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屋大维和你说了那些,后面的意图不是摆在那里了,和女王联手才有最大的胜算,不是吗,不然干吗让你去埃及。你们真当奴隶都是死人啊。”我没好气的说道,不过在他们心目中,也根本没把奴隶当作人看吧。
他牢牢盯着我,忽然又微微笑了起来,“小晚,你就不怕我杀了你?”
“我觉得你不但不该杀我,还更应该带我去埃及。”我也直视着他。
“哦?”他饶有趣味的挑了挑眉,“理由?”
“原因嘛,有三点,其一,作为特使,当然越不引人注意越好,我作为你的随身侍女随行,不会像另外那些护卫那样引起注意,却还能身兼护卫的作用,其二,我精通多国语言,不管是埃及象形文,还是拉丁文,希腊文,全都不在话下,如果对方有什么小动作,我也能提早发现,最后也是最最重要的一点哦,你不觉得带上我,旅途会轻松许多吗?”
听到我的最后一句话,他忍不住笑了起来,“说得倒好像非带你不可了。对了,好像一直没有问你,你究竟怎么会从塞里斯来到罗马?”他忽然问道。
我把曾经对哈菲说过的话又向他转述了一遍,然后顺带着也说了被冤枉为奸细的事情,
“原来是这样,”他若有所思的望着我,“那你想回塞里斯吗?”
我不假思索的点了点头。
他的脸上闪过了一丝不悦,轻哼了一声,“那么,从现在起,你就要放弃这个想法,因为你已经是属于我的奴隶了。”
我现在也懒得跟他争辩人权问题,如今最关心的是他带不带我去埃及。
“那么,是不是应该带我去呢?”
“看在最后一个理由的份上,也许我会考虑一下。”他忽然又笑了起来,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一切等过了花神节再说。”——
古罗马的花神节,是为了表示对罗马神话里的费罗拉的尊敬而设立的,费罗拉是古罗马人所崇拜的花神,也是罗马神话中青春的象征。
在节日的这些天里,无论平民还是贵族,都会将自己打扮一新,装饰着玫瑰花,来到大街上通宵达旦的畅饮,载歌载舞。
节日一大早,我就被爱米拖了起来,迷迷糊糊的让她在我身上为所欲为,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拿起了一面银镜,让我看看满不满意。
这一看,我的瞌睡虫全都飞到了九霄云外。
我那乌黑发亮的头发被散茉花染成了深红色,连膝盖、肘部和足底都染了同样的颜色。装饰着宝石的金丝网将头发笼了起来,耳朵上还带着一对硕大的半月形耳饰,长达40厘米的金丝网线紧紧缠绕我的脖子,双眼用锑颜料勾勒出了深深的轮廓,上面还描绘着孔雀石和石青制成的眼影;最要命的就是,我的右脸上居然还贴着一颗又圆又黑的美人痣……
我抓狂了……
“小晚,你不喜欢吗?是主人特地吩咐我们给你打扮的。”爱米压低了声音,“其实,从你刚来这里,我就觉得主人对你和别人不一样,特别是你救了他之后,我看,你也许很快能脱离这个奴隶的身份了……”
“我真的不喜欢,尤其是这个。”我指了指脸上的黑痣,唉,什么不一样,那都是因为我偷了他的衣服啊……
“这可是如今最为流行的妆法呢。”爱米的脸上是一脸你很不识货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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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我的额上流下了一滴冷汗,抱歉,我真的没法接受这样的审美观。
“照她说的做。”身后忽然传来了阿格里帕的声音,我转头看去,他今天照样是一身白色的长袍,只是在长袍外加了一件镶有淡紫边的外套。外衣上还插着一枝娇艳欲滴的玫瑰。
费了好半天的劲,我才恢复了原状,只可惜,被染红的头发是变不回去了。
“这样也挺适合你的。”阿格里帕笑了笑,顺手将外衣上的玫瑰插到了我的鬓边,“出发吧。”
我愣了愣,“就我们俩?”
“就我们俩。”他往前走去,回头看了我一眼,“还不快走,迟了就看不到花车游行了。”
虽然已经由心理准备,但是到达市中心的人民广场的时候,我还是被人山人海的壮观景象惊到了,估计今天全罗马城的人都出动了吧。
整个城市里到处装饰着盛开的玫瑰,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贵妇们纷纷争相斗丽。有的用萨珀将头发染成了金黄色,有的甚至染成了淡蓝色和紫色,花样繁多的首饰更是让人眼花缭乱,有来自埃及和巴尔干半岛的黄金、来自红海和印度洋的珍珠,来自维苏威地区的宝石,来自阿尔卑斯山和小亚细亚的水晶……
我也不由感叹一声,多么繁华的古罗马帝国……
“你叹什么气?”阿格里帕好奇的看了看我。
“罗马,真是一座繁华的城市,”我脱口道。
他微微笑了起来,“因为,这是屋大维的罗马。”他凝视着前方,视线仿佛穿透了人群,落在了遥不可知的地方。
“那么,只要屋大维吩咐你做的事,你都会去做吗?”我抬起头看着他。
他微微一愣,又恢复了常色,笑着点了点头。
“无论什么事?”
“无论什么事。”他朝我回头一笑,“因为,他不但是罗马的执政官,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阿格里帕对于屋大维的忠诚,我在历史书上早已见识过,不过除了君臣的这层关系,看来他们之间的友情也是让阿格里帕如此忠诚的重要原因吧。
可是,如果是屋大维下的命令,阿格里帕为什么成了女王所憎恨和诅咒的人呢?凭女王的聪明,应该想到屋大维才是主谋啊。
这两者,有联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