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种“执迷不悟”能够使我们深受感动呢?
这是因为,当我们被逗笑时,我们笑的不完全是他们的愚昧,不完全是他们的麻木,而是人类共同的弱点。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过某种争取超越他人的冲动,不管这种冲动是多么渺小,他们都是百折不挠。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来看,这是十分可笑的。当我们看喜剧演员弄巧成拙的时候,我们感到了自己的优越,但是,在发出笑声的同时,也让我们感受到人类的局限。从这个意义上,霍布斯说:“笑的感情不过是发现旁人的或是自己过去的弱点,突然想到自己的优越时所感到的那种突然的荣耀感。”因而,我们笑的不仅仅是角色,而且是自己,是人类共有的弱点。正是因为这样,像******、陈佩斯他们演的角色尽管干的好多都是坏事,诸如卖假货,当小偷,甚至当汉奸,但是我们并没有把他们当罪犯看待,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类共同的弱点。因而他们并不太可恨,相反时时显得可爱。
意识到自相矛盾,就不是着迷,就不荒谬了,也就不幽默了,就可能变成抒情的想象。中国古代诗歌中这样的例子很多,“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这是一种矛盾的心情:本来那么想家,可到了家乡,由于长久在外,又不敢问家里人情况如何,唯恐家里有什么噩耗。自己已经意识到自己的矛盾,就很有道理,很清醒,不荒谬了,因而就不是什么幽默,而是抒情。又如:
闺中少妇不知愁,
春日凝妆上翠楼。
忽见陌头杨柳色,
悔教夫婿觅封侯。
这是很矛盾的,但又是很清醒的,早知如此,虚耗青春,还不如不让丈夫去投身仕途。读者从这里感觉不到什么幽默,只有抒情。如果这个少妇不这么清醒,而是着了迷似的把自己幻想当真,效果就不同了。金昌绪是这样写的:
打起黄莺儿;
莫教枝上啼。
啼时惊妄梦;
不得到辽西。
这就好笑了,你不怪自己,不怪自己的丈夫,怪黄莺干什么?这种着迷的感觉就不清醒了。黄莺的呜叫,并不该是它挨打的充足理由,因为:第一,它不知道你正在做和丈夫相见的梦;第二,在梦中相见毕竟虚幻,即使打了,也不能改变丈夫远在边地的现实。打黄莺是无理的,然而这个小媳妇却觉得理由很充分,她是不会笑的。这就形成二重逻辑的反衬了。读者、旁观者看出了矛盾才感到了幽默。读者和人物拉开距离,心理发生错位,在同一事情上不同心理意向的交织才有了幽默的效果。和这首诗差不多意思的敦煌曲子词中的一首《鹊踏枝》,可能更通俗一点:
叵耐灵鹊多谩语,
送喜何曾有凭据。
几度飞来活捉取,
锁上金笼休共语。
比拟好心来送喜,
谁知锁我在金笼里。
欲她征夫早归来,
腾身却放我向青云里。
这就更着迷了,不但少妇着迷了,而且鸟雀也着迷了。原来的矛盾、怪异、不统一、不和谐都感觉不到了,在他们的感觉世界里变得很和谐了。这就达到了一种幽默的艺术境界。
真正的幽默大师,总是能通过真诚的着迷感使矛盾统一在和谐的动作和语言之中。
像卓别林,他的自相矛盾,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从动作上看,他两个脚八字大开,走路很笨,连最起码的动作都做不好,可是在特殊情况下,他又能做出高难度的伶俐动作来,真是笨得要命又聪明得要命。他走路时把拐棍夹在转门里是很笨的,可你看他反应的速度和机巧又常常连优秀运动员都赶不上。可以说,他在小的方面是最机灵的,在大体上又是最不灵活的。
其次,从他的装束来看,他戴着绅士的礼帽,又留了小胡子,说明他很有自尊心,很虚荣,可是他那破烂的燕尾服和破皮鞋,反使他显得分外的寒碜。他的社会地位低,自尊心时时受到打击,但是他自我着迷到感觉不到有什么矛盾,着迷到极端不醒悟,一片喜气洋洋、自得其乐的神情,这才能把显而易见的矛盾统一起来。
有一个西方故事说:
小两口吵架,老婆忍不住说:“我要跟你吹,收拾东西回家永远不回来了。”
丈夫说:“好,车费在这里。”
老婆把钱接过来数了数突然说:“那么回来的路费呢?”
