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动物身体都是两侧对称的,可分为头部、躯干和四肢三部分。
5.1 头部
头部包括颅部和面部。
5.1.1 颅部
位于颅腔周围,可分为如下部位。
(1)枕部位于颅部后方,两耳之间。
(2)顶部位于枕部的前方,两角根之间。
(3)额部位于顶部的前方,左、右眼眶之间。
(4)颞部位于顶部两侧,耳与眼之间。
(5)耳部指耳和耳根附近。
(6)腮腺部在耳根腹侧、咬肌部后方。
5.1.2 面部位于口腔和鼻腔周围。又可分为如下部位。
(1)眼部包括眼及眼睑。
(2)眶下部位于眼眶前下方。
(3)鼻部位于额部前方,以鼻骨为基础,包括鼻背和鼻侧。
(4)鼻孔部包括鼻孔和鼻孔周围。
(5)唇部包括上唇和下唇。
(6)咬肌部位于颞部下方。
(7)颊部位于咬肌部前方。
(8)颏部位于下唇下方。
5.2 躯干
包括颈部、胸背部、腰腹部、荐臀部和尾部。
5.2.1 颈部
以颈椎为基础,颈椎以上的部分称为颈上部;颈椎以下的部分称为颈下部。
5.2.2 胸背部
位于颈部与腰荐部之间,其外侧被前肢的肩胛部和臂部覆盖,前方较高的部分称为耆甲部;后方为背部;侧面以肋骨为基础称为肋部;前下方称为胸前部;下部称为胸骨部。
5.2.3 腰腹部
位于胸背部与荐臀部之间。上方为腰部;两侧和下面为腹部。
5.2.4 荐臀部
位于腰腹部后方,上方为荐部;侧面为臀部。
5.2.5 尾部
位于荐部之后,可分尾根、尾体和尾尖三部分。
5.3 四肢
包括前肢和后肢。
5.3.1 前肢
自上而下可分为肩带部;臂部;前臂部和前脚部。前脚部又包括腕部、掌部和指部。
5.3.2 后肢可分为大腿部(股部)、小腿部和后脚部。后脚部包括跗部、跖部和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