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海湾战争惨败后,伊拉克总统萨达姆心存不服,企图生产一滴致命的生化武器,报仇雪恨。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核查小组坚持彻查到底,于是美伊纠纷乍起。在97年底开始的新一波海湾危机中,联合国与美国对伊拉克展开了不同的攻势。美国在海湾战争中出于各种考虑,没有把萨达姆赶下台。现在,他又向美国挑战。美国人恼火了,试图搞掉萨达姆,否则誓不罢休。而联合国的态度却不尽然。安南秘书长力主外交解决,他穿梭各国,化解了危机。
1991年海湾战争后,伊拉克不甘惨败,暗地里生产联合国禁止的生化武器。联合国为此成立了特委会,派出武器专家小组赴伊核查。萨达姆心有不甘,挑战专家小组,试图取消制裁。1998年1月,核查危机再起高潮。
1998年1月,海湾地区形势骤紧,战火大有一触即发之势:13日,美国扬言可能采取单方面行动,教训伊拉克;
17日,萨达姆呼吁伊拉克人民自愿参加军训,抗击美国威胁;
20日,伊拉克称已经作好准备,动员起100万人马随时发动圣战;
21日,克林顿警告伊拉克不要玩火;
24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召开高层会议,会后放风说,军事进攻将从30日开始进入倒计时;
海湾危机再起。山雨欲来风满楼。
危机因何而起?动因何在?战火能否避免?一系列问题牵动着世人的心。
危机的直接导火线是联合国武器核查小组。1月12日,伊拉克声称,核査小组毫无诚意,对伊拉克不公正,搞间谋活动,绝对不能允许它检查总统府,因为事关国家主权。
17日,萨达姆在公开演讲中扬言,除非很快取消制裁,否则将在几个月内停止联合国的一切武器核查工作。
核査小组是何种机构,竟令萨达姆大动肝火?
历史向前追溯到1991年。
武器核查,特委会的特权
1991年4月18日,为了解决海湾战争的遗留问题,联合国通过了大量新决议,以执行联合国687号决议所规定的众多的媾和条件。根据687号决议要求,秘书长向安理会建议组成一个特别委员会,负责实施销毁伊拉克的生物、化学武器及射程超过150公里的弹道导弹的计划。
4月22日,由包括五常任理事国在内的21国成员组成的特別委员会成立。它先后向伊境内派出多批专家核查小组,其中有关核能力的视察和处理是和原子能机构联合进行的。
5月20日,安理会通过692号决议,决定设立赔偿基金用以支付科威特等受害国对伊提出的索赔要求,决议还决定设立一个由安理会15个理事国组成的理事会,负责管理这一赔偿基金。决议还要求伊拉克应从石油出口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向该基金缴纳赔偿款项。
根据687号决议规定,秘书长在5月中旬成立了划分伊科边界的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秘书长任命的3名独立的专家和伊、科各派1名代表组成,以标定伊科两国1963年边界条约商定的边界。该委员会规定将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有关边界划分的决定将是不可更改的。边界委员会的工作取得了进展,1992年3月该委员会宣布已完成了在边界地区的工作,4月17日它向安理会提出报告,正式确定了伊科边界。
安全理事会第687号决议是一个综合性决议,共34段,规定了在该地区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具体条件。这个决议是这场冲突结束后一个月多一点于4月3日通过的。伊拉克于4月6日正式接受该决议提出的条件。安全理事会作出过一系列关于伊拉克占领科威特的后果的决议,第687号决议是第14个。
安全理事会在该决议中要求伊拉克尊重1963年同科威特签订的边界协议,赔偿科威特及其他国家由于伊拉克对科威特的非法入侵和7个月的占领所造成的损害,交出和销毁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6月17日,安全理事会一致通过第699(1991)号决议,决定按第687号决议规定销毁伊拉克境内被禁止的武器的费用全部由伊拉克负担。安全理事会说,秘书长将就伊拉克履行这些义务的最有效方式提出建议。安全理事会要求所有会员国提供最大量的现金和实物援助,以确保迅速有效地銷毁这些武器。
被禁止的武器包括:化学和生物武器;射程超过150公里的弹道导弹;核武器及核武器可用材料。安全理事会还决定,所有国家应继续阻止向伊拉克出售或供应一切类型的常规武器和军事装备。
