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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近代西方公民教育思潮

西方公民教育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然而真正意义上的公民教育却始于近代。自近代以来,由于公民教育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重新崛起,关于公民教育的各种思潮也纷纷涌现。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民教育成为西方政治哲学、教育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出现了各种不同的理论和观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理论主要有自由主义(liberalism)的公民教育思想、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的公民教育思想、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的公民教育思想和多元文化论(multiculturalism)的公民教育思想。

一、自由主义的公民教育思想

(一)自由主义公民教育思想的发展历程

自由主义在西方政治生活中长期居于主导地位,是一种传播最广、影响最大的政治思潮。自由主义公民教育理论是西方公民教育的理论基础。

自由主义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代,自由主义的思想体系形成于17~18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在经历宗教改革及启蒙运动之后,至18世纪,西方终于从神性奴役的黑暗时代逐步走向人性解放的光明时代,公民的身份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以自由、民主、平等为核心的自由主义成了资产阶级国家民主政治的哲学基础,其民主决策的理论依据也是建立在自由主义的整套价值观之上。

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是:肯定个人的自主性、自由权利的优先性,重视人的平等性和政治中立,承认价值的多元性。自由主义提倡的是尊重人性,将个人看做是道德行为的主体,认为自由是建立在人类主体性之上的一个概念,而且它展现出个体在思索、选择有意识的行动等能力中的独特性和重要性,而不单纯地强调个人能够不受限制地活动的程度。

英国思想家洛克是近代古典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他在《政府论》中,第一次系统地论证了自由主义,被马克思、恩格斯称为“自由主义的始祖”。他的自由主义是以“自然状态”为逻辑起点的。所谓自然状态就是国家产生以前,人人平等的自由状态。洛克提出“公民之间应该达成这样一种自由平等的状态”。然而在这种状态中,当人们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却缺乏公正的、权威的裁判者,国家的产生正是为了弥补这种缺失,国家可以协调利益冲突,从而使个人利益得到保障。洛克将国家称为“公民社会”,他认为国家只是为了维护个人权利这个目的而存在,个人的权利才是第一位的。他主张应将国家的权利限制在最小的限度内,尽量避免国家干预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从而保障个人的自由发展。

20世纪上半期,传统自由主义实现了向新自由主义的转变。标志着新自由主义形成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杜威(John Dewey,1859~1952)、罗斯福(Franklin D。Roosevelt,1882~1945)和凯恩斯(John M。 Keynes,1883~1946)等。新自由主义提出以“积极的自由”代替“消极的自由”,认为自由是一种让人以公益为目的的“志向远大、度量宽宏”的自由,而自私自利、不顾公益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主张把经济上的“机会平等”和“社会福利”放在第一位,而把个人自由放在第二位,从而丰富了自由主义的内容,使自由主义思想发展到新阶段。

20世纪中后期出现了当代的新自由主义。以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罗尔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者在重塑自由主义思想的时候,对自由主义的公民道德观进行了调整。罗尔斯被称为“20世纪的洛克”,其代表作是《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主张平等的自由,提出了社会正义的问题,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平等原则和差异原则。平等原则维护了自由主义普遍的公民资格观,说明每个人在自由体系中享有政治的平等权利,平等参与立宪过程,让具有同样天赋的人有平等获取政治权力和地位的机会,得到平等的保护等。而差异原则进一步阐述平等、自由的公民资格并非意味着平均主义,差异的存在是客观的,需要公民道德从中协调,针对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除了罗尔斯以外,还有许多新自由主义者如盖尔斯顿(Galston)、斯蒂芬·马塞东(Stephen Macedo)、古特曼(Gutmann)等也都对公民教育提出了各自的看法。

历经几百年的发展,自由主义所主张的自由、平等、民主等已经成为西方国家的主流政治思想。作为西方文化中的重要内容,自由主义思想渗透在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教育等各个领域。其中,在教育领域,以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理念为依托、以自由主义的公民资格观为基础形成的一种比较完善的自由主义公民教育思想,在西方公民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中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

