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幽默心理和幽默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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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抒情逻辑和幽默逻辑——一元极化逻辑和二重复合逻辑(1)

一、有些幽默理论为什么有点可恨

许多人喜欢幽默,但是却不喜欢幽默理论。幽默给人带来欢乐、微笑以及和谐的人际关系,而大部分幽默理论却相反,给人带来不少苦恼。一般来说,那些理论太艰涩,叫人可望而不可即,令人自卑。事情真是怪得很,幽默怪可爱的,可幽默理论在许多人看来,简直是可恨。

这是因为:第一,这些理论不管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都太不周密,漏洞太多;第二,正因为不周密,因而也就没有可操作性。就拿西方幽默理论中一个最基本的观点——“不一致”理论来说,几乎每一本美国的幽默理论书都要引用到,但是漏洞也许是最多的。

这个理论可能是源于叔本华提出的“笑不过是人们突然发现他所联想到的实际事物与某一概念之间缺乏一致的现象”。这个笑的定义很有名,被许多理论家引用,也遭到许多非难。概念与实际之间不一致并不一定会使人发笑,一切认识上的错误和商业欺骗,对当事人来说都不觉得可笑。把鹿说成是马以糊弄昏庸的皇帝,钳制众口,或把好人划成****,都不可笑,而是可悲可怕。从伪科学的理论到神话,都是很庄重的,毫无喜剧性可言。喜剧性的笑只产生于双方都明知其错而故作不真的表达,口头与心头的“错位”比口头与心头一致有更多的意外之情,情外之趣。

概念与实际的不一致,也就是不真,并不一定产生笑。即使某些心照不宣的不真能交流情感,这些情感也不一定是幽默。

二、抒情的不一致和幽默的不一致

传达感情,最直接有力的形式是具有浪漫色彩的抒情诗。比如,拜伦在《雅典女郎》中说:

雅典的姑娘,我爱你,在我离别的时候,请把我的心还我,如果你不还,就把我整个人都拿去。

诗中的感情是很强烈的。他爱这个希腊姑娘爱得掉了魂,心都给人家偷去了,可现在要离开雅典了,请人家把心还给他。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一系列观念与事实的不一致。第一,心不在胸膛了,还能活吗?第二,心怎么拿去,又怎么还回,这个技术问题在19世纪初还没有解决。第三,既然在这么热烈的恋情之中还要走,这说明很有理智,因而才决心把感情(心)收回来,可又说如果心收不回来,就连人都送给人家,这不是取消了要走的念头,明显的自相矛盾吗?看来,他表面上说如果能收回感情就走,但感情是收不回的,因而,实际上是不准备走。其实他真正要说的并非走不走的问题,而是感情是永远收不回了,爱是绝对不会变的。

这就是不一致了。

浪漫色彩很浓的诗的不一致,就是把感情绝对化、极端化、永恒化、神圣化,而事实上不管多么强烈的感情,都要随着年龄、生活条件、空间距离的变化而变化的,任何感情都有高潮和低潮,甚至有消失的时候(如死亡),因而世界上不可能有浪漫主义诗人笔下那种永恒的不变的感情。其实,拜伦这类诗中的感情只是一种想象的纯粹感情,与实际生活中的感情肯定是有很大距离的。就拜伦本人而言,他似乎是到一个地方就爱上一个姑娘;所以他诗中的爱情和生活中的情感是很不一致的。这种不一致,读者和诗人都是心照不宣的,我们在读这类诗作时,绝对不会产生任何幽默感。这是因为凡是浪漫诗都是抒情的,而感情的冲击力,会使人的感觉发生“变异”,这就产生了“情人眼里出西施”、“癞痢头的儿子自家的好”、“月是故乡明”、“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的感知变异现象。

正因为这样,在诗中,人对自己、对他人的感觉都是变异的。白居易写唐明皇第一次见到杨玉环的诗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杨玉环回头朝唐明皇一笑,给他的感觉冲击如此强烈,他再去看后官的嫔妃宫女们,竞一个个面色苍白了。这里显然是观念(感知)和实际情况不一致了,可我们从中感觉到的是抒情的优美,而不是幽默调侃。同样的不一致,有的是抒情,有的是幽默。问题在于:幽默的不一致有什么特点?

