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别第十一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人之合于天道也。内有五脏。以应五音五色五时五味五位也。外有六腑。
以应六律。六律建阴阳诸经。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节。十二经水。十二时。十二经脉者。
此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夫十二经脉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
学之所始。工之所止也。粗之所易。上之所难也。请问其离合出入奈何。岐伯稽首再拜曰。明乎哉问也。此粗之所过。上之所息也。请卒言之。
此论十二经脉。十五大络之外。而又有经别也。五位。五方之定位。六律建阴阳者。创建六阴六阳以合诸经。诸经者。十二经脉。十二大络。十二经别也。六律分立阴阳。是以合天之十二月。
十二节。十二时。合地之十二经水。人之十二经脉。此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也。夫六脏脉属脏络腑。六腑脉属腑络脏。此荣血之流行于十二经脉之中。然经脉之外。又有大络。大络之外。又有经别。
是以粗工为易。而上工之所难也。离合者。谓三阳之经。别离本经而合于三阴。三阴之经。别离本经而合于三阳。此即缪刺篇所当巨刺之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经。非络脉也。按、上章之所谓别者。言十二经脉之外。而有别络。此章之所谓别者。言十二经脉之外。而又有别经。此人之所以生此阴阳血气。病之所以成是动所生。及大络之奇病。经别之移易。治之所以分皮刺经刺缪刺巨刺也。所生之经络多歧。所成之病证各别。所治之刺法不同。故上工之所难也。尚御公曰。五脏为阴。六腑为阳。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本篇以六腑应六律。以合阴阳诸经。盖五脏内合六腑。六腑外合十二经脉。故曰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朱永年曰。五营运论云。在脏为肝。在体为筋。在脏为肺。在体为皮。是五脏之外合于皮肉筋骨也。本脏篇曰。肺合大肠。大肠者。皮其应。心合小肠。小肠者。脉其应。是五脏内合六腑。六腑外合于皮肉筋骨也。五脏六腑。雌雄相合。离合之道。通变无穷。高士宗曰。
太始天元册文曰。太虚寥廓。肇基化元。布气真灵。总统坤元。盖太始太虚者。乃空玄无极之境。
由无极而生太极。太极而分两仪。人虽本天地所生。而统归于天道。
足太阳之正。别入于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别入于肛。属于膀胱。散之肾。循膂当心入散。
直者从膂上出于项。复属于太阳。此为一经也。足少阴之正。至中。别走太阳而合。上至肾。当十四椎出属带脉。直者系舌本。复出于项。合于太阳。此为一合。成以诸阴之别。皆为正也。
此足太阳与足少阴为一合也。正者。谓经脉之外。别有正经。非支络也。足太阳之正。从经脉而别入于中。其一道者。经别之又分两歧也。尻、肫也。肛乃大肠之魄门。别入于肛者。别从****而入属于膀胱。散之肾。复循脊膂上行。当心而散。其直行者。从背膂上出于项。复属于太阳之经脉。此为一经别也。盖从经而别行。复属于太阳之经脉。故名经别。谓经脉之别经也。足少阴之正。至中。别走于太阳之部分。而与太阳之正相合。上行至肾。当脊之十四椎处。外出而属于带脉。其直行者。从肾上系舌本。复出于项。与太阳上出于项之经。正相合于项间。以为一合也。阴阳离合论曰。阳予之正。阴为之主。少阴之上。名曰太阳。
太阴之前。名曰阳明。厥阴之表。名曰少阳。谓阳乃阴与之正。而阴为之主。阳本于阴之所生。故曰成以诸阴之别。谓三阳之经正。合于三阴。以成手足三阴之经别。此三阳乃归于三阴之正。故曰皆为正也。是以三阳之别。外合于三阴之经。而内合于五脏。三阴之别。只合三阳之经。而不合于六腑也。尚御公曰。按十二经脉之荣气流行。六阴脉属脏络腑。六阳脉属腑络脏。本篇三阴之经别。