(二)自由主义公民教育思想的基本内容

1.自由至上

自由主义与其他政治学说的不同在于,它赋予了自由(freedom)以至上的重要性。传统自由主义的观点认为自由高于一切,强调自由的优先性。古典自由主义者把生存、职位、平等、自由看做是人的“天赋权利”,而自由在其中最为珍贵,自由是人的天性,是人生存的条件,没有一种最低限度的自由,人就无法生存。自由是权利的基础,没有自由就无权利可言。尊重个体的独立自主性,认为个人的权利具有绝对优先性。强调自由是高于一切的基础,是最高的政治理想。自由是人类的社会终极的价值目标,是契约精神的灵魂。自由主义的核心是个人的自由,个体的自由。

2.正义的原则

正义是自由主义思想的核心理念。自由主义的公民教育强调公民在社会公共领域中的道德素养,如正义感,使公民有能力自我管理维持社会的和平和秩序,实现自己理性的生活方式。通过公民教育这个过程,培养公民在自由社会应具备的能力。新自由主义理论认为,正义是优于善而存在的,必须尊重个人对于价值观的选择,所以公民教育并不是要向公民传授某种善的观念,而是力图使公民理解正义的原则。这种正义原则是由公民自身在原初立场上决定的、对公民的最低限度的要求,也是自由社会得以维系的基本原则。自由主义不仅维持了对个人自由的承诺,同时也达到了社会正义的目标。

3.强调公民在社会公共领域中的道德素养

自由主义十分注重区分公共和非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并不从属于公共领域,公民只要不违反公共领域的相关规范,政府、社会或他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要尊重个人价值取向和人生理想的差异。强调个人承担公共领域所规范的义务和责任,认为一个健全的民主社会不仅要保障公民的私人领域不可侵犯,同时还要培养个体对公共领域的认同。公民不仅仅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身份,还应该具有道德上合格的公民基本素养。自由主义思想家罗尔斯强调好的公民应该具有理性、包容、相互尊重、守法、社会正义感、公平性等基本的道德素养。

4.注重公民意识的培养

自由主义论者强调公民教育的重点在于公民意识的培养。从政治哲学观出发,自由主义论者认为,所有国家的教育体系,都是在向未来公民灌输政治秩序的基本概念与价值观,所以培育未来公民养成一种国家政治价值观的系统教育,就是公民教育的内涵。公民能否认同政治社群,能否对政治社群的核心原则忠诚,能否遵守政治社群所要求的规范,能否对其他公民保持尊重等等,这些是维系政治社群存在与发展的重心。自由主义认为只注重社会科学知识的传递,无法培育出公民对整个政治社群的认同与情感,那么,这个政治社群的维系就值得忧虑。自由主义公民教育观强调,国家不能以强制的教育灌输某种特殊的价值观,而强调通过公民教育的培养,使公民有能力自我管理维持社会的和平与秩序,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方式。公民教育的任务就在于使未来公民能够产生维护政治秩序与社会现状的意识,使其所作所为能够适应政治社会的行动法则,并有效支持该政治社会的稳定与持续。

二、共和主义的公民教育思想

(一)共和主义公民教育思想的发展历程

当今的共和主义公民教育思想的发展,是与自由主义中强调个人为先而造成的社会失衡密切相关的。西方社会在经历了自由主义的个人中心所带来的社会解体与失范后,人们开始怀念曾经深植于他们社会中的优良传统价值。在此背景下,共和主义的公民教育思想便应运而生。“共和”一词源于拉丁语,意指公民在私人事务之外的公共事务。当它出现在国家的名称中时,所代表的是与君主政体相对立的政治体制。共和主义(有时又叫古典共和主义或公民人文主义)的传统源于古希腊、罗马的政治思想,以亚里士多德为开端的共和主义模式建立在希腊城邦的概念基础上,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为古典共和主义提供了思想和理论的渊源,提出了城邦“政治统治”的思想,认为公民身份是与国家密切相关的,主张平等的公民轮流执政,并将民主政治视为达到公益的一种政治哲学思想。

