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美的比喻和幽默的比喻
为了把话讲得生动一些,人们常常求助于比喻。比喻的妙处在于准确。准确的比喻,易于传情达意;不准确的比喻,会给人以不伦不类的感觉。在一般的语境中,比喻贵在准确、精致。比如说,你面前有一条小河,是新开的人工河,它很直,不像天然的河道那样弯弯曲曲。根据它笔直的特点把它比作琴弦。这个比喻挺有诗的抒情性。但是把它比作电线杆子或棍子行不行呢?不行,有点滑稽、可笑。为什么呢?因为琴弦不但直,而且和优美的乐曲联系在一起,而电线杆子和棍子却没有这种美妙的联想。要追求比喻的诗意,不但在外表形态上要准确,而且在联想和暗示意义上要和谐,稍不注意就会不伦不类,大煞风景。
但是如果你不追求诗意而追求幽默感的话,不妨比得不伦不类。如把小河比作棍子、筷子、电线杆子,可能引起会心的微笑,比作琴弦就不能给人带来欢乐了。又如,把孩子的脸比作苹果,如果要更准确一些、更优美一些,可以加一点形容说:只是比苹果多了两个酒窝。要来点幽默的趣味就不要这么精致,而应该往不伦不类的地方去想,例如说:孩子脸红得像红烧牛肉似的。
在人们的心理定势中,诗的美妙倾向通常占着优势,因而很少有人往不伦不类上去费心思。比如说,你对学习演讲的听众说,演讲应该短小得像智慧发出的火花,这是很有诗意的,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林语堂用过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比喻:“演讲像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因为不伦不类,就有点令人忍俊不禁了。
有一次,我参加毕业学生的联欢会,被安排在会场的中央就座,学生们是出于尊重,但实际上却阻断了我和学生的交流。我很想说这样不好,把我安排在当中好像众星捧月一样,但星星和月亮却无法对话了。转而一想,这样太抒情了,于是我改用一个不伦不类的比喻,说:“我希望今后开联欢会不要把我们这些老头子安排在会场中央,因为这太像婚礼中的新郎和葬礼中的死尸了。”我一说大家都笑了。
事后,我分析自己的语言,觉得有不对劲的地方,那个“葬礼中的死尸”,虽然不伦不类,但是自我调侃变成了自我丑化,在分寸上有点过分,因为这是个联欢会,大家又很尊重自己,而自己却这样不自重,把大家的尊重看成可怕的事,这有一点煞风景,这个比喻不成功。前面一个比喻,把自己比作新郎,固然与作为老教师的身份不一定和谐,但拉开的距离不大;如果把“新郎”改为“新娘”,拉开的距离就更大了,反差幅度更大,因而也就更可笑了。
由此可见,不伦不类的比喻之所以具有幽默意味,就是因为它不和谐、不相称、不一致,因而要尽可能拉开距离,以扩大这种不和谐,所以“新娘”比“新郎”来得幽默。但距离也不是可以无限扩大,如新娘令人联想到婚礼,这与当时现场的联欢气氛又是一致的、和谐的,而葬礼中的尸体,虽同为注意的中心,但是与联欢的气氛却不和谐,无法自然过渡。可见,幽默感不仅仅来自表层的不一致,而且和深层的一致密切相关。
可以说,幽默感的精致,就在于一致和不一致的统一。
因而不伦不类不是绝对的,表层“错位”,深层却是“复位”,不和谐中又有和谐。在一个层次上拉开距离,在另一个层次又能缩短距离,这就是不伦不类的比喻的结构特点。幽默是一种复杂的高级精神交流,如果光是表面的不伦不类,就太简单、太低级了。对幽默过分简单地理解,可能使幽默降格为滑稽。
人们通常在诗中倾向于追求美化,比如一个人在唱歌,恭维他一下,可以用诗的比喻、美化的方法,例如:唱得好,好像小溪流水,又像春风细雨。但幽默则相反,往往以“丑化”见长。你可以说:好什么呀,驴叫似的。由于两者太不相称了,这种不和谐的反衬,至少有一点滑稽的味道了,当然还不够幽默,太尖刻了,太不友好了。比喻的距离虽然拉开了,心灵的距离却不能缩短。
二、尖刻的幽默与温和的幽默
运用不伦不类的比喻是很容易的,但也要有比较不同凡俗的意味,如果意味太俗,就难免停留在滑稽的水平上。许多评论家都曾指出,鲁迅的散文、小说很幽默,也有不少评论家指出钱钟书的《围城》也很幽默,但二者风格不同。鲁迅的幽默往往来自于歪理歪推,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不少了。钱钟书的幽默则往往来自不伦不类的比喻,在《围城》中几乎凡有幽默感之处,差不多都有不伦不类的比喻。例如在《围城》第一章,钱先生通过从欧洲留学归国的苏小姐的眼睛(自然是带一点成见的)去看风骚的鲍小姐:
她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苏小姐觉得鲍小姐赤身露体,伤及中国国体。那些男学生……有人叫她“熟食铺子”(charcuterie),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
