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订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专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专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门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部门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员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部提出意见,经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特级火灾事故,由防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接到火灾报警后,各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七、电梯安全运行守则范本
电梯安全运行守则
一般守则
第一条电梯是整个大楼服务工作的最前沿,每个司梯工都应以“大楼代表”的姿态从事工作。
第二条热情周到地为乘客服务,沉着、冷静地驾驶好电梯,热情地接送乘客。
第三条平时注意语言练习,准确而清晰地说好每一句提醒乘客的“运行语言”。
第四条保持服装整洁,注意举止礼仪。
第五条熟悉电梯的结构与性能,让乘客安心。
第六条保持电梯内外的卫生,经常予以清扫。
运行守则
第七条电梯司梯工未经管理责任者的允许,不得驾驶电梯。
第八条十分小心谨慎地护理好操作装置、信号装置及其他设施。
第九条运行中每一位司梯工都必须佩戴胸卡,表明自己的责任与身份。
第十条在运行中必须打开电梯内的照明灯。
第十一条在开始运行前,必须不载乘客试运行一次,并调整好各种装置与设施。
第十二条在离开电梯时,必须关闭电门电源、电灯以及电梯门;如果不能关闭,不得离开电梯。
第十三条非电梯司机,一律不准驾驶电梯。
第十四条在运行过程中,无论是谁,包括司梯工与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电梯乘载人数的规定,不得超载运行。如果遇到超载情况,一定要做好耐心说服工作,坚持不超载原则。
第十六条严格按照电梯上、下固有的程序运行,不得任意变换上下方向,不得忽上忽下。
第十七条严格区别载客与载货电梯,尤其是大型或超重物资,禁止使用载客电梯。
第十八条载货电梯必须按规定重量与体积运送,不得超载。
第十九条载货电梯除货物运送责任者外,不得乘载客人。
第二十条一旦发现操作装置失灵,或者其他发热、漏电、怪声和怪味等异常现象,立即向电梯管理员报告,等候指示。
第二十一条司梯工不得擅自调整或维修机械,维修调整由维修工负责。
第二十二条机械在维修、调整或检查过程中,不得乘载客人。
第二十三条检修完毕后,必须有电梯管理员的明确指令,才能开动电梯,没有明确指令,不得投入运行。
第二十四条如果因故障不能运行,被卡在电梯之中时,请用内部对讲机向电梯管理员作出明确的报告,坚守岗位,等候指示。这种紧急或突发故障的处理,平时必须进行演练。
第二十五条即使电梯出现故障、不能停止,也不必担心,升降机有多重自动保险或保护装置。
第二十六条平时必须了解并熟悉保险装置;在运行中如果保险装置启动、电梯突然停止,请立即按下报警开关,并用内部对讲机与电梯管理员取得联系;在未接到来自管理员的指示或指令情况下,不得随意调试或搬弄其他装置。
第二十七条如果被卡在两个层面的中间,进退不得的话,必须首先与外部取得联系;在没有外援帮助情况下,请不要轻率离开电梯。
第二十八条遇到突然停电,参照事故发生后的状况予以处理与处置、详细的处理办法与方式,可以通过平时演练确定并掌握。
第二十九条平时须进行防灾、减灾方面的演习,并形成具体的减灾措施,以应付地震、火灾这类非常灾害的发生。
第三十条在清扫电梯内电器及操作装置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三十一条司梯工如果觉得身体不适或异常,必须如实向电梯管理员做出申报及说明,以防止因电梯操作失误而造成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