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种是木材产品的类别,按材种可分为以下四类:(1)原条。原条是指除去皮、根、树梢的木料,但尚未加工成一定长度的材类。
(2)原木。原木是指除去皮、根、树梢的木料,并已加工成一定直径和长度的材料。
(3)成材(又称锯材)。原木经加工锯解成一定尺寸的木料称为成材,其规格按宽厚比例分为板材和方材。
成材宽度为厚度的3倍或3倍以上的称板材,板材又可分为薄板、中板、厚板、特厚板。厚度≤18毫米,称为薄板;18毫米<厚度≤35毫米,称为中板;35毫米<厚度≤65毫米,称为厚板;厚度>65毫米,称为特厚板。
成材宽度小于其3倍厚度的成材称为方材。按截面积大小可分为小方、中方、大方、特大方四种规格。截面积≤54平方厘米,称为小方;54平方厘米<截面积≤100平方厘米,称为中方;100平方厘米<截面积≤225平方厘米,称为大方;截面积>225平方厘米,称为特大方。
(4)人造板材。建筑工程中常用的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水曲柳板、木丝板、泰柚板等都属于人造板材,人造板材适用于嵌板门心板料、木隔墙、天棚面层、家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