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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防盲及治盲

学习目标

说出盲和低视力标准,阐述我国致盲的主要眼病,简述国际防盲形势及我国防盲形势,能够对低视力康复提出正确的指导意见。

第一节 盲及低视力概述

1973年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低视力定义,指手术、药物或一般验光配镜无法改善的视功能障碍,主要包括视力下降和视野缩小。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3而等于或优于0.05者为低视力;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5者称为盲。

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且以视力较好眼为准。该标准还考虑到视野状况,指出不论中心视力是否损伤,如果以中央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10°、但>5°时为3级盲,视野半径<5°为4级盲。我国于1979年第2届全国眼科会议上决定采用这一标准。

在实际工作中,又将盲和低视力分为双眼盲、双眼低视力、单眼盲、单眼低视力。如果一个人双眼最好矫正视力都<0.05,则为双眼肓;如果一个人双眼最好矫正视力都<0.3,但>0.05,则为双眼低视力。如果一个人只有一眼最好矫正视力<0.05,另眼>0.05,则为单眼盲。如果一个人只有一眼最好矫正视力<0.3,但>0.05,另眼>0.3则为单眼低视力。

第二节 防盲治盲的现状

世界卫生组织2002年10月10日公布的统计数字,全世界有盲人4000万~4500万人,低视力是盲人的3倍,约1.35亿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和老龄化,低视力者数量将会进一步增加。视力损害已成为我国乃至全球的严重公共卫生问题。

不同经济地区肓的主要原因明显不同,发达国家以黄斑变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为主;发展中国家则以白内障、屈光不正等为主。目前在我国,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青光眼、老年:性黄斑变性已成为不可忽视的致盲因素。

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防盲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提出“视觉2020,享有看见的权利”的防盲治盲全球性战略目标,到2020年要在全球消除包括白内障、沙眼、儿童盲、低视力与屈光不正等导致的可避免盲这一目标。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防盲治盲工作,经过多方面共同努力,我国的首要致盲病因已由以沙眼为主的传染性疾病转变为以白内障为主的非传染性疾病。1996年卫生部等部委发出通知,规定6月6日为“全国爱眼日”。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全国卫生工作者积极努力下,我国防盲治盲工作呈现良好的局面。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于2006年10月22日提出防盲规划=2020年以前,我国将消除包括白内障、沙眼、河盲、儿童盲及低视力与屈光不正在内的一切可以预防和可以治疗的致盲眼病,彻底根除可避免盲,让人人享有光明。

目前,我国防盲治盲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组织领导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防盲治盲的实际需要和效率不高之间存在着矛盾,大规模白内障手术治疗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老龄化的速度很快,如果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防盲治肓工作,我国的盲人数将会急剧增加。

第三节 低视力的康复

在目前的低视力及盲人中,对通过治疗可以提高视力的一部分人,尽力使他们能够得到治疗。对于手术和药物治疗无效的低视力和盲人,要进行盲和低视力的康复包括盲人的训练及教育、低视力的康复,采用光学助视器和非光学助视器来改进他们的视觉活动能力,使他们利用残余视力进行工作和学习,获得较高的生活质量。

凡能改善低视力患者活动能力的任何一种装置或设备,均称助视器。但佩戴助视器并不能达到完全康复的目的,只有配用助视器与训练相结合,才能达到较好地康复效果。

助视器分光学助视器和非光学;光学助视器分为近用和远用,非光学包括闭路电视系统、光导纤维阅读器、自动调节生物望远镜、多重视觉系统、植人型微型助视器。

低视力儿童的康复训练包括:视觉训练、听觉、触觉或触-运动知觉、嗅觉与味觉、自我照顾或独立生活能力、运动发育等方面的训练。老年低视力者的康复训练包括:日常生活能力的训练、定向和活动的训练、助视器的使用与保养。

(王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