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顿伯里音乐节最后一天的夜晚,狂欢的节日即将结束。主舞台的灯光灭了,打开一盏白炽灯,照着一个人,这个人是主持人。他道:“在这首歌之后,这次音乐节将划上句号。但摇滚不会停止,像顺风的帆船,乘风破浪,前行。”声音陡然提高了两个八度,嘶吼着,喊出来,“下面有请迷乐队。”
台下的人们全都迷惑地看着舞台,他们没有听说过这支乐队,太陌生了。
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吉他声响起,跟着鼓声轻轻地响着。舞台中央缓缓升起,出现了一个圆形小舞台,舞台上有五个人,三男两女,三个男的:安德鲁、奥伯伦、威尔逊,两个女的:琳达、马诺。
这是怎么回事呢?
第一天的表演结束后,休息的时候,突然又响起了一阵激烈的音乐声。是外面又一支乐队上台表演。
萧瑜震惊于摇滚的魅力,那晚,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第二天,他没有表演,而是一个人躲在了自己的帐篷里,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创作了一首歌曲,有感于摇滚的歌曲。他想让所有人都参与进来,可是基思说什么都不愿意。
刚才的歌声是安德鲁的声音。马诺与琳达是和声。很快,就有了她们的声音。声音有些颤抖,紧张造成的。她们毕竟第一演出。下面排练的再好,上台总是难免紧张的。
台下的人们已经不再迷惑,全都随着音乐摇摆起来。
音乐就是有这样的魔力,使人不自觉的晃动着自己的身体,激动起来。
萧瑜从下面的梯子上走了上来,边唱着。琳达与马诺和着声,圆形舞台缓缓下降,降至离舞台三十公分的时候,奥伯伦与安德鲁跳跃而下,萧瑜突然声音高亢起来,直窜云霄,响彻整个会场。
台下的人们尖叫起来。此时,有人自发组织起了人形列车,人越来越多,围着场地中央的篝火在转,跟着轻声合唱。
让所有人尖叫!
让所有人疯狂!
在这一夜里,我是摇滚之王。
更衣室里,莫瑞西抽着烟,看着萧瑜,眼光冒着瘆人的光,萧瑜打着冷颤,狐疑着:“难道这莫瑞西是基佬。看着眼光好像是的。”
莫瑞西道:“戴维,有没有兴趣一块出去吃宵夜啊?”
马尔从外面走了进来,道:“别跟他走,他个玻璃。”
萧瑜想:“原来真是基佬,看来要躲着点。咱可是个正常人,没有同性相吸的嗜好。”他道:“成啊,叫上奥伯伦他们。”
奥伯伦正要进来,听见萧瑜的声音,进门,便嚷:“戴维,什么事,我肯定去啊。”
莫瑞西看见奥伯伦,过来问:“最近过得好吗?”
毕竟,以前都是一个乐团的。都是朋友,甚至是兄弟。虽然因为一些问题,奥伯伦离开了。但是感情却是不变的。可惜,莫瑞西是尴尬的。当初,奥伯伦戒毒以后要回乐队,他坚持不要,其他人拗不过,才没有回去。
奥伯伦道:“不错吧。昨天的音乐节上,我们的乐队可是大出风头。”
确实,音乐节过后,迷乐队从舞台上下来,让疯狂的乐迷们给围了起来,所有人都让他们签名,甚至是琳达与马诺都有人找她们签名。当然也有揩油的人存在。没办法,谁让这两个女生都是漂亮性感的。如此尤物,狼们怎么不会占便宜呢?
马尔过来一把抱住奥伯伦,道:“兄弟,看见你,我真是太高兴了。”
奥伯伦抱住马尔,道:“我也一样。”
奥伯伦与马尔的关系很好,他离开乐队以后,有一段时间是十分困难的,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马尔伸出了援助之手,帮着他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候。他从心里是感谢马尔的。这人是自己一辈子的兄弟。
此时,台上表演的是死亡天使,已经快要结束。
工作人员进来,道:“莫瑞西,该你们上台了。”
莫瑞西道:“知道了。”扔掉烟,向门口走,史密斯的成员全都向外走。到了门口,莫瑞西,突然回头,道:“戴维,晚上我找你。”
萧瑜全身不由颤抖。莫瑞西实在是令人心惊。
马尔也与奥伯伦道别:“伙计,一会你们上台表演的时候,一定好好表演。”
奥伯伦与马尔的拳撞击,道:“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死亡天使其他成员回到了化妆室,安德鲁则是去了更衣室,没有缓口气就去换衣服。在十五分钟后,他要作为迷乐队的成员,也是萧瑜的伴奏上台的。
时间过的很快,十五分一眨眼就要过去了。
工作人员准时的进来叫道:“戴维,你们该上场了。”
入口,他们等在这里,等着史密斯这首歌结束便上台。
安德鲁现在才有心来开玩笑:“戴维,为什么这次弄一个跟铠甲似的衣服。”衣服是用硬皮制成的,确实像铠甲,下身则是一个短裤,其实就是比平角内裤稍长些的短裤。
萧瑜道:“这都是你们公司准备的。我都怀疑你们公司故意糟蹋我的形象呢。”
安德鲁也觉得这是故意弄的。因为戴维的发型也很有意思,炸了起来,而且拢在一块,像拳皇里的美国大兵的发型。
萧瑜的头发是弄不成的,这是一个假发套。
史密斯的歌唱完了。
基思在奥伯伦的旁边,拍着手,鼓劲道:“我们是最棒的!”