受到禁止的还有:这些武器的研究、发展、支助和制造设施;有关的弹道导弹的修理和生产设施;根据许可证用于生产、利用或储存被禁止项目的技术;用于培训或技术支助服务的人员或物资。
安全理事会在6月17日还通过了第700(1991)号决议,核可了便于国际上充分执行第687号决议武器禁运条款的准则。安全理事会的制裁委员会将监测武器禁运并每3个月向安全理事会报告一次。
秘书长在给安全理事会的报告中建议国际组织采取适当步骤,协助确保充分遵守武器禁运。
秘书长根据第687号决议于4月设立了一个由21名成员组成的伊拉克裁军特别委员会。
在第687号决议的第9(b)段中,安全理事会明确要求:"对伊拉克的生物、化学和导弹能力进行立即的现场视察";伊拉克向特别委员会移交明确规定要"销毁、拆除或使其变成无害"的武器,并由伊拉克在特别委员会监督下销毁它的一切导弹能力,包括发射器;特别委员会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供拆除伊拉克核武器可用材料所要求的协助。
4月22日,罗尔夫·埃克乌斯(瑞典)被任命为特别委员会执行主席,罗伯特·L。盖洛西(美国)被任命为副执行主席。
特别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来自:澳大利亚、奧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中国、捷克斯洛伐克、芬兰、法国、荷兰、尼日利亚、挪威、波兰、英国、苏联和委内瑞拉。
特别委员会负责处理有关生物和化学武器、弹道导弹、核武器能力、以及遵行和行动支助的问题。技术专家充任视察员、处理小组成员和现场支助官员。原子能机构将监督拆除核武器可用材料。
特别委员会的工作将分3个阶段进行:搜集和评估情报;处理武器和设施;监督核查和遵行情况。特别委员会在工作中将检查所搜集的情报是否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评估处理武器和设施的任务的大小以及确定执行该任务的方式。
为了确保安全进入具体地点,特别委员会聘请了爆炸军械处理专家、建筑工程师和保安人员小组。这些小组将首先考虑视察小组和当地人民的安全。
5月和6月,特别委员会派了几个专家小组前往伊拉克处理第687号决议规定的正在进行的裁军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有关核军备的使是和原子能机构联合进行的。
4月18日伊拉克向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提交了第687号决议第12段所要求的表报,其中开列了所有核武器或核武器可用材料,或任何分系统或部件,或与上述有关的任何研究、发展、支助或制造设施的地点、数量和类型。
执行主席说,特别委员会将协助原子能机构处理伊拉克的核武器能力并提出一个核查伊拉克遵守其将来不获得此类武器的承诺的情况的计划,他说,消除伊拉克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是实现该地区持久和平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原子能机构5月17日向安全理事会提出了一个将第687号决议规定的项目摧毁、拆除或使其变成无害的计划。
原子能机构认为,核武器可用材料或"直接使用原料"是不可能在伊拉克摧毁或使其变成无害的,原子能机构将不得不全权控制任何这种材料,予以保管或拆除。这被认为是要执行的首要任务。
对伊拉克的一个核设施的第一次现场视察在特别委员会的协助和合作下于5月14日至22日进行。由来自19个国家的34名专家组成的一个小组参加了这一工作。在专家小组中,美国等西方国家成员居多。
他们检査了位于图韦萨的伊拉克主要核研究设施和位于巴格达地区的另一个外加地点,以核查伊拉克所申报的放在那里的核材料的数量和状况。
原子能机构报告说,它已按照第687号决议的要求,应用该机构的核查、保持和监督程序,将核武器可用材料保管起来。
原子能机构报告说,伊拉克充分合作并遵从该机构的小组的一切要求。正在计划将所有核武器可用材料从伊拉克运走的进一步行动。
伊拉克屡次找麻烦
由18名成员组成的第二个专家小组于1991年6月22日到达伊拉克,以继续视察伊拉克的核能力,计划再次访问图韦萨以及一些新指定的地点。
该小组于6月22日开始视察活动。
但伊拉克当局拒绝视察组进入巴格达阿布·格拉布兵营的一个地点达3天之久,而同时"却在进行相当规模的活动……动用了起重机、卡车、车、其他设备和工作人员"。6月26日,伊拉克允许进人时,"在第一次访问时从远处看到的活动已经停止,曾经看到过的物体也已搬走"。
