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党的建设的意见》下发,明确军队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1月3日,新华社报道: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日前下发《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党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胡锦涛主席关于加强军队党的建设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
《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概括军队党的建设的宝贵经验,深刻分析新的形势任务对军队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对军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意见》指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同志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军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和军队使命任务拓展对军队党的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清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军队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清新形势下军队党的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考验,认清加强和改进军队党的建设面临的艰巨任务,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加自觉的行动,努力把军队党的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意见》明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党的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四个着眼于”的要求,坚持以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全面加强军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提高军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军队现代化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党的建设,必须把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必须把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作为根本着眼点,必须把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作为根本目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军队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提出要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要求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着眼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质量积极稳妥地发展军队党内民主,建设坚强有力、奋发有为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干部队伍,围绕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建强基层党组织,大力弘扬我党我军的优良作风,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抓好军队反腐倡廉工作。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加强对党的建设的领导。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化对军队党的建设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做好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工作,改进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党建工作的时代感和科学性。
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召开,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项紧迫任务1月11日—1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1月12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全党必须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着成效,又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胡锦涛指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胡锦涛强调,形势在发展,实践在深入,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这些都要求我们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要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来进行。
胡锦涛指出,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要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党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胡锦涛在上海考察时强调,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党建、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1月14日至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来到上海市考察工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等陪同下,总书记深入科研基地、产业园区、企业车间,就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行调查研究。
考察结束时,胡锦涛听取了上海市委和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对上海近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胡锦涛强调,要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增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找准国际产业发展新方向,坚定不移调结构,脚踏实地促转变,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按照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努力做好解民忧、惠民生各项工作,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使经济发展成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成效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过程变成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党建、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过程,尤其要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推进干部培养锻炼,不断提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积极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激发干部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引导广大干部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问题,并对党的建设提出新要求2月3日—7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
2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机遇,承担起历史使命,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毫不动摇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使我国发展质量越来越高、发展空间越来越大、发展道路越走越宽。
胡锦涛强调,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必须通过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来推动。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以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的新突破,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制度安排,推动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专题研讨班上作“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的专题报告。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专题研讨班上作“关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持续发展的几个问题”的专题报告。
2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方向的重大战略,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践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切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
习近平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的成果为新起点不断推进理论武装工作,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从思想政治上和精神动力上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保证;要围绕科学发展选准干部、配强班子、聚集人才、建设队伍,真正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态度坚决而又有能力的干部选拔上来,从干部和人才上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保证;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从夯实组织基础上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保证;要以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为切入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上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保证。
习近平强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努力掌握和善于运用贯穿于科学发展观之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正确指导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各项工作。
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2月8日,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意见》指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
《意见》阐述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学习的主要内容和方式途径、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组织领导等。
2月9日,新华社还报道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日前成立并召开会议的情况。
会议认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使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更好地领导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创新方法、完善途径、拓展阵地、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要着眼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坚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上下功夫,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上下功夫,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会议提出,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开展学习书目推荐活动,按照注重导向性、知识性、可读性的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荐反映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的图书,引导帮助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多读书、读好书;要深入开展调研,认真了解学习需求,使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更加符合广大党员干部的意愿;要加强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分别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
中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全党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2月11日,新华社报道: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近日发出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通知强调,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和加强基层组织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对于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要把握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要着眼于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立足总结运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解决突出问题的做法经验,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推动深入学习和长期实践科学发展观,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
通知要求,要明确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继续健全完善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以及自身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同时,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做法经验,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一是认真总结开展学习调研的做法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制度。二是认真总结查找解决突出问题的做法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三是认真总结增强考核评价科学性的做法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四是认真总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做法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五是认真总结深入基层和服务群众的做法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改进干部作风的制度措施。六是认真总结理论普及和典型宣传的做法经验,进一步营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舆论环境。
通知强调,要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紧密联系区域特点、部门职能和单位实际,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解决突出问题的做法经验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要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对长效机制建设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和严格论证,进一步明确需要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的有效做法、可以长期坚持下去的管用经验和应当改进完善的制度规定。要将形成的制度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各项制度符合实际需要,便于贯彻实施,得到党员群众认可。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把长效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督查内容,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力执行和长期坚持,使制度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调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2月23日,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通知指出,1997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要依据《廉政准则》,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2月23日,经中央批准,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廉政准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贺国强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中央强调,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2月28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在座谈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政策措施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确立科学先进的学习理念,探索管用有效的学习办法,不断提升广大党员的学习能力、知识素养、工作本领,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刘云山指出,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我们党适应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着眼保持党的先进性、更好地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的战略决策。要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把学习作为党的基本特征,作为党的建设的战略任务,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的关键环节,在新的实践中重新学习、继续学习、勤奋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以有效的学习提升党的创新能力、保持党的生机活力。
