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改变世界的100个条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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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滨洲、滨绥铁路的来历

滨洲、滨绥铁路的来历——中国清政府和沙俄签订《中俄御敌互助条约》

在清朝与西方列强所签订的诸多不平等条约中,《中俄御敌互助条约》(即《中俄密约》)是非常特殊的一个。从1896年开始,这一条约居然保密了28年之久。直到1924年,前苏联政府才予以公布。

在该约签订前后,各国政界、舆论界一度纷纷传言,猜测其中内容,然而其中真相,绝非外界所能得知。

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紫禁城,俄军曾将密藏在慈禧卧室保险柜的这份密约劫走,随即悄然完璧归赵。

1910年,清朝政府驻英国公使、李鸿章之子李经方,曾经非正式地向伦敦报界透露过此密约的存在,随后又加以否认。

1921年,北洋政府代表在参加华盛顿会议时,曾经将此密约摘要宣读,仍未全部公布。

这个似真亦幻、忽有忽无、扑朔迷离的密约曾引起了多少国家、政治家和外交家的密切关注,也勾起了多少新闻界、舆论界人士的好奇心。何以至此呢?李鸿章访俄及欧美诸国回来后,曾吊人胃口地大言:“二十年无事,总可得也。”

李鸿章历访欧美五国,拜会各国首脑,公开签订了几个微不足道的协议,若无事关重大的《中俄密约》存在,岂敢夸下如此海口!

19世纪80年代,沙俄为确立在东亚的霸权地位,竭力试图打开一条通往太平洋的道路。沙皇尼古拉二世雄心勃勃地称:“在东亚确立俄罗斯的势力,正是我们统治的课题。”

为达到这个目的,沙俄采取了一个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行动,修筑从莫斯科到海参崴横跨欧亚大陆的西伯利亚铁路。

1894年,西伯利亚铁路已修至外贝加尔地区,出现了这样一个新问题,即沙俄财政大臣维特所说的:“这条铁路朝什么方向往前修?”

很显然,从赤塔以东,按原修筑计划,铁路将沿石勒河和黑龙江北岸曲折向前,至伯力以后,再顺乌苏里江东岸向南,直抵海参崴。该路将绕一个大圈,而且地形复杂,荒无人烟,施工难度大。沙俄处心积虑地想要一条快捷的铁路线,就是中东铁路,原称“中国东方铁路”,又名“支清铁路”或“东省铁路”,简称“东铁”。

修筑中东铁路,具有诸多优点:它比原计划缩短了1000公里,节省费用,运输快捷;中国东北,地势平坦,人口稠密,易于施工;更重要的是该路所具有的重要战略价值,诚如维特曾上奏沙皇所说:

“从政府及战略的方面来看,这条铁路将有这种意义,它使俄国能在任何时间内、在最短的路上把自己的军事力量运到海参崴及集中于满洲、黄海海岸及距中国首都的近距离处。”

维特还宣称:

“瓜分中国为之不远,而西伯利亚铁路将给我们在这场瓜分中带来机会。”

沙皇赞同和采纳了维特的建议,决定向清朝索求中东铁路的筑路权。

借地筑路交涉开始之初,甚至维特也感到,根本无法想象清朝政府能够同意俄国在满洲北部修筑铁路。但是到了1895年,机会终于来了。

1895年6月,沙俄借联合法、德代清政府向日本索还辽东,以及筹措贷款给清朝政府偿甲午战争兵费之功,趁机向中国驻俄公使许景澄面陈了借地筑路的意图。

与此同时,沙俄未经清方的同意,非法派遣4批工程人员到中国东北进行路线勘测,所至深入辽东湾,引起了中国地方政府的密切关注。9月12日,吉林将军恩泽致电总理衙门,通报了俄国勘查人员持俄国护照在中国内地通行,不遵地方官府的命令等不法行为。

直到10月14日,俄国驻华公使喀西尼才照会总署,通报了俄方勘查人员分道入东三省,因时间仓促,不及待京发来护照,请清地方政府随时量力照料。这是沙俄第一次正式提出有关中东铁路交涉的文件。

俄国的照会,证实了许景澄向总署转达的俄国借地筑路的意图,立即引起了总署的关注,总署命令许景澄在俄详探确切情报,考究其中的利弊,以定进止。总署在上奏的附件中,根据张之洞等人的建议,陈述意见:俄人借地造路,东三省必为俄所蚕食,而所造之路,将永无归还之期。权衡利害,似不如独立兴办,以免俄人觊觎。

清朝政府根据总署的意见,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即在中俄交界处自造铁路,与俄国铁路相接,从而打破俄国人的借地筑路企图。于是命许景澄立即将此意先与俄国说明。

清政府委婉地拒绝了俄国借地筑路的意图。

许景澄遵命会晤俄国外交大臣罗拔诺夫,说明清政府愿自造铁路,与俄国在交界处相接。罗拔诺夫对此未做过多评论,只是表示:“对您的直言相告深表感谢!”

俄方的表示虽言语缓和,但许景澄仍心中忧虑,颇感不安。此时清政府只看到俄方独占铁路之利,尚不知晓沙俄的野心之大。许景澄提请总署注意,于10月30日致电指出:清自造铁路,是否能够切实办到?而且商议相接事宜,恐怕还要颇费周折,估计两国必须同派大员在交界处洽办,请总署早做准备。

果然不出许景澄所料,沙俄决不会应允西伯利亚大铁路其中的一段——中东铁路,掌握在中国手中而受制于人。

1896年初,维特继续对许景澄进行新的说项,提出清政府目前未必有修路巨款,也没有熟悉筑路工程的人员,办理恐怕难以迅速。维特建议,请清政府准许俄人成立公司,承造中东铁路,与清订立合同,只要所订章程,无碍中国的主权,清方也无可顾虑。维特试图以所谓“公司”骗取借地筑路权的花招,遭到许景澄的严词拒绝。

同时,俄驻华公使喀西尼秉承维特的旨意,也在北京同总署进行了多方游说,尽管花言巧语、四处奔走,最终亦遭到婉言拒绝。喀西尼恼羞成怒,竟翻脸威胁道:“中国不顾邦交,俄国将与日本联络,另筹办法。”

而沙俄外交大臣认为喀西尼的游说失败之因是:“没有利用贿赂为他要达到的目标做好准备工作。”

沙俄向清政府索求借地筑路权的交涉,均遭到了拒绝。但这并非中东铁路筑路权交涉的结束,相反,它仅仅是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