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话说:“观女知其母。”这和“有其父必有其子”的意思是相同的。它的真正意义,不一定是指形貌上的“像”,或是言行举止方面的神似,而应该是“从子女身上,可以看出父母所施予的教育。”也就是说,父母的管教方式、本身涵养、知识智慧,都会从子女身上反映出来。我们常听人说,有什么样的妈妈,就有什么样的女儿。在实际人生中,或许不尽然,毕竟一个人人格的形成,教育、环境及自我成长也有相当影响,然而,按逻辑理论分析,父母是孩子接触最早、最多的人,父母也是和子女间最先、最亲密的人际关系源。在一个人心智尚未萌芽,脑中一片纯净的最初,父母便是最重要的启蒙师,也是画上第一笔色彩的心理工程师。
心理学家研究表明,人格的定型,家庭所占的比重相当大。换句话说,一个人的性情、个性、心态、习惯,甚至价值标准、是非观念,都受着父母亲的影响,而且常常不自觉地陷入与父母相同的不良习性或缺点。有一个朋友,她从小看母亲抽烟,十分厌恶;看父亲打牌,更为不满。但是,在不自觉中,自己竟然承袭了双方令她不满的恶习。她很瞧不起自己,却一直无法由桎梏中挣出。直到她作了母亲,有一天,她发现自己3岁的女儿,正抓着根香烟,跷二郎腿,做出吸烟的姿态,仰起脖子模仿大人吐烟的样子。她呆住了,一种剧烈的痛楚,啮啃着她的心,那感觉——“女儿重现出我的恶习,并且加以膨胀了!”
从此,她痛下决心,戒除掉了近10年的烟,同时也惊觉到,做母亲是多么庄严的一件事。就在她省悟到这层道理的同时,更震惊地发觉,女儿一些夸张的动作、好吹嘘的言语及旁若无人的自以为是,原来竟也是自己的翻版。这一惊可非同小可,她吓出一身冷汗,仿佛第一次看到自己,原来是这样一个满是缺点的女人。
这位母亲称得上是有智慧的母亲,不论她以往有多少缺点,她能够及时察觉,且引以为戒,做适度的修正,相信今后必将成为一位好母亲。
只是,在许多时候有许多母亲,欠缺这一分精细和敏锐,盲目地以为爱孩子就是一切,面对爱孩子的定义又集中在“多给”之上,完全忽略了“教”的重要性。所谓“爱之足以害之”,不正确的爱是溺爱,最易造成个性上偏激、自私及不负责任。真正爱孩子,应该是在爱之外,给予更重要的教育;从日常生活中,一点一滴地告诉孩子为人处世的道理、进退礼仪、是非观念,并且教孩子尊重别人,以及对自己负责等等。这些,比给孩子吃维生素、学小提琴都重要。
教育的最终目标是改善气质,提高品质。今天我们的教育水准提高了,但遗憾的是,有些家长的道德并未成正比地相对提高。有人说这是社会的影响,也有人认为是教育方针不对。但是,真正的原因,很可能是家庭教育的失败,母亲的角色疏忽所造成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