在古典共和主义向现代共和主义转变的过程中,有两大理论进程:民主共和主义和宪政共和主义。

民主共和主义开端于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思想家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 Niccolo,1469~1527),集大成于社会契约论者卢梭。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论的思想,认为民主国家是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每个公民都是国家权力的主人。在民主制国家里主权的核心是立法权,而立法权必须属于人民,“立法权是属于人民的,而且只能属于人民”。卢梭根据掌握国家权力人数的多少,把政体区分为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认为只有民主共和政体才是唯一具有正当性的宪政体制,也是保障个人自由的唯一有效途径。他指出,“主权者可以把政府委之于全体人民或者绝大部分的人民,从而使作为行政官的公民多于个别的单纯公民,这种政府形式,我们称之为民主制”。人民主权是既不可以转让、也不可以分割的,主权代表着人民的意志,所以人民没有任何理由转让主权,转让主权就是出卖意志、自由和生命。在民主制国家里,立法权必须体现公意,维护全体公民的自由和平等,“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既然法律体现公意,因而是每个公民都应毫无例外地遵守的,任何人均不应置身于法律之外。为了避免政府滥用公共权力,卢梭主张各种形式的政体均需以民主过程来设置并监督。卢梭的激进民主政治思想不仅对法国革命产生了直接影响,而且对其他许多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也发生了重大影响。

宪政共和主义着重研究如何构建均衡的宪政体制以及法制架构,来确保公民的政治自由及个人不受干涉的自由。主要代表人物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美国的开国先贤麦迪逊(James Madison,1751~1836)和德国哲学家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一书划分了国家的三种权力——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提出了着名的“三权分立与制衡”思想,认为权力不被滥用是实现政治自由最重要的条件,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孟德斯鸠所开启的宪政共和主义理念,深刻影响了美国革命的进程,美国在争取民族独立和创建新的国家政体的过程中,各州的新宪法都是按照孟德斯鸠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思想设计出来的。其中,麦迪逊提出“扩大的共和”(extended republic)理念,进一步扩充了现代共和主义的思想内涵。为了防止专制,麦迪逊主张以参、众两院的双重代表和联邦制来解决问题,唯有代表的数量相当,议事才能深入,而且它们可以互相让步而达成协议。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康德将共和主义界定为行政权和立法权分离的政治原则,认为应将国家的统治形式与政府的形式区分开来,强调民主与共和不可混淆,强调如何掌权及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二)共和主义公民教育思想的主要内涵

1.主张自由是政治制度所创造的一种法律状态

共和主义认为自由不是自然事实,政治自由不是天赋的,而是一种道德成就;自由的首要特性并非实质上的不干涉状况,而是一种提供保障的法律状况。共和主义的政治思想建立于有共享意义和共同目标的公益政治上,为了达成公益的政治,个人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其行为的最高依据标准,并尽量避免和公共利益相冲突的行为发生,故个人自由需要受到限制,公众的福祉也应优先于个人私利。共和主义认为公民身份与国家密切相关,因此,非常强调国家的作用。但这并不意味共和主义不重视个人自由,相反,共和主义不但重视个人政治的自由和自主,而且更努力地促使这种公民的自由和自主可以真正实现。

2.以公民德行或公民资格来界定公共善

因为个人道德以共和利益为界限,所以公民义务和公民道德要高于个人权利。由于公益(指公民在公共领域中所形成和追求的共同目的)是公民经过共同讨论所决定的,因此,它是基于公意所建立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也是公民企图实现的共同目标。公民只有积极主动地参与公益活动,才能使社会趋向公益的目标。共和主义公民教育的基本假设是:一个好人有足够的能力成为一个好公民,而一个好公民的标准就是具备公民德行。公民德行即一种公共精神,是每个公民都需具备的潜在能力,这种潜力的发挥使得公民愿意服从于公共善,从而维护社群的自由,这样,个人的自由才得以保障。共和主义认为的公民德行包括爱国主义、谨慎并主动参与公共领域的活动等,培养的是通过公民德行实践社群公益的公民。