“我们是最棒的!”
前面的歌是与史密斯合唱的,五首歌,四首是史密斯的歌,只有一首是萧瑜的,还是那首已经卖了版权的歌。
萧瑜一边唱,一边骂:“这群骗子,下回说什么都不再相信你们,说什么,帮我宣传歌曲,原来还是帮着自己的艺人宣传。自己只是配料,仍由你们来下菜。”他狠狠的想:“以后再给你们做,我就不姓萧,改姓大,叫爷,老子就是你大爷。”
萧瑜他们最后一首歌曲是披头士乐队的歌——Yesterday——翻唱最多的歌曲。选这首歌是有着独特的理由。披头士是英国摇滚界的一个传奇。在六十年代,美国的音乐市场是由猫王统治的。他是至高无上的王者。可披头士硬生生将这个王者拉下,并影响了美国流行音乐的发展道路。这一次,他们来利物浦参加这个演唱会是有着这样的目的:他们要向传奇的故乡宣布,我们将会是下一个传奇。而唱这首歌,是向披头士的两位灵魂人物致敬。
乐迷们再次让这首歌曲打动,内心产生了强烈的反响,藏在心灵深处失落在时间中的影子渐渐清晰。
萧瑜与迷乐队的其他成员下台了,但演唱会还在继续。可这些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萧瑜的话已经说了。
歌曲完毕的时候,萧瑜对全场歌迷说道:“请大家安静两分钟,让我讲完这些话。”
歌迷真的安静下来,没有一点声响。
萧瑜深吸一口气,道:“这首歌是向我们的前辈致敬。他们是音乐界的传奇,是令人敬佩的。但是我们,我们迷乐队有信心做下一个传奇,我们将超越披头士。”
这是大话,世界上只有一个披头士没人可以超越的。全场歌迷响起了嘘声,向萧瑜发出的萧瑜,不满他的言语。激愤的歌迷向台上扔东西。萧瑜没有躲,而是站在原地,有的东西从他的身边掠过,也有的打在了他的身上,十分坚定的道:“你们现在可以嘘我,可以砸我,总有一天,你们不会嘘我,而是要为我,为我们迷乐队欢呼,因为我们就是下一个传奇。”歌迷的嘘声更加响亮,响彻了整个演唱会现场,后面的工作人员与表演嘉宾都已经听见。他们也在议论,戴维,实在是太狂了。超越传奇,成为新的传奇。没有一个能够超越的,达到已经是最厉害的。在英国,只有滚石可以与披头士相提并论。其他的都不可以。他们觉得戴维太狂妄了,狂妄的没边。
巴雷特也是这样认为的:“不怕闪了舌头。”
纳撒尼尔正要说些什么,但是让凯蒂给抢了:“不要过早下定论,也许戴维做到了呢。”
“他做到的。”巴雷特瞪着眼看着凯蒂,做抹脖子,“我就自杀。”
巴雷特从来不掩饰自己对萧瑜的厌恶。无论谁的面前,他都不掩饰。
道格收拾起东西,放进包里,瓮声瓮气的道:“也许,戴维是可以做到的。他真的是有才华的,才华横溢的。”
“这么些年,有才华的多了,可谁超过披头士了?没有。”纳撒尼尔激动起来,“戴维虽然有才华,但一定超越不了披头士的。”
巴雷特道:“尼尔,说的正确。那么多有才华的都做不成的事情,他戴维也未必能做成。”
萧瑜他们已经从舞台上下来,正要进化妆间的时候,听见了巴雷特说的话。威尔逊很激动的要推门。萧瑜急忙拦住:“没什么,让他们说吧。等我们做到了,他们便会住嘴的。”
安德鲁推开门,找了位置,卸妆,淡淡的道:“巴雷特,有朝一日,你会发现自己是错误的。”
巴雷特十分恼火,自己最好的朋友居然帮着自己最恨的人说话,怒道:“我错,我有什么错。看来是你中毒太深了。”
安德鲁没有理会,卸完妆,离开了化妆间。
萧瑜也跟着走了,迷乐队全都离开了。凯蒂也起身,到了门口,道:“我们是一个团队。”便追了出去。她要追安德鲁,也要追萧瑜。她要告诉安德鲁,巴雷特只是无心的。也要告诉萧瑜,你一定能成为一个新的传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