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魏时曹操之子曹植,是历史上著名的“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其诗感情激越、辞采华茂且长于隐喻。少时读他的《七步诗》(“煮豆燃豆萁”)和《野田黄雀行》,感到特别亲切;尤其是后者,因为题材与少年心性更为贴近,所以记忆至深,后面八句记得最为清楚:
不见篱间雀,见鹞自投罗?罗家得雀喜,少年见雀悲。拔剑捎罗网,黄雀得飞飞。飞飞摩苍天,来下谢少年。总之,当时由于年龄和阅历所限,既不理解也不留意曹植因权位之争,被胞兄曹丕排斥打击,而在诗中蕴含的“高树悲风、利剑(权柄)旁落”的政治内涵与时势隐喻,纯粹将这首诗当作描写大自然“野田黄雀”的“儿童诗”来读——只从竹篱间飞起的黄雀,为了躲避鹞鹰的扑食而自投农家的罗网;设罗网捕鸟的主人得雀甚喜,看在眼里的少年却为黄雀而悲伤;少年为救黄雀毅然拔剑斩除罗网,得救的黄雀重新自由地飞翔;一直飞到高高的苍天之上,而后又低飞下来感谢这位勇敢的少年郎!多么美妙的画面,又是多么美好的情愫!所有少年儿童都可当作一首爱鸟护鸟的童诗来读的。曹植诗中那位见义勇为、拔剑救鸟的少年,正是我们那个年代的小孩子们所钦佩、仰慕的对象。
然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正当我们“恰同学少年”,心志性情正被如诗如画的“爱”的教育熏陶濡染之时,现实生活却以极大的反差展示了它的残忍与严酷一我们一群十四、五岁的中学生,奉命参加一场消灭麻雀的浩大运动,成了捕鸟杀鸟的主力军与急先锋。
那是******高潮的一九五八年,我正念初中二年级。校长、老师进行总动员,说是奉上级指示,响应最高国务会议关于实施《农业发展纲要》的号召,除“四害”,夺丰收;而麻雀已与老鼠、苍蝇、蚊子并列为“四害”,必欲全国共讨之,全民共除之!在这场作为政治任务的全民运动中,中小学生必须勇往直前,消灭麻雀的数量将列入政治表现与思想品德的考查内容之中。“消灭”的办法,竟是全民总动员,上自七十老妪,下至七岁孩童,一起占据从城市到乡村的每个角落去“吆”麻雀。麻雀为什么与其它臭名昭著、货真价实的“害人虫”并列而成为“四害”?据说是因为它啄食稻麦,危害农田。至于为什么采取声势浩大而又颇为滑稽的“吆”的办法,源于当时一切打“人民战争”、动辄搞“人海战术”的理念,靠人多四面起哄,八方吆喝,不让麻雀有任何落脚之地、喘息之机,而要让它在惊恐中不停地飞翔直至累死。此等作法,何其荒唐又何其残忍!我们这群“奉命行事”而捕鸟杀鸟的少年与《野田黄雀行》中拔剑救鸟的少年,其行为的优劣高下,恰成为鲜明的对比。
在《野田黄雀行》中,黄雀碰到的“天敌”一是大自然的鹞鹰,二是(个别)农家设置的罗网。而现在麻雀所遭遇的,却是远比鹞鹰凶猛千倍,远比罗网密集万倍的天罗地网——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我们,成千上万的学生娃与同样众多的大人们一起,奉命准备了竹竿、弹弓等武器,带上干粮和饮水,浩浩荡荡地出发,为吆麻雀而布防在城市、乡村的各个角落。竹林里、稻田边、房顶上、大树下到处站满了驱鸟的人,锣鼓喧天,盆钵齐鸣,竹竿摇曳,弹矢纷飞,吆喝声此起彼落震天价响,那场景,真是声势浩大,惊心动魄。许多惊恐万状、走投无路的麻雀一头栽下,有的当即摔死,有的遭到围追者的捕杀。死无葬身之地的又岂止麻雀,可说株连了所有的鸟类,打死的、累死的、饿死的各种鸟儿不计其数。善良而可怜的小小鸟儿,不知因何而获罪于人类,被剥夺了飞翔的自由与生存的权利。昔日野田黄雀行,今朝惶惶复悲鸣!这旷古未有的灭鸟行动,发生在距曹植颂扬“救鸟少年”时的封建君主时代一千七百多年之后,实在是时代的倒退,人类的耻辱。