3.重视实践的公民观

共和主义是一种非常重视实践的公民观。对于共和主义的公民教育而言,公民权利的实践比公民权利本身更具有意义,公民必须融入政治共同体中,公民的身份就意味着要与他人分担责任、共享社会生活的某些益处,为了达到公共善,个人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其行为的最高依据标准,个人的自由受到限制,公众的福祉应优先于个人。共和主义所强调的是公民的责任,公民停止履行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的同时,其公民的身份也就停止了。

4.强调通过教育培养公民的参与能力

共和主义认为公民的道德人格并非天生,参与的基本能力也不是与生俱来的,所以需加以教育和训练。传统的共和主义公民教育就要从小教育子女作为一个公民的意义,促使其实践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将公利置于私利之上。共和主义论者不但重视公益,也特别强调达成公益所需的公民德行,认为主动积极地参与公共领域的事务是公民资格的必要条件,公民具备实践公民资格的动机与能力后,应主动参与公共事务,促进政治社群的公益。公民教育应注重亲身体验,让公民体认共同生活所需建立的规则,了解遵守规范的原因,促使其实践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产生主动遵守的动机而非依赖外力的逼迫。一个社会公众利益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成员公民意识的养成,因此,应加强公民意识的养成教育。

三、社群主义的公民教育思想

(一)社群主义公民教育思想的发展历程

社群主义(又称社团主义、群体主义)公民教育思想的兴起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社群主义是20世纪最后20年在西方迅速兴起的哲学思潮,是在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过程中产生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更注重经济实力的竞争和科学技术的竞争,而资本主义社会诸种弊病也日益明显,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物质生活充裕的同时,人沦落为科学技术的奴隶,丧失了人的主体性。以功利和权利为基础的道德理论瓦解了传统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标准,整个社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道德文化的败落。社群主义论者面对这样一个社会,开始反省和批判自由主义理论的缺陷,并企图恢复一个共和主义式的社群理想。

麦金太尔(A。Macintyre)认为,当代自由主义社会最大的问题在于道德的混乱和纷争,道德判断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自由主义的个人对价值标准的判断具有绝对的自主权,这是导致现代社会道德困境的根源。另一学者桑德尔在《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中指出了罗尔斯所代表的自由主义的偏颇,提出“正义内在于善”的思想,以维护社群利益。加拿大哲学家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认为,自由主义忽略了个人选择的能力只有在某种特定社会或文化的环境中才能实践,忽略了提供个人选择所需的社会条件,个人主义在现代社会中的发展,不仅使人们的共享价值受到侵蚀,更使得政治社会赖以维系的基础日益丧失。

社群主义作为一种主流的政治思潮,是在与新自由主义的论争和批判中而产生的,并发展起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延续了西方传统多元思想中自由主义路径之外的另一条发展脉络,独辟蹊径地发展了西方思想中所具有的共同体思想和社群观念。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是互补的,共同影响着西方国家现实的民主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发展。

(二)社群主义公民教育思想的基本观点

1.重申以公共善为目标的公民教育思想

社群主义重申社群与个人的重要关系,重申以社群为基础的道德生活的重要性,强调公共善的政治理想,并指出公共善的建立不仅只是在正式的政治生活中,并应当是扩展到整个人类生活的各个层面。社群主义者认为,自由主义所强调的个人的独特性,难以形成社群所必需的献身精神和成员间的紧密关系,自由主义的公民教育观忽略了社群的公共生活对公民美好生活的意义,贬低了公民间的共同关系对个人的自我认同的重要性,自由主义所强调的中立性原则不但促使公民无视参与公共生活对个人的意义,而且忽视了社群的基本价值与内容。因此,社群主义公民教育的意义即在于重建一种重视社群公益的公民德性,认为公民除了是一个社群的成员,具有成员资格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外,公民的认同和公民的德行才是公民资格所具备的最核心的意义,因为具有公民认同才使得公民的身份有意义,具有公民德行才能使公民身份得以具体实现。

