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真正成功的谈判里,了解对手是一种必须的准备,只有在这种准备的基础上,才能选择具体而有效的谈判方式,反击对手,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要真正地了解对手,必须明确谈判对手属于哪一种类型,这样便能在谈判桌上采用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法,既可节省精力又可一击而中。因此,在谈判之前,获悉谈判对手属于哪一种类型,并确定相应的谈判方式,是很重要的。
1.应对强硬型的技巧
有些人在谈判中爱虚张声势,动不动就对对手进行威胁恐吓,这是一种强硬型的谈判方式。强硬型的谈判对手往往情绪表现得十分激烈,态度强硬,在谈判中趾高气扬,不习惯也没耐心听对方的解释,总是按着自己的思路,认为自己的条件已经够好的了。尽管这种一厢情愿式的主观认识十分愚蠢可笑,但是他们仍然乐此不疲。如果你遇到这样的谈判对手,你最好做好各种心理准备,以应付各种尴尬场面,并在耐心的基础上,理直气壮地提出你的理由。
强硬型的谈判对手总是咄咄逼人,不肯示弱。有的也许会什么也不说,有的干脆一口回绝,绝无回旋的余地。即使他们有时候口气不是十分坚决,并申明他们将认真考虑你的建议,但事实上,他们转身就会把承诺忘光。如果你紧逼不舍,要求兑现,他们肯定会矢口否认,或干脆对你说:“不”。
这种人之所以如此“强硬”,一方面可能是他们自身拥有优势,另一方面则可能是其性格原因造成的。自身拥有优势者总是待价而沽,囤积居奇,不愁他们的东西卖不出去。尤其对于其产品性能优良而又独占市场的商家来说,当他们高傲地面对其对手时,这一特点表现得尤为鲜明。
有些人面对强硬的对手,往往会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因此,他们不愿再与对手发生任何关系,甚至不愿意再相见。这就势必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损失,同时也使强硬的对手蒙受一定的损失。因此,强硬者往往会失去销售出其产品的机会,而同时又使对方也失去获得优良产品或技术的机会,以至造成两败俱伤。
当然,遇到这种情况,人们也许会谴责强硬者而同情其对手。其实,谈判桌上的这种同情丝毫没有作用,真正起作用的是“弱者”如何有效地去对付强者。
“弱者”其实并不“弱”,他们也能有一套相应的应付办法。世界上的任何事都是相互矛盾、相克相生、互相转化的,有时也可以化不利为有利。既然双方能坐到一起,进行谈判,就必然是能互利互用的,他对你有用,你对他也有用,这种相互关系就给“弱者”提供了一种可能,使其可以充分地利用这种可能对对方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反击。
不过,进行反击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对手的情况:他如此强硬的原因是什么?是否根据上级的指示,或许这只是他的一种谈判技巧?是否由于谈判者个人的性格和作风造成的?只有摸清了这些情况,才能从容地进行有效的反击。
如果对方是根据上级的指示而这样做的,那你最好放弃与对手争论的机会,直接去找他的上司;如果这不是对手使用的谈判技巧,那么你大可沉着应战,不为其强硬所动;如果这是对手的一贯作风,那么,就应当从打掉他的气焰着手。
另外,在一定的情况下,也可以对对方采取威胁或反威胁的手段,迫使对方就范。
2.应对攻击型的技巧
在强硬型谈判者里,有一类是以攻击为谈判手段的谈判者,他们的最大特点就是以攻为进和以攻为守,通过猛烈的攻击使对手就范,做出让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谈判中,遇到攻击型谈判对手,最好的对付方法是避其锋芒,打其要害。
一般的强硬型谈判对手通常是仅仅采取防御姿态坚持自己的原则立场,而攻击型谈判对手则不然,他们往往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向对方发起进攻,迫使对方屈服,甚至会不给对方反抗的余地。
这类攻击型的对手有一个致命弱点,那就是气势汹汹的背后必然理由不足。他们往往是想用气势压倒你,他们心里也明白,他们应该收修理费,但绝不应收这么高。所以,你尽可冷静处理,当他气势逼人时,你可以冷眼对之,既不申辩说话也不惊慌失措。对手的气焰一灭,立即恢复了他的本来面目,这时,你可上前与他讲理,让他给出一个合理合情的价格。
攻击型的对手表面上看并不都是那么吓人,击败他的关键之处是要找到要害,也就是其理由不足之处。掌握了这一点,你也可以套用对付强硬派的手法来对付他,如告诉他要向他的主管部门打电话,或是打电话找当地政府等,让对方明白,乱收费并不是致富的好方法,有时还得冒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的风险。只要对方的气焰一灭,你再采用有理有节的方法与之对垒,用让他害怕的方式来威胁他,使他明白事理,不敢再闹,就取得了胜利。对付这类人,当事人必须注意的一点就是切莫惊慌,因为惊慌往往会自乱阵脚。同时,也不要过于愤怒,过于愤怒则会使自己失去分寸。无论是自乱阵脚还是失去分寸,都会给对方一些可乘之机,并使自己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3.应对搭档型的技巧
还有一种谈判对手是搭档型的谈判者,他们在谈判的过程中若隐若现,虚实相间,最令人防不胜防。
搭档型谈判对手的表现通常是:当谈判开始时,对方只派一些低层人员作为主谈手。等到谈判快要达成协议时,真正的主谈手突然插进来,表示以前的己方人员无权作出这样的决定,或是以前所谈的价格过低,或是时间难以保证。当你表示失望或觉得一切都完了的时候,对方会说:“如果你确实急需,我也可以与你成交,但至少在价格上要做些调整……”你此时往往无可奈何。因为谈判进行到这个时候,你已完全摊开了底牌,对方掌握了你谈判的一切秘密,如果你想达成协议,除了做出让步外别无他法。
因此,在谈判之初,你必须了解对手是否有权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他表示决定权在他的上司那里,那你应坚决拒绝谈判。但是,也有另外的办法来应付这种情况。那就是,既然对手派的是下层人员与你谈判,你也不妨派下属人员去谈判或由别人代替你去谈判,待草签协议之后,你再直接与对方掌权之人谈判。这样,你将获得较大的转换空间,不致于到关键时刻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如果你的谈判对手伪装成有决定权的人,但当你们完成所有的谈判步骤而准备签订协议之时,他突然宣布必须与上司联系获得批准之后方可签字,这时你该怎么办呢?是做出让步签署协议,还是干脆拒绝,让以前的努力全部泡汤?