上至肾属心走肺。而皆不络于六腑。又如足太阳之脉。循膂络肾。膀胱之经别。则别入于肛。属膀胱。散之肾。足少阴肾脉。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经别至中。别走太阳而上至肾。又出属带脉。而复出于项。手少阴心脉。起于心中。出络心系。下膈络小肠。其经别入于渊液两筋之间。属于心。
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下膈历络三焦。而经别下渊液三寸。入胸中。别属三焦。
手太阴肺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其经别入渊液少阴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阳。此经脉与经别出入不同。各走其道。而马氏以正为正经。宜经脉篇之直行者相合。别者为络。
宜与经脉篇之其支者其别者相合。噫。经脉血气之生始出入。头绪纷纭。不易疏也。
足少阳之正。绕髀入毛际。合于厥阴。别者入季胁之间。循胸里属胆散之。上肝贯心。以上挟咽。出颐颔中。散于面。系目系。合少阳于目外。足厥阴之正。别跗上。上至毛际。合于少阳。
与别俱行。此为二合也。
按、足少阳之脉。起于目锐。循头面而下行于足跗。少阳之别。绕髀上行。至目锐。而合于少阳之经。是经脉与经别。交相逆顺而行者也。足厥阴之正。别行于跗上。上至毛际。而合少阳。
与少阳之别。合而偕行。此为二合也。尚御公曰。与阳俱行。谓三阴之别。合于三阳之别俱行。而阳别成诸阴之别矣。故曰成以诸阴之别。诸、语助辞。
足阳明之正。上至髀。入于腹里。属胃散之脾。上通于心。上循咽。出于口。上额颅。还系目系。
合于阳明也。足太阴之正。上至髀。合于阳明。与别俱行。上结于咽。贯舌中。此为三合也。
股内为髀。伏兔后为髀关。足阳明之正。从足跗而上至髀。从腹胸而上行头面。合手阳明之经脉于目下承泣四白之间。盖亦与经脉相逆顺而行也。足太阴之正。别经脉而走阳明之髀分。与阳明之正。相合而偕行。上结于喉。贯舌中。此为三合也。
手太阳之正。指地别于肩解。入腋走心。系小肠也。手少阴之正。别入于渊液两筋之间。属于心。上走喉咙。出于面。合目内。此为四合也。
阴阳系日月论曰。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于人也。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
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手太阳之正指地者。谓手之太阳。下合于足太阳也。盖在脏腑十二经脉。有手足之分。论阴阳二气。只有三阴三阳。而无分手与足矣。故六腑皆出于足之三阳。上合于手。是以手少阴之正。
上出于面。亦与足太阳相合于目内之睛明。水火上下之相交也。夫手太阳少阴。皆属于火。天一生水。地二生火。火上水下。阴阳互交。故手太阳指地而下交于足。手少阴上行而合于膀胱之经。
论天地水火。有上下之相交。归于先天。合为一气。故人之脏腑经脉。所以应天道也。
手少阳之正。指天别于巅。入缺盆。下走三焦。散于胸中也。手心主之正。别下渊液三寸。
入胸中。别属三焦。出循喉咙。出耳后。合少阳完骨之下。此为五合也。
少阳、初阳也。从阴而生。自下而上。故曰手少阳之正者。谓手合于足也。曰指天者。谓足合于手也。论少阳心主二经。则为六合。论阴阳之气。只三合矣。巅乃督脉之会。督脉应天道之环转一周。故从巅而别下入缺盆。走三焦而散于胸中也。渊液。胆经穴。在腋下三寸。手心主之正。
别经脉而下行于渊液之分。下渊液三寸。以入胸中。别属三焦。出循喉咙。上出耳后。合少阳经别于完骨之下。此为五合也。
手阳明之正。从手循膺乳。别于肩。入柱骨下。走大肠属于肺。上循喉咙。入缺盆。合于阳明也。手太阴之正。别入渊液少阴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阳。上出缺盆。循喉咙。复合阳明。此六合也。
手阳明之正。从手之经脉。循膺乳间而别行。上于肩。入柱骨下。走大肠。属于肺。复上循喉咙。出缺盆。而与手阳明之经脉相合也。手太阴之正。别经脉于天府云门之际。入渊液之分。行太阴之前。入走肺。于当心处散之太阳。复上出缺盆。循喉咙。与少阳之正相合。此为六合也。夫阴阳六合。始于足太阳。而终于手太阴。复散之太阳。盖亦周而复始也。尚御公曰。肺主天。膀胱为水府。肺者。太阴也。皆积水也。始于足太阳。而终于手太阴。周而复始。应天道之司天在泉。
六气环转之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