三、抒情逻辑的一贯性,幽默逻辑的二重性

幽默功能是传达感情的,它超越于现实的真,使双方通过玄虚化心照不宣地交流潜在的情致。而抒情同样也可以通过玄虚化的想象感动读者,这在诗人与读者之间也是有心照不宣的默契的。

因而超越现实的玄虚化还不能说是幽默真正的特点。问题在于它和抒情的玄虚化有什么不同。

抒情通过想象(玄虚化)使情感极端化,不管情况怎样改变,情感总是单向直线地发展下去,哪怕是人死了都不变。如白居易写李隆基和杨玉环的感情: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在天”和“在地”,说的是不管人在空间上有何变化,哪怕到了撒哈拉大沙漠,到了北冰洋,感情都不会干涸或冰冻。“天长地久有时尽”说的是,时间本来是无限的,但比起感情来说,却是有限的,而感情才是无限的。即使天荒地老(用苏格兰诗人罗勃特·彭斯在《我的爱人是一朵鲜红鲜红的玫瑰》中的话来说,则是沙子和石头都熔化了),爱情的痛苦仍然是永恒的。从逻辑上加以分析,抒情的思维其特点是一元化的极化逻辑,也就是只承认一个方向,认定一种可能,不管一切条件,只顾推向极端。不管它推向什么样的极端,出现什么样的超越常识或与现实的不一致,它仍然在一条逻辑线上滑行,因而它的效果是情感的一元极化,感知的一元变异。而幽默的不一致则不同,它常常不是一条逻辑往极端方向的滑行,而是一条逻辑线索在滑行过程中突然往另一条线索上转移。因而从根本上来说,抒情是单一逻辑,而幽默是二重逻辑的复合。

让我们分析一个唐朝的故事:

唐太宗的长孙皇后很贤惠,又很有政治头脑,可惜死得很早。太宗很怀念她,就在宫中搭了一个很高的楼,不时到上面去望皇后的陵墓。一天太宗带着魏征登楼,唐太宗指给他看远方皇后的陵墓。魏征说,我老眼昏花了,看不到皇后的陵墓,只看到高祖皇帝的陵墓。唐太宗听后,不久就把望楼拆了。

这是因为唐太宗听出来,魏征的话中有话,在表面逻辑之外还有一个逻辑。

逻辑本该是客观的、理性的,唐太宗能够看到皇后的陵墓,魏征也能看到,如果因为老眼昏花而看不见皇后的陵墓,那么也就看不见高祖皇帝的陵墓。但是,他却看到了。在表层上,唐太宗的逻辑的预期失落了,而其深层还隐藏着另一条逻辑:对什么有感情,就能看到什么;不重视什么,对它感情淡,就看不见。这是二重逻辑的“错位”。在同一座楼上,魏征说自己只看见唐太宗父亲的陵墓,看不见皇后的陵墓,这是抒情逻辑。唐太宗看到自己老婆的陵墓,而看不见自己父亲的陵墓,则是另一种抒情逻辑。这两种逻辑如果分别独立存在就都只会有一种诗的感染力,然而在这个故事中,两个人不同的感情逻辑,在同一座望楼上,一个只看见长孙皇后的陵墓,一个只看见高祖皇帝的陵墓,于是逻辑“错位”了,诙谐的意味、幽默感就产生了。

唐太宗意识到魏征的情感逻辑与自己的不同,这说明他很有智慧,马上把望楼拆了,则说明幽默感也有特殊的社会功利作用。魏征运用幽默感取得了很大成功,既达到了目的,又没有把自己和皇帝的关系搞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