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民社会的发展问题,国外学者越来越多地从盲目崇拜公民社会组织到理性分析公民社会组织,不再认为公民社会组织是包罗万象的。公民社会有其重要的作用,在发展上也存在着局限性,公民社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更多公民的参与、政府的扶助和公民社会组织的自身努力等多方面因素。
一、公民社会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匈牙利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M。马绍尔在《世纪末的公民社会》一书中曾从治理的角度对公民社会组织的不足进行了一定的探讨。
在视野方面,公民社会的关注点比较单一,通常情况下只是一种强烈的情感动机驱使着人们行动。个人志向和情感动机是公民社会能够运作的最重要的资源,但同时也容易造成视线狭隘,从而阻碍公民社会的长期发展。
在责任问题上,因为公民社会组织比较灵活和自由,容易与义务不统一,制约性不是很强,没有更多的支配能力。
有些公民社会组织的持久性也是公民社会发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公民社会组织如果在管理上出现问题,不能维持公民社会组织的正常活动和发展,它可能会降落为一个简单的合伙人。因此,标准程序、可信度、连续性和稳定性等都对公民社会组织的持久性提出了挑战。
二、公民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任重道远
(一)公民社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扶持
公民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取决于政府是否愿意将公共福利领域的权利更多地让位于公民社会,并为其提供更大的活动空间。目前,公民社会的收入主要靠收费、公共部门的支持、慈善和私人捐款。公共部门的支持主要是来自政府部门和准政府机构的资助和支持。实际上,政府扶持公共自治群体有其历史渊源。英国反奴役运动的成功为其他国家树立了一个样板,使人们看到,公民可以团结起来向政府表达意愿。人们在推进反奴役运动过程中首次借助议会制度。他们的想法是,如果要争取建立反奴役立法,那么就应该首先说服每个议员。直至今日,人们仍然能看到许多公民社团在为实现社会平等的目标坚持不懈地奋斗。
(二)公民社会的发展需要高素质公民参与
公民社会在因其志愿性而产生的责任上的问题,也阻碍着公民社会的发展。公民需要确立公共意识、慈善情怀、创新精神以及和谐理念,要有行动的自觉性,并把它内化为自身的理念。宗教志愿者在促进公民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公民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所参加的公民越来越多,矛盾也随之而来,要加强公民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公民社会组织成员的素质,使公民社会组织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公民在未来民主生活和公民社会中所承担的角色,不仅仅是投票者,也不只是一个消费者,而是广泛的公共事务的参与者。
(三)公民社会的发展需要公民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密切联系
从公民社会组织内部来说,公民社会组织与组织之间应该保持密切联系,需要互相学习、互相扶持和帮助。例如1989年之后,波兰的公民社会并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内部来说,1989年之后的几年时间内,波兰的公民社会已经发展了300多个网络组织,但一些组织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和其他公民组织协作的重要性,因此,需要建立组织之间的密切联系,进一步提高和加强公民社会组织的整体能量。
(四)公民社会的发展需要各国之间的配合
伴随着组织全球化的发展,公民社会本身也开始走向国际化,全球化对世界公民社会的兴起起着推动作用。根据《国际组织年鉴》统计,在现有的48350个国际组织中,非政府组织占95%以上,至少在46000个左右。一些学者已经开始注意到独立于主权国家权力的“世界公域”以及“全球公民社会”(global civil society)的出现。全球公民社会以跨越国家界限的非政府组织为核心,逐渐形成了国家与公民社会的新关系。因为它不是存在于国家界限以内,也不再仅仅是本国公民与国家的中介。很多时候“全球治理”意味着一种弱肉强食的体系,解决这些缺陷将是一项在未来许多年内需要政府、政府间组织、企业和公民社会共同参与的巨大而复杂的任务,需要各国之间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