2.提出培养公民对社群认同感的公民教育理念

社群主义的公民教育观最重要的目的在于培养能对其所属政治社群产生公共认同感的公民,并通过公民主动地参与实践,培养社群意识,从而促进或达成政治社群的公共善。这种教育观认为,当代自由主义社会的个人就是因为缺乏社群所需的德性,才使得公民的社群意识渐渐消失,且让社群的公共利益沦为个人私利的附庸。所以,社群主义的公民教育除了要让公民对其所属的社群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外,最重要的任务便是培养社群生活所需的公民德性,塑造具有完整德性人格的公民,使公民成为一个具有自我认同、良好社群意识的健全自律的社会成员,以期恢复日趋衰弱的社群意识及公民对责任和义务的重视。

四、多元文化的公民教育思想

多元文化公民教育理论本质上并不是与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公民教育理论对立的,而是对全球化背景中出现的新问题的回应。虽然自由主义所主张的自由、平等、民主等原则已成为西方国家所奉行的圭臬,然而,在现实社会中,仍然有许多弱势群体正受到强势群体的影响与压迫。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这种现象并未消失,反而以不同形式出现在生活中,在全球化时代,文化的多样性和个人身份的复杂性使得人们必须重新审视公民的身份定位问题。多元文化公民教育思想正是致力于对这种社会不正义问题的解决。

多元文化论的代表人物艾利斯·马瑞恩·杨(Iris Marion Young)认为,当前主流文化所倡导的单一认同,在现今的多元异质的社会,对于多元的个人和族群的认同是不公平的,因为任何强调单一的认同,都将不符合个人与族群间多元的需求。为了解决族群的差异和不平等,多元文化论者提出“差异”的概念来契合人们的多元生活状态,实现“差异政治”的理想。

(一)相互尊重的公民教育理念

多元文化公民教育理论强调,承认、理解和尊重是现代公民适应全球化发展的基本要求。多元文化论者认为,不论自由主义强调的普遍平等、自由原则,还是共和主义、社群主义提出的“公益”思想,几乎都预设了“同质性”的逻辑,而这种“同质性”无法契合人们的多元生活状态,因此,多元文化论提出“差异”的概念,驳斥所谓对国家的忠诚必须使国家在文化上同质化的观点,主张在民主的多元文化国家中,不同民族和文化的人们对国家的热爱和忠诚建立在国家肯定并尊重他们存在的基础之上,强调学习对文化的相互尊重,将相互尊重视为多元社会中公民德行的表现,通过文化的相互尊重,可以为文化间的互惠合作提供重要的基础。多元文化的公民教育观提出,在教育目标上,要培养的是未来公民的健全人格特征,包括开放的自我、对待他人的态度、与他人共享价值的能力、多元而不是一元的价值取向等,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全球化的历史转型。

(二)培养公民面对与解决不同文化冲突的能力

针对异质多元的公众社会,多元文化公民教育观主张,由于教育体系无法完全排除任何的价值观点,为了解决由单一的强势文化价值控制的情形,教育环境必须向少数族群独特的文化价值观开放,强调弱势族群在教育上的特别权利,帮助弱势文化群体的公民,提高他们对未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信心与能力,以保障弱势族群的文化价值,培养真正的民主和平等意识。在教育内容上,既强调普世伦理,也要呈现多元文化,要考虑不同文化群体的差异。由于文化差异性的存在,冲突与矛盾是必然的,因而强调公民教育的学习除了对不同文化的尊重之外,亦应培养公民处理冲突的能力,帮助公民了解并肯定其社群文化的价值,并且通过多文化的学习进一步使其免受自身所属文化的限制,以寻求一个可以使多元价值获得实践的理想社会,使国家体系中分歧的个人或族群文化价值获得认同与尊敬。

综上所述,西方各派别的公民教育思想虽因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之中而内涵与取向也不同,但其中尊重人的主体性,注重个人参与国家、社会政治生活的理念,为国家、为民主社会培养良好的公民却始终是不变的宗旨。西方公民教育思想以倡导人性解放为基础,尊重公民在民主社会中的自由、平等,并正在实践中不断地对自身理论缺陷和偏差做出修正,有强烈的批判性和时代感,其蕴涵的伦理价值为今天中国的公民教育的研究和实施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