这话是情不自禁的,是从潜意识里冒出来的,着迷得连刚说的话都忘了。如果不那么天真地着迷呢?那就很糟。有一个所谓的“幽默故事”说:
有一个医生得病,自知快死了,躺在床上大叫:“哪一个医生能把我救活,我送家传的长生不老丹给他,让他吃了长命百岁。”
这就不是天真的幽默,而是欺骗,不但不可爱,而且可恶。幽默是天真的,是不由自主地从心底里、从潜意识里流露出来的,是不可控制地冒出来的。
四、以痴为美——从一点着迷到执迷不悟自相矛盾与一般观念和现实不一致不同,它相当强烈、尖锐,很容易阻断思考的过程。要在自相矛盾中幽默起来,没有一点痴劲,没有天真的着迷,而且是着迷到极端是不成的,只有达到执迷不悟的程度,才有可能把矛盾的两极统一起来,成为和谐的感觉。而同时,处于旁观地位的读者和观众与人物心理的反衬幅度就扩大了。反衬幅度越大就越有趣。清朝的《笑林广记》中有一个《瞎子吃鱼》的故事:
一伙瞎子从来没吃过鱼,一次商定打平伙吃鱼。鱼少人多,只好用大锅熬汤。水一热鱼都蹦到锅外去了,瞎子也不知道。他们围着锅喝着清水汤,一起称赞“好鲜的汤”。有一条鱼蹦到了一个瞎子的脚上,他们才知道鱼不在锅里。这伙瞎子感叹起来:“阿弥陀佛,亏得鱼不在里头,如果真在锅里,我们都要鲜死了。”
着迷于主观的感觉,完全不顾客观事实。明明喝着清水,可仍然觉得挺鲜,这是一种特殊心情冲击下的错觉。待到发现鱼不在锅里,本可以揭露矛盾了,可他们的着迷点并没有解除,反而执迷不悟,得出了幸而免于一死的结论。
这种执迷不悟的痴劲与日常理性的反差扩大了,也就更加好笑了。
再加上由于谜底的昭然,读者处于更清醒的状况,就更加强化了读者与书中人物逻辑的反衬,幽默就更精彩了。这样,读者欣赏的就不再是他们的傻,而是他们的天真、他们的自我迷惑了。在文学作品中,固然有以智为美的诸葛亮、吴用,但也有以傻、以痴为美的程咬金、李逵、猪八戒。因为他们傻得天真,傻得彻底,傻得和谐,傻得意味深长,傻得叫人心疼,傻到发痴的程度,所以也就傻得美、痴得美了。
五、一脸聪明相不如一脸傻相
明代曲作家、曲律理论家王骥德说过:“善说笑话者,不动声色,而令人绝倒,方妙。”而现在的相声,不知怎么搞的,都把逗人笑的决心端到了脸上。相声要改变当前的危机,有许多工作要做,除了脚本以外,最切实的,就是心理要放松。不以“聪明才智”取胜,而是以糊涂取胜。即使违反了常识,即使自相矛盾了,也要无动于衷,因为你着迷了,进入角色了,别的都不知道了。幽默感中有个规律,你的谜底或者说你的“包袱”是埋伏在那里的,是要听众用“错位”的逻辑去悟出来的,观众越是感到蹊跷,你越是要傻乎乎,这样才有玄虚之感,才能激起观众的好奇心去猜想,去参与,去投入,去追求突然顿悟的乐趣。你一脸聪明相,你都不痴迷,观众就没有什么好着迷的了,无非就是等你告诉他,这就不是他的顿悟,也不是双方的共享,而是你的灌输了。马克·吐温在《怎样讲故事》的文章中就说过这个道理,对于任何可笑的傻事,讲故事的人要不觉得好笑,要像个乡巴佬似的,讲到人家笑了,他还不笑。如果他一边讲一边笑,虽然听众也笑了,可马克·吐温仍然认为他讲故事的才能是平庸的。
这不仅仅是笑与不笑的问题,而且是心态自由不自由的问题。别人已经笑得弯腰岔气,捂着肚子了,可是你仍然沉浸在自己迷迷糊糊的感觉之中,这才有二重逻辑的强烈反差,才过瘾。一个小孩子在海边上看到一只小船,他对他爸爸说:“爸,这只船是不是刚刚生下来的?”他爸爸问为什么,他说:“因为它那么小。”他这样说的时候,自然是很认真的,他是不会笑的,而听的人却觉得很可笑,笑他孩子气的天真。如果他嬉皮笑脸地说,让你感到他是说着玩,那么听的人就没什么可欣赏的了。
很可惜,我们不少喜剧演员就不学天真的小孩子,偏偏装作嬉皮笑脸的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