这里的比喻之所以幽默,首先是因为本体与喻体之间的不伦不类,把风骚女人的肉体比作熟食铺的肉和“真理”。两个比喻,从俗气和典雅两个极端上拉开距离,由于逻辑的复合性的反衬的效果,显得极端不和谐。其次,对于这两个比喻的解释所提出的理由也是不和谐的,熟食铺的肉是动物的肉,是死的;真理的“赤裸裸”,是不用掩盖之意,并非指肉体。第三,这里的意味,不仅在于对风骚的鲍小姐的讽刺,而且也在于对苏小姐带有成见、嫉妒、挑剔的女性眼光的讽喻。
钱先生在《围城》中运用这种不伦不类的比喻太多了,很多有十分明显的居高临下之感,因而过分尖刻的也屡见不鲜,故钱先生的幽默感不够宽厚,不免时时被辛辣的讽刺所淹没。如在《围城》第二章,写方鸿渐留学四年,回到家乡小镇,他的感觉是:“所碰见的还是四年前的那些人,那些人还是做四年前的事,说四年前的话。甚至认识的人里边一个也没有死掉。”这就非常刻薄,好像巴不得那些思想麻木、停滞、陈腐的乡亲死掉。鲁迅在《祝福》中,写他回到故乡鲁镇,也是厌恶人们思想没有任何变化。但是,鲁迅只是写人们没有什么变化,对于封建礼教的代表鲁四老爷的描写也只是:
他比先前没有什么大改变,单是老了些,但也还未留胡子,一见面是寒暄,寒暄之后说我“胖了”,说我“胖了”之后即大骂其新党,但我知道,这并非借题在骂我:因为他所骂的还是康有为。
同样是厌恶思想意识的麻木和陈腐,同样是很幽默,但鲁迅的幽默就温和得多。因为这里,没有钱钟书那种恨他不死的愤激,有的只是对其沉浸在自己愚昧而陈腐的观念中的可笑可怜的洞察。
钱钟书在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中,有一篇讲到《伊索寓言》中蚂蚁和蟋蟀的故事:蟋蟀在冬天向蚂蚁借粮,蚂蚁不借,蟋蟀就饿死了。据说作家就是蟋蟀的化身。钱先生由此推断,作家活着时那些亲戚和朋友都是不借粮的蚂蚁,而死后却借作家的名字来赚钱,如写回忆怀念文字之类。这就几乎把所有写悼念文章的人一棍子打死了。又如把那些没有艺术欣赏力的批评家比作身在后宫美女之中的太监,“虽有机会,却无能为力”,这都是刻毒有余的。而鲁迅除了在某些杂文中用语尖锐,在散文中,特别是在回忆自己童年时代有所交往的人物,其幽默常常很温厚,这是因为他常常把自我调侃的成分渗入牵强附会的类比和推理之中。如《父亲的病》中,一开头就写了这样一个中医:
他出诊原来是一元四角,特拔十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有一夜,一家城外人家的闺女生急病,来请他了,因为他其时已经阔得不耐烦,便非一百元不去。他们只得都依他。待去时,却只是草草地一看,说道“不要紧的”,开一张方,拿了一百元就走。那病家似乎很有钱,第二天又来请了。他一到门,只见主人笑面承迎,道,“昨晚服了先生的药,好得多了,所以再请你来复诊一回。”仍旧引到房里,老妈子便将病人的手拉出帐外来。他一按,冷冰冰的,也没有脉,于是点点头道,“唔,这病我明白了。”从从容容走到桌前,取了药方纸,提笔写道:
“凭票付英洋壹百元正。”下面是署名,画押。
“先生,这病看来很不轻了,用药怕还得重一点罢。”主人在背后说。
“可以,”他说。于是另开了一张方:
“凭票付英洋贰百元正。”下面仍是署名,画押。
这样,主人就收了药方,很客气地送他出来了。
这是人命关天的事,可是鲁迅却写得十分含蓄,一点愤激之情都不直接流露出来;特别不直接写病家如何悲痛,而是强调医生的可恶,着重突出病家的从容,医生的狼狈,但是也狼狈得从容而可笑。幽默心态和讽刺的心态最大的不同,就在从容与否上。
三、契诃夫的幽默为什么不尖刻
为了减少不伦不类比喻的讽刺性、攻击性,一些幽默大师对所嘲弄的对象给予同情,写出他们的善良。如契诃夫在《宝贝儿》中写那个没有个性的女人,她跟上什么男人,就用什么男人的职业语言讲话,闹了许多笑话,但对于自己的尴尬并不感到委屈。契诃夫还把幽默和自我调侃结合起来运用,攻击对方的锋芒可能因自我调侃的趣味而钝化。
在文学史上,作家和评论家的关系向来不和谐,因而作家对评论家常有不客气的尖刻比喻。例如:评论家是寄生在作家身上的虱子。这样的比喻太凶了,把评论家当作吸血自肥者。有新闻记者问契诃夫对评论家的看法。契诃夫说:作家是马,正在耕田,而评论家则是一群牛虻,它们不断地去叮马的屁股,弄得马不得不停下来用尾巴把它们赶走。契诃夫把评论家比作牛虻,虽然也是吸血的,但是,并不太尖刻。这不仅是因为牛虻有翅膀,比虱子总要体面些,还因为契诃夫把作家也比成了动物,也是很无奈的。
这两个比喻之所以不显得尖刻,原因在于契诃夫在这里降低了作家的心理优势(也是动物),增加了作家的可怜相,双方无声的对抗缓和了,幽默的品位就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