果然“战果”辉煌。连学生伙食团的“油炸麻雀”,都贱卖到一分钱一只。全县、全省、全国在那场运动中被消灭的麻雀,按人平一只计不会少于8亿!果然“效果”显著。由于除“四害”,保丰收,******,放卫星,粮食产量“猛增”数倍,四川郫县亩产达到8万2千斤,广西环江亩产达到13万斤!大诗人郭沫若写诗赞道:“麻城中稻五万二,超过繁昌四万三。长江后浪推前浪,惊人产量次第传!”可惜,当时小小年纪的我们,全然不知这些天文数字的后面所潜藏着的虚报浮夸、惊天假冒,以及由此而隐伏着的全国性缺粮、以至饿殍遍野的生存危机;全然不知道以麻雀受难为前奏,紧接着的将是“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口号下全民受难的严峻形势,以及极左横行、十年浩劫的深重灾难。曹植于公元三世纪初叶在《野田黄雀行》中所描绘的“高树多悲风,海水扬其波”的风高浪急的社会情势,以及上有鹞鹰、下有罗网,危机四伏的险恶处境,对二十世纪中叶的中国历史现实竟不幸而言中!当我经历了这一切,而年岁也随之增长了一大截之后,我才真正读懂了《野田黄雀行》的隐喻意义。“利剑不在掌”和“拔剑捎罗网”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诗人只不过慨叹自己的险恶处境,无可奈何地编织了一个解救“网中之雀”的幻梦而已……
而当历史翻开崭新的一页,我们终于迎来了政治清明、生活蒸蒸日上的改革开放新时代。饶有趣味的是,为麻雀“平反昭雪”几乎与为人的冤假错案平反昭雪同声呼吁,同步进行。科学家们拿出了确凿的数据,证明麻雀的食物中,昆虫(鞘翅目、鳞翅目)约占50%,草籽(野稗草、狗尾草、牛筋草)约占20%,谷物约占30%;而它啄食昆虫本身就减少了这些昆虫对农作物和森林的危害,因而结论为功大于过,麻雀是益鸟无疑。尤为可喜的是,在前不久的《新民晚报》上我读到消息:《麻雀人选国家保护动物,捕杀食用已属违法》。文中特别指出:
“过去人们捕杀麻雀时经常误伤与麻雀长相差不多的一些鸟类,这些鸟的外貌、个头酷似麻雀,而它们是吃虫子的益鸟,在森林保护方面有重要作用。”我忽然想到,这类被误伤的益鸟,该也包括酷似麻雀的“野田黄雀”在内吧?于是,我脑海里又重新响起《野田黄雀行》的韵律……我同时还想到的,是在长达近半个世纪的漫长岁月里,鸟与人,小小麻雀与芸芸众生,居然经历了大致相同的从罗网羁囚到平反昭雪,再到立法保护的全过程,其命运何其相似乃尔!“鸟运”紧连“人运”而又系乎国运,此亦非奇事乎?“黄雀得飞飞”,“飞飞摩苍天”。今天,对于生活在来之不易的“天高任鸟飞”宽松环境下的自由之鸟而言,应当庆幸的是,那个鹞鹰四伏、罗网密布、弹矢横飞、命途多舛的时代终于一去不复返了;须知,一个连鸟儿都被剥夺了飞翔的自由甚而遭到全面诛杀的时代,是一个丝毫也不值得留恋的时代,是一个必然被后人诅咒和嘲笑的时代。如今,“亩产十万斤”和“全民吆麻雀”的陈年旧事,不都早已成为荒唐至极的千古笑柄了么?由此而想到时代的进步,历史的进步。历史的车轮还将继续滚滚向前,与时俱进,这是人类进步与发展不可逆转不可抗衡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