6月28日,安全理事会举行会议,审议伊拉克不合作间题。会后发表的一篇声明中,安全理事会要求伊拉克让一个核视察小组"立即不受阻烧地进人它在6月28日曾要视察的一个地点,以及进人另一个被认为有必要视察的地点。"安全理事会说,"如果再发生任何不遵从的行为将会引起严重的后果"。
6月28日还有报告说,伊拉克军事当局曾拒绝让一个视察组立即进人费卢杰以东的一个军事运输设施,违抗一名联合国官员的要求而将装备搬走,该联合国小组受阻而不能按第687号决议履行职务。
还有报告说,伊拉克军队在企图夺走摄入该事件的联合国照相机时朝天开枪。
安全理事会对这些事件极表遗憾,谴责伊拉克当局的这种行为。
安全理事会理事国请秘书长派一个高级特派团到巴格达去向伊拉克政府最高级别转达"安全理事会的紧急要求:伊拉克政府必须毫不含糊地保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不设置任何障碍阻止特别委员会履行其职务"。
特派团由原子能机构总干事、特别委员会执行主席和主管裁军事务的副秘书长组成,于6月30日抵达巴格达。它同伊拉克讨论联合国视察人员在伊拉克的完全行动自由和立即进人视察地点的问题,以及所有在现场的视察人员的安全问题。
6月30日和7月1日,特派团会见了伊拉克外交部长艾哈迈德·侯赛因、副总理塔塔里克·阿齐兹和总理萨敦·哈马迪。
6月中旬,一个由来自8个国家的专家组成的小组对一个伊拉克化学武器设施进行了现场视察。
在访问了位于巴格达西北的塞马拉化学武器工厂后,该小组报告说,在波斯湾战争后化学武器仍留在伊拉克。
该小组在现场核查后,确定了芥子气和含磷神经剂的存在,都是大批制剂和弹药,还有一些从国外取得的优质化学品。有世界卫生组织官员参加的该小组报告说,在整个初步视察期间,伊拉克当局是合作的。
6月9日,伊拉克拒绝承担销'毁它的化学武器的费用。但它愿意自愿销毁这些武器或使其变成无害。它说,它有必要的专门知识和技术设施,足以在联合国的专家的监督下进行这一工作,并让这些专家满意。
伊拉克要求取消制裁
1992年1月底,安理会首次首脑会议发表的联合声明曾就海湾问题强调指出:"安理会决议仍然是恢复该区域和平与稳定的必要因素,必须充分执行"。同时声明对伊拉克"无辜平民"的人道主义状况,表示关怀。
3月11日,安理会应伊拉克要求,首次举行与伊拉克的公开对话会议。伊副总理阿齐兹在会上提出,伊已经履行了安理会决议给它规定的主要义务,并考虑伊的人道主义需要,伊拉克要求安理会取消制裁。但安理会主席发表的声明说通过对伊拉克所作所为的观察,安理会认为有理由断定伊拉克没有充分履行安理会为它规定的义务",特别是在销毁大规模杀伤武器和弹道导弹方面尚未完全履行义务。
3月27日,安理会又召开了审理伊拉克执行决议情况的会议,决定继续对伊实施经济制裁。
伊农业部核查风波
7月5日,由美英法三国专家组成的核查小组在对伊农业部大楼进行检査时受阻,发生了轰动一时的核查风波。
该事件起于7月5日’当时伊拉克拒绝让联合国检査组进入大楼。检查组怀疑伊拉克在大楼中收藏有关弹道导弹的文件以及有关军事供应者的资料。伊拉克说,搜查会侵犯它的主权。
检查组成员昼夜不停地对大搂进行监视,以防材料被转移。
7月22日,即17天后,据特别委员会讲,检查组组长命令检查组成员撤离该地,因为检查组受到暴力威胁,而伊拉克政府的安全保护根本不行。
委员会主席罗尔夫·埃克乌斯在得到保证委员会完全准入农业部后,于7月28日在巴格达参加了一个新的检查组。
7月6日,安理会理事国对伊拉克拒绝让检查组进人委员会指定要进行检查的某些房舍表示关注。
安理会说,伊拉克拒绝让检查组进入农业部,是对第687号决议的实质性的令人不能接受的违反。安理会理事国要求伊拉克立即让检查员进入,以使委员会能够确定那里是否放有委员会有责任进行检查的文件、记录、材料或设备。
埃克乌斯在访问巴格达后告诉新闻界说,伊拉克准备邀请来自中立的不结盟国家的专家参观农业部大楼。他在巴格达时曾警告伊拉克,如果伊拉克坚持拒绝同意检查组检查该大楼,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甚至是悲惨的后果"。
他还说,委员会人员越来越多地受到骚扰,一次,一个手执叉子的人企图刺伤一名联合国检查员。
伊拉克7月22日说,自委员会1991年4月开始工作以来,伊拉克已为检查员和委员会成员提供了全面的安全,尽管一些委员会成员"竭力企图刺激和挑衅伊拉克官员和公民"。守在农业部大楼的这个检查组得到了所要求的一切保护。检查组决定撤退"是因为在伊拉克表示愿意接受组织一个中立的小组来检查农业部,以便査明所谓的农业部房舍内存有被禁止的材料的指控纯属子虚乌有以后,特别委员会发现它的处境颇为窘困"。
