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显而易见地违反了充足理由律,以绝对主观的不成逻辑的逻辑将对方层层加码为“卖国贼”,其荒谬之处和人类正常理性构成尖锐对照。表面上的层层推理,好像头头是道,实际上层层放大了武断和荒谬。这种肯定式的推断,实际上是递进式的反讽。肯定语气越是坚决,其荒谬的效果越是强烈。字面上越是振振有词,否定的意向越是鲜明。表面上逻辑的坚定与深层嘲讽意向同步递增。
这和一般的“不一致”不同,一般的“不一致”不一定是正反两极的鲜明对立。有时只是名不副实,有时只是语义的错位,既有重合的,也有不同的,二者相去不一定很远,无非就是有些不伦不类罢了。
反语的鲜明性与尖锐性成正比。如果不是用来指向敌方,而是用来针对同道者,则难免有失宽厚。但在表达某种愤激或某种必要的讥诮时,却有其特有的力度。钱钟书先生在散文和小说中,往往喜用尖刻的反语。在《围城》中,主人公方鸿渐和他所钟爱的唐小姐之间有误会,方鸿渐连忙解释说他是“闹着玩的”,唐小姐立刻反唇相讥:
方先生人聪明,一切逢场作戏,可是我们这些笨蛋,把你开的玩笑都看得很认真。
在这里唐小姐把对方说成“聪明”,不是奉承,而是藐视;把自己说成是“笨蛋”,不是谦语,而是反语。这不是自我调侃,而是克制不住的愤激。她把对方放在绝对聪明的位置上,把自己放在绝对愚蠢的位置上,这明显是在顶牛。明着(显性逻辑)是恭维对方,实质上(隐性逻辑)则恰恰相反。非正即反,别无选择,把一切可能周旋、妥协、缓解的余地都堵死了。可见这种双重平行逻辑的反语,其功能取决于表层逻辑与深层逻辑之间的反差强度,反差强度大,则回旋余地小,则讽刺意味强;反差强度弱,则心灵空间大,则幽默意味强。
鲁迅在《两地书》给许广平的信中,自称“好用反语”,每逢他用反语时,往往情绪相当愤激,讽刺意味甚强。例如他在《我之节烈观》中说:
总而言之:女子死了丈夫,便守着,或者死掉;遇了强暴,便死掉;将这类人物,称赞一通,世道人心便好,中国便得救了。
一用强烈的反语,议论的锋芒就尖锐了,就带着讽刺的意味;如果不用反语,就可能含蓄得多。如果把鲁迅这段文章的最后一句“中国便得救了”改得稍稍不那么坚决,不那么武断,而是留有一点儿余地,如:“中国的前途就可能光明一点了,也说不定。”这同样是反语,但留下了一点儿余地,其中隐性的逻辑就温和多了,表层的反差就不那么强烈了,攻击性、讽刺性就弱化了许多,而幽默的意味则强了许多。
故反语在日常社交中可用,但不到一定程度,最好少用强烈的不留余地的反语,以免讽刺意味太强,把气氛搞得剑拔弩张。但是到了紧要关头,要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了,就不妨提高反差程度,把形容词用得凶一些,讽刺意味就强化起来。
四、用不设置对立面的办法使幽默软化
留有余地,是幽默地对待对手的基本原则,不仅仅是为自己,而且是为对方的参与留下空间。看到不合理的事把道理都捅出来,当然没有幽默感,把这种不合理用强烈的语气与意向反差表达出来,最好在万不得已的时候再使用,最好是像北京人讲的“悠着点”。鲁迅在写杂文的时候,好用反语,不怕锋芒毕露,但在写小说、散文的时候就不同了。对于那些残酷野蛮的旧风俗、旧礼教,他自然是痛恨的,但他并不把愤怒放在字面上,也就是显性逻辑上;相反,他在字面上倒是很温和了。例如在祥林嫂被抢亲、改嫁、死了丈夫和儿子以后,又回到鲁镇。这时,鲁迅用了单独一行写道:
大家仍然叫她祥林嫂。
好像漫不经心、并无深意的一句话,可为什么要用独立的一行来强调它呢?这是在暗示读者,原来祥林嫂没有名字,她的名字是她从属于第一个丈夫的标记,可后来她第二个丈夫贺老六又死了,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她该从属于谁呢?该叫她“祥林嫂”,还是“老六嫂”?这在逻辑上是个没有解决的问题。正因为没有解决,才产生了柳妈的迷信:到了阴间被阎王劈成两半分给两个男人。可是对鲁镇的活人来说,这个问题早在潜意识里给她解决了。“大家仍然叫她祥林嫂”,那就是不管后来怎么样,她都只能属于她的第一个丈夫。显性逻辑和隐性逻辑的对比是如此微妙,如此不着痕迹,如此潇洒,以致某些粗心的读者甚至批评家都把其中深沉的幽默感忽略过去了。
为什么这样的幽默会给人一种悠游沉着的印象呢?因为在这里,话语是正面的,并没有明确的针对性。不像唐小姐把方鸿渐捧为“聪明人”而把自己贬为“笨蛋”;也不像鲁迅在另一篇文章中说,死了丈夫的中国女人便该死,从一个极端(女人死得好)到另一个极端(中国便得救了),这样心理之弦就绷紧了,气氛也就紧张了。而在“大家仍然叫她祥林嫂”中,幽默本来很深刻,但由于没有直接针对某人、某事而软化多了。这往往是幽默文学的上乘表现。这就产生了另一种途径,那就是不设置对立面,不把对方和自己放在两个直接反对的极端上来构成比较优哉的幽默感。
契诃夫有一篇小说叫作《脖子上的安娜》,写一个17岁的穷苦姑娘因欲解救家庭的经济危困状况,只好嫁给了一个50多岁的老官员。到了结婚那天,老头子把胡子刮得光光的。契诃夫写了一句:
他那剃得光光的圆下巴看上去像脚后跟。
这个比喻的讽喻性很强烈,强烈得几乎变成了讽刺。一般读者不费劲便可以感觉得到。但下面几句,粗心的读者就不一定感觉得到其中真正的意味了:
他风度尊严,动作从容,态度温和。
其实,这里的幽默感更强,不过更加不动声色。一个50多岁的老头子娶一个17岁的姑娘为妻,本来是件残忍的事,如果老头子是个正常的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多少应该感到一点不自然、紧张、心虚,甚至狼狈。但是他没有,甚至连掩饰一下的痕迹都没有,可见这个老头子,仅仅因为有钱就连人类最起码的羞怯之心都没有了。古人说:“无耻之耻,是耻矣。”这就是这几句话后面的隐性逻辑。
但是契诃夫对此不但没有正面道破,甚至连侧面暗示都没有,这和前面把下巴比作脚后跟属于不同的幽默风格,把下巴比作脚后跟明显地表露出对抗意味;而把老头子的“尊严”、“从容”和“温和”加以突出,则是隐蔽着批判情绪。故同样是幽默,前者硬而后者软,前者较浅,而后者较深。后者的幽默可以说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在这种境界里,叙述者即使在叙述着令人发笑的事情,也是平静得很的。
没有达到欣赏这类幽默的水平,也就很难在日常生活中提高幽默谈吐的水平。
对这类作品欣赏多了,潜移默化,积以时日,日常谈吐就会比较有深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