瞻远瞩和快速应对的能力。冯奉世之所以能一举攻入莎车都城,就在于他深谙兵贵神速之道。
“兵贵胜,不贵久”的谋略思想在现代企业市场竞争中的影响尤其深远。抓住商机,提高效率,用高速度击败竞争对手是企业经营中的一个制胜法宝。也就是说,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下,无论是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引进、推销,还是向客户提供各方面的服务,谁抢先一步,谁就会胜利,反之,则被淘汰。
1850年,美国报纸刊登了一则令无数平民百姓惊喜的消息:“美国西部发现了大片金矿。”无数做着发财梦的人开始如潮水般涌向荒凉萧条的西部,引发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淘金热”。
21岁的李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也挡不住黄金的诱惑,走上了狂热的淘金之路。不同的是李维并没有长久地走从土里淘金的工作,而是从中发现商机。在距市中心很远的淘金地点开了家专门销售淘金工人日用百货的小商店,从淘金人身上“淘金”。这不能不让人佩服他独特的慧眼,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为他日后的商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机遇永远垂青那些有准备、有头脑的人们,一次偶然机会的到来使这位淘金者成为日后的“牛仔裤之父”。
一次,他乘船外出采购了许多日用百货和一大批搭帐篷、制作马车篷用的帆布。由于船上旅客很多,那些日用百货没等下船就被人们抢购一空,但帆布却没人理会。由于淘金者们都已搭好了帐篷,谁也不会费钱费力再去搭第二个。
“怎么办!”看着堆放在码头上的帆布,一个又一个方案在李维的思索中闪现。忽然一位淘金工人注视着李维的帆布迎面走来,李维连忙高兴地迎上前去,热情地问道:“您是不是想买些帆布搭帐篷?”“我不需要再搭一个帐篷,我需要的是像帐篷一样坚固耐磨的裤子,你有吗?”那工人反问李维。“裤子?为什么?”那工人告诉他,淘金的工作很艰苦,衣裤经常要与石头、砂土摩擦,棉布做的裤子不耐穿,几天就磨破了。“如果用这些厚厚的帆布做成裤子,肯定又结实又耐磨,说不定会大受欢迎呢!”淘金工人的这番话提醒了李维。他想,反正这些帆布也卖不出去,何不试一试做裤子呢?
犹太人的传说使得李维天生具备了经商的经验,当即请裁缝给那位“淘金者”做了一条帆布裤子。这就是世界上第一条工装裤,当时它被工人们叫做“李维氏工装裤”。如今,这种工装裤已经成了一种世界性服装——Levis牛仔服。
1853年李维正式成立了专门生产“李维氏工装裤”的公司,并用自己的名字Levis作为产品品牌。由于用帆布制作的“李维氏工装裤”坚固、耐磨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李维就接到了“李维氏工装裤”的大量订单,产品非常畅销。
面对公司营销量的猛涨李维却对帆布做的裤子很不满意。因为帆布虽然结实耐磨,却又厚又硬,不但穿在身上不舒服,而且也无法像柔软的布料那样,设计出各种美观合身的款式,只能做成又肥又大、式样单调的裤子。
他开始寻找新的面料,注意搜罗市场上的信息。终于有一天,他在欧洲市场上发现法国人涅曼发明的非常畅销的一种蓝白相间的斜纹粗棉布,兼有结实和柔软的优点。
看了样布,李维当机立断,从法国进口了这种名为“尼姆靛蓝斜纹棉哔叽”的面料,专门用于制作工装裤。这种新式面料制作出来的裤子,既结实,又柔软,样式美观,穿着舒适,更为淘金工人喜爱。靛蓝色也成为“李维氏工装裤”的标准颜色。
靛蓝色斜纹棉哔叽做成的工装裤,不但淘金工爱穿,也在农机工和牛仔中间广为流行。虽然初步获得了成功,但李维并不就此满足,他还在继续寻找机会,对牛仔裤进行改进。当时淘金工人在劳动时,常常要把沉甸甸的矿石样品放进裤袋,沉重的矿石经常会使裤袋线崩断开裂。当地一位叫戴维斯的裁缝经常为淘金工人修补这种被撑破的裤袋。他用黄铜铆钉钉在裤袋上方的两只角上,这样就可以固定住裤袋。同时他还在裤袋周围镶上了皮革边,这样既美观,又实用。有的工人裤子没有磨破,为了美观都去镶边。戴维斯就此向李维提出了建议,李维不但接受了这个建议,还把尚未出厂的工装裤全部加上黄铜铆钉,申请了专利,由此传统的牛仔裤就此定型。
1872年李维·施特劳斯在基本定型的牛仔裤的基础上申请了牛仔裤的生产专利。
他为本公司的工装裤注册了一个图形商标,商标上画着一条工装裤的裤腰两边各拴着一匹马,马头朝着相反的方向,每匹马身旁都有一个人在扬鞭催赶。图形上方写着:“唯一获得铆钉加固专利的工装裤”;下方写着:“撕不开就是撕不开。”
这样极有视觉冲击力的设计,引起了人们普遍的注意。有趣的是,总有一些较真的农民,套上马来撕李维氏工装裤。只要有人来,李维总是十分热情地送去一条新的工装裤,以示感谢。而套马来撕工装裤本身,又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
当淘金工人进城休假时,他们身上的这种工装裤引起了市民的注意,一时间工装裤不仅受到淘金工人的欢迎,同时还受到了美国社会普通大众的钟爱。牛仔、大学生、城市青年也纷纷购买“李维氏工装裤”,“李维氏工装裤”在美国成为了时髦的代名词。
1902年,李维去世,他最遗憾的就是牛仔裤没有被普及,被所有的人接受。然而,他的下一代继承了他的敬业、创新精神,继续推出李维517、412、527型号,运用优秀的广告,通过好莱坞影星、西部牛仔影片,终于把李维氏工装裤推向了全世界。
李维在世时,牛仔裤那时还叫“李维氏工装裤”,他绝对想不到,历经150余年,他所发明的“工装裤”,漂洋过海走遍全世界,依然受到不同时代的年轻人的钟爱,甚至在贵族名流的衣橱里,也不乏它们的身影。
1979年,李维公司在美国国内总销售额达13.39亿美元,国外销售盈利超过20亿美元,雄踞世界10大企业之列。正是李维独特的视角和及时把握机遇才使得李维·施特劳斯牛仔裤制造公司的创办人的后代罗伯特·哈斯与他的家族拥有价值82亿美元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