当然,你可以愤怒指责对方,但无济于事。事实已经明摆着,你必须从中找出一条路,找到一个解决力法。你是否签署协议,就只能看你是否真正想与对方达成这笔交易。
你如果无法拒绝这笔交易,那你就做出适当的让步,和他们签协议。如果这笔交易对你并无多大诱惑,或你不愿忍受对方的欺骗,受制于人,那你就可以明确地告诉对方:“我方的立场不可更改,如果你认为这份协议还有价值的话,那就把字签了。如果你认为它无足轻重,那我们就说再见。”对方一般会急坏了,因为他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为追求更大的利润罢了,如果真丢掉了这笔生意,那对他无疑是一个损失。
和搭档型谈判对手进行谈判,一定得小心翼翼,谈判桌上处处是陷阱,稍有不慎就有掉下去的危险。
4.应对团体型的技巧
团体型谈判者是谈判桌上出现的最多的谈判者。一般来说,谈判团体的成员达到3人或3人以上的,我们皆可称之为团体型谈判者。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所谈判的内容尤其是关于高技术方面的谈判,往往需要各类专家出席,不如此不足以解决谈判中所遇到的专门问题。
众寡悬殊的谈判阵势,往往对人多的一方有利,因为他们可以轮流作战,仍保持旺盛精力,而人少的一方却早已精疲力竭,最终影响判断能力。我们可以说,谈判对方排出人多势众的阵势,其目的和用意之一就是软硬兼施,令你疲于应付,最后不得不举手投降。他们的表现通常是:扮做强硬派的人激烈地指责你的不是,对你的缺点表示不满,并要你作出修改或表示某项承诺。在他作出种种威胁之后会告诉你,宁可谈判破裂他也绝不会让步。这时,扮演温和派的人又开始出场了,或是希望你做出一些让步,并表示对你的理解,或者做一些象征性的自责,使谈判气氛有所好转。
假如谈判的对方是一个10人团体,而己方只是一个3人团体,这时在谈判桌上就出现了众寡悬殊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人少的一方如何进行谈判,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呢?
这时,如何组织队伍,实现最优的阵型,是分别单兵作战还是把3个人凝成一个团体迎战都要考虑好。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充分利用每个人的个体优势,进行有效分工,争取把对方的优势化解掉,这种方法可能不失为上策。
为了弥补人员不足,摆脱劣势,可以在谈判时向对方要求事无大小都必须全体参与讨论。这样,对方以10人之众与你方3人一起对每个问题加以讨论,就可以化解掉他们轮番作战的优势,浪费他们的谈判成本,使他们急于结束谈判,缩短时间。在3人对10人的情况下,最好是不要同意对方的分组讨论提议,因为那样他们将是以3人对1人,形势就会对自己一方不利。
如果谈判激烈争论不休,己方在应辩上难以自顾,最好的办法就是拖延时间,多增加一些休息的机会。这样,既可在对方攻势凌厉的情况下转变形势,又可给己方增加喘息和调整的机会,趁此机会进行一些必要的磋商,为下一轮的谈判做充分的准备。团体型作战有他的优点又有他的缺点,就看你采取何种应对之策。好的对策往往能让劣势转为优势。
5.应对逼迫型的技巧
谈判的对手多种多样,在谈判中,我们还可能会遇到逼迫型的谈判对手。
逼迫型谈判者也是很难对付的一种谈判对手,他们通常会采取各种方式来威胁对方,使对方就范,如利用期限进行逼迫,利用对方的竞争对手进行逼迫,利用拖延战术进行逼迫,甚至还会用无中生有的方法进行逼迫等。这些逼迫方式只要运用巧妙,其效果往往是不错的,有时甚至比正面的强迫威逼效果还要好。
在谈判中,一方面要识破对方的威逼手腕,并采取相应的方法将对方攻破;另一方面,也可以适当地使用一些威逼的方法,迫使对方就范,使谈判形式朝着有利于自己一方的方向发展。
在诸多的逼迫式谈判方法中,期限式逼迫通常为人们采用得最多。因为在谈判中,利用期限逼迫对手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决定,一旦对方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自然而然地就会产生一种压力。因为如果放弃,将会前功尽弃,使这一段时间内的所有努力化为乌有,而人们都是不喜欢空手而归的,所以,宁愿做出一些让步也要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