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店管理文案是指企业在选择零售商时所制定的一系列文案。它包括对零售经营店的管理。本章重点讲述了零售事务处理文书,特约店、代理店、连锁店的管理等写作内容。
一、概述
企业在市场上选择零售商时,必须制定一套方案,使有关人员遵照执行,这就是市场营销中的零售事务处理文书。
二、格式与写作要点
(1)零售商的职责。
(2)零售程序。
(3)订货。
(4)交货。
(5)配送。三、典型范例
××公司零售事务处理方案
一、销售
(一)零售商在访问或开拓新客户时,应留意下列事项:
1.透彻观察对方在买卖上的需求及判定对方在买卖上的立场。
2.观察对方进货及销售的意愿。
3.利用谈话来引导对方购买的意愿。
4.针对对方的买卖意识及对商品的认知程度,分析它与我方计划的合适与否。
5.分析对方的销售政策和营业预算是否适合本商品。
(二)零售商应致力于对商品知识、销售方法及市场知识的研究,同时须勤于调查客户的状况,随时以预算、效率化为基准,冷静且亲切地致力于销售活动。
(三)对客户提示重要事项或表达意向时,须取得经理的认可。
(四)交易的开始有的是基于对方的申请,有的是出自我方的诱导,不管是何种方式,除了交易一开始即以现金往来的情况之外,都须事前对交易客户的资产、销售能力、负责、信用及其他评核事项进行调查,并向上级提出报告。
(五)对各家客户须拟定每个月的访问预定及收入预定。另外,对于客户的新开拓商品也须拟定每个月的大概预定额,并根据这个预定额来开拓新市场。
(六)不论老客户或新交易或预估的交易,都须私下迅速打听清楚,有了充分的调查,才能尽早与对方进行交涉。
(七)对于同业者的预估内容及交易实绩,须经常调查,探听清楚,如此才能了解自己在接受订货上的难易。另外,对于自己在预估及交货上的损失,应究明原因,以便修正制造技术及营业方面的缺陷。
(八)零售商应针对各方面的订货情况进行广泛的调查,使销售活动的资料齐全,以便传给各相关人员参考。
1.从经济新闻上做剪报整理。
2.参考经济杂志及其调查记录。
3.将业界的信息记录下来。
(九)将老客户及预定客户的订货资料整理成卡片,并将重要事由记录下来,经常作修正。
(十)与老客户应经常保持密切的联系,除了对订货情况及其他需求应探听清楚之外,也可以设法斡旋,使对方下单订货。为达成上述目的,可在必要时邀集对方举行研讨会或洽谈会。
(十一)在与对方交易的休息之际,应适当地提供餐饮、茶点及香烟等。尤其是需要外出用餐时,应在这之前提出预算,并取得经理或代表(董事长)的认可。
(十二)开拓新交易通常通过已交易客户进行,或委托其斡旋,或要求其持续过去曾经有过的交易来拓展业绩。
二、估价
(一)商品的估价须根据国际市场上同类商品价格来估算,做成并经过经理的裁决后,提供给各客户作为参考。
(二)估价书的制作由零售商的内务负责。
(三)零售商必须完备下列各项资料,作为估价参考资料:
1.参考经济杂志及其调查记录。
2.将业界的信息记录下来。
3.标准品单价表。
(四)对客户做估价时,应尽快提出报告。
(五)将估价书送给客户之后,必须在估价账目表中列出日期及合同的成立或不成立等事项。
三、受理订货
(一)零售商在确定订货已成立时,应将本公司生产及出货的必要事项记入订货受理传票中,并发函给相关单位,其规定如下:
1.一般订货受理传票。
本传票在受理一般性订货时填定,通常印成两份,一份交给本人,一份交给零售商受理保管,制成订货编号,并做好制造委托书(复印四份)后,将其中A,B,C 三联交给本公司制造部。
2.特别订货受理传票。
本传票主要为大量生产的商品或订有长期合同的商品、出口品填写,一共制成五份;一份由本人保管;一份交给经理或代表(董事长)阅览后,由零售商受理科负责保管;另外两份交给本公司制造部;剩余的一份交给本公司总务部的总务科。本传票必须记明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裁决条件、交货地点、捆包运送方式及其他必要事项。
3.预估生产委托表。
零售商在委托生产标准品的预估生产或其他特定品的生产时,应填写本表。本表须记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完成的希望日期及其他必要事项。填写并取得营业经理的认可,再交给本公司制造部。
(二)所有电话、外部销售或来函的订货受理,不论外务或是内务,皆由受理订货的本人填写本订货受理传票。(略)
(三)零售商向本公司制造部公布预估生产委托表时,应提出下列处理报告,以说明其经过:
1.制造品与在制品的区分。
2.制造品的交货预定。
(四)零售商为执行各项计划,使销售、订货受理活动顺利进行,应与本公司制造部保持密切联系,并随时准备下列三项资料:
1.商品库存明细表。
2.主要材料的进厂预定表。
3.主要材料的库存明细表。
四、交货检验、配送
(一)零售商对于客户的商品的订货及委托生产的商品的交货期,须经常与本公司制造部保持联系,以掌握其经过情形及进行状况。
(二)零售商若已于指定交货日期前确定可以交货,应主动与客户联系确切的交货时间。
(三)当确定订货商品的交货日可能延迟时,应通知订货的客户,以取得理解。
(四)零售商在交货或查验商品时,应对照订货账单,以确定品名、品质、规格、单价、数量及其他事项是否符合。
(五)商品的交货与配送业务由零售商进出口管理科负责。
(六)在交货或配送商品时应发送货通知单,送货通知单的内容记载要项包括:
1.客户名称。
2.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3.明细及其他事项。
(七)商品交货、配送后,如果有客户拒绝收货、要求退货及其他抱怨问题,应取得负责人或营业经理的认可,设法寻求处理办法。
(王必成主编:《营销》,第737页,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