伊拉克说,其根本用意是想创造一种情势,让安全理事会中"对伊拉克怀有敌意的有影响力的理事国能够进行非法干涉,从而通过侵略来实现其政治目的"。
在7月26日达成协议从而结束了22天不许入内的局面后,委员会的小组在埃克乌斯陪同下检查了农业部大搂。7月31日,他在向安理会报告后说,这次搜查极为成功,并说没有找到有关伊拉克被禁止的武器方面的材料,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即在检查组不能进行检查期间,这些文件和设备已被转移。
27日,安理会主席发表声明宣布决定继续维持对伊的全面制裁。
伊拉克被査得体无遮衣,面子尽失
在对伊拉克的弹道导弹能力进行一系列视察之后,1991年10月16日至30日又进行了第14次视察。前13次视察是在1991年6月30日至1992年8月18日期间进行的。由尼基塔斯米多维奇(俄罗斯联邦)率领的这一视察组,由来自10个国家的50名视察人员组成。
一名联合国官员于11月4日说,联合国伊拉克裁军问题特别委员会认为最近这次视察是检验联合国与伊拉克关系的一块"试金石"。视察组从该国接收到"混杂不清的信号"。
积极的一面是,视察组获得了"有关在特别委员会行动之前一段时期内使用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某些运转方面的新的详细资料,声称这种资料与委员会的工作无关。
消极的一面是,发生了一些萨达姆总统和伊拉克高级官员就视察组及其视察意图所说的"十分不愉快的事情"。在对待视察人员的态度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伊拉克方面拒绝提供海湾战争期间装备和物资供应商的资料。
特委会执行主席罗尔夫·埃克乌斯10月27日在纽约对新闻界说,该视察组报告了一些"令人感兴趣的事态发展"。委员会把视察组看作是对伊拉克答应转变态度的允诺所作的第一次真正的检验。伊拉克看起来在某些重要的方面相当配合。视察组尚未发现有任何隐藏的飞毛腿导弹,当然,它必须知道,譬如伊拉克是否还有供飞毛腿导弹使用的燃料。
11月8日至18日和12月5日至8日分别对伊拉克的核能力进行了第15次和第16次视察。
专家们对储存在两个地点的油池和储存罐中的福射燃料的搬运条件进行了评定,他们估计,燃料搬运工作一旦开始,将需要4至6个月才能完成。已销毁伊拉克所申报的为其离心机方案所获取的100吨马氏体钢,以及R24试验性电磁同位素分离器磁铁系统。查明伊拉克各个国家工程机构的重要的机器设备并为其分类编目的工作仍在继续进行。
对于在杰济拉发现、然后运往图韦萨的铀废料物质已称过重量,作了核查抽样并移交原子能机构封存。现已完成对IRT—5000反应堆的辅射燃料的再次核查和改善辐射燃料储存条件的补救行动。对以前核查的材料又作了若干其他核材料取样,以期对伊拉克关于在73号建筑综合企业(图韦萨)中的核材料加工情况的申报作进一步的评估。
在第16次视察期间,未发现任何与第687号决议有关的活动或文件。但是,视察组到达时注意到有转移文件的迹象。
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汉斯·布利克斯10月21日告诉大会说,今后对伊拉克的核设施需要进行视察并对其活动要进行长期监测。监测工作依然十分重要,因为伊拉克的科学技术知识基本上完好无损,它的秘密采购网也依然存在。
在特委会的监督下,伊拉克于1991年11月12日开始大规模地销毁它储存的为化学武器生产的芥子剂。特委会说,穆萨纳国家机构的焚化炉以1100摄氏度的高温来销毁化学战制剂和初级粒子。该焚化炉是由特委会设立的一个国际专家组设计、并由伊拉克建造的。它平均一天可以销毁3至4吨制剂。预期销毁工作将持续一年左右。
与此同时,在穆萨纳的第二个销毁场也在继续进行通过水解作用使神经毒剂失效的工作。截至11月9日,已销毁了大约19吨神经毒剂。销毁122毫米火箭的工作也在继续进行,卸空这种火箭是十分危险的。除了早先在哈米西亚销毁的425枚填充沙林的弹头以外,在穆萨纳已销毁这种弹头共计2,155枚。
12月17日,埃克乌斯报告说,在特委会能够报告伊拉克确实遵守决议之前仍需采取行动的主要方面有:伊拉克接受和执行特委会的所有特权与豁免;伊拉克无条件地承认其根据第707和715(1991)号决议所承担的义务;伊拉克提供其申报数据的文件并向特委会提供其对外采购网和供应商的详细情况;全面、最终和彻底地公布第707和715号决议所要求公布的情况;和进行中的监测与核查计划,以确保伊拉克不再获取所禁止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