刘云山指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创新,赋予“学习”更深的内涵、更高的目标。要突出提高思想政治素养这个基本要求,把深化理论武装作为第一位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不断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坚持立足实际、学以致用,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以学习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使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过程成为增强本领、推动工作的过程。要适应时代条件、社会环境、生活方式和党员状况的新变化,不断创新学习的理念、内容、方法和手段,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富有时代特点、更加生动活泼。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学习的舆论环境,营造有利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浓厚氛围。
刘云山强调,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委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级党组织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用制度管学习、促学习,实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中央对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总结,强调要将成果运用于经常性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4月6日上午,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坚持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运用到经常性工作中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出席大会。大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习近平主持。
胡锦涛指出,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是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我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前所未有的背景下开展的,特别是在全党全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背景下开展的,取得了丰硕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认真总结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和经验,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不断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胡锦涛指出,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实现了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取得明显成效,为党和国家办成大事、办好喜事、办妥难事提供了强大动力和重要保证。广大党员、干部把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综合素质的难得机遇,积极投身学习实践活动,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这次学习实践活动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比如,学习实践活动在地区、部门、单位之间开展得不够平衡,一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有待解决,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进一步解决好这些问题,把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运用于经常性工作,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全党同志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向深入,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胡锦涛强调,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在探索新形势下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了重要启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基础在于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广大党员、干部头脑,目的在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关键在于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根本在于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动力在于创新体制机制。这些重要启示,对推动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们要倍加珍惜并切实运用于今后实践。
胡锦涛指出,我们党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不断提高全党学习和运用科学发展观水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战斗堡垒;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努力营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风清气正环境。
胡锦涛最后强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健全长效机制作为各级党委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确保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中央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4月6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会议。
另据新华社5月13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对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提出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意见》明确了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意见》指出,从2010年4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各基层单位要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2012年“七一”前,中央组织部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着的先进县(市、区、旗)党委。
全军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总结
4月9日,经胡锦涛主席批准,全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全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丰硕成果和经验启示,对认真学习贯彻胡主席在全党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全军部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作出部署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出席会议并讲话。
按照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的部署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的学习实践活动自2008年3月开始试点,2008年9月正式启动,分军以上党委机关、师旅团党委机关和基层党组织三个批次进行,今年2月底基本结束。在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丰硕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实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履行使命见成效”的总要求。
郭伯雄指出,全军和武警部队要把学习贯彻胡主席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反复学习、深刻理解讲话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胡主席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特别是要深刻理解胡主席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和启示、以及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认识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进一步认识科学发展观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与军队建设不可动摇的重要指导方针;进一步认识只要我们始终不渝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就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挑战,推动军队全面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又好又快发展。要围绕主题、抓住重点,切实把工作的主要着力点放到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上来。
徐才厚指出,在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坚强领导下,全军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广大党员受到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进一步牢固确立了科学发展观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重要指导方针地位;集中解决了一批影响部队建设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力推动了部队各项建设和改革;办了一批惠及基层官兵的好事实事,部队建设的基础更加牢固;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制度机制,为推动部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得到提高,党员干部作风形象进一步改进;部队精神面貌更加昂扬振奋,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重大任务的完成。他在系统总结全军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启示后强调,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丰硕成果,标志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站到新的起点。全军各级党委要把学习贯彻胡主席在全党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更加自觉坚定地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长期战略任务紧抓不放,努力做到理论武装达到新水平、科学发展实现新进步、履行使命取得新成效。要突出抓好军队党的建设这个关键,把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求,着力增强各级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部队建设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
中共中央政治局强调,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在以往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必须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细化了报告程序,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更加全面、更具有针对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如实报告有关事项,接受党组织监督。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会议认为,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使这一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对维护国家利益、依纪依法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同时必须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会议强调,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反腐倡廉建设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这两项法规制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既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又注重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它们的贯彻实施,对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分别对适用范围、适用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任职岗位规范、办理公共事务回避、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和往来港澳台地区的通行证件、申请因私出国(境)或者移居国(境)外等事项及其出入境证照的管理、违规行为处理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暂行规定》适用于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但经组织批准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特需高级科技人才和通过其他途径回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除外。规定适用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有关情况,在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也要及时报告。规定适用人员办理的公共事务,涉及到其配偶、子女移居国家和地区的,应当向本单位主管部门主动说明情况;存在利益冲突的,应当自行回避,或者由主管部门责成其回避。
5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是在2006年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时度势,从加强党的建设的高度,作出了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部署。《规定》把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扩充了报告内容,完善了报告程序,严格了报告纪律,强化了监督检查,使这项制度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更大程度地发挥预防腐败的作用。《规定》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强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6月30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座谈会。
会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会见与会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并作重要讲话。胡锦涛指出,我们党已经走过了89年光辉历程。89年来,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继往开来、开拓进取,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取得新的胜利。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不负人民重托和期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胡锦涛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们党89年来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同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不懈奋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各级党委都要认真开展这项活动,在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推动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基层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参加会见并出席座谈会。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既为进一步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特别是延伸到基层的任务、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提供了有力抓手,也为进一步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战斗力提供了重要平台。习近平强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根据各个行业党组织的特点和各个岗位党员的实际,确定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主题和活动方式,打造特色鲜明、为基层和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经常性动力。习近平指出,创先争优活动要达到预期目标,发挥好先进示范、典型引路的作用很重要。要及时总结和挖掘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激发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在党内外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
胡锦涛在河南考察调研时强调,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7月9日—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河南考察工作。他深入洛阳的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和乡村农户,就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进行调查研究。
胡锦涛希望农村基层党组织积极创先争优,推动生产发展,服务农民群众。洛阳市孟津县平乐镇妯娌村是个移民村,1995年因兴建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整体搬迁到现址。来到妯娌村,胡锦涛首先观看了反映这个村搬迁前后情况的图片。搬迁前,村里群众居住分散,耕作条件差,年人均纯收入只有680元;搬迁后,村里规划兴建了整洁的移民生活区,家家户户通上了自来水、看上了有线电视,年人均纯收入增加到4950元。搬迁以来,村党支部积极为村民解决实际困难,带领大家建设新家园、开创致富路,赢得了群众支持和拥护。总书记边看边问,为乡亲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感到欣慰,对村党支部扎实有效的工作表示赞许。
在村党支部,胡锦涛翻看党支部活动记录,同党员、干部交谈,深入了解党支部建设情况。村支书李东风向总书记汇报,党支部正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干部确定了帮扶对象,力争两三年内让村里贫困户的收入赶上全村平均水平。胡锦涛语重心长地对大家说,农民要致富,关键看支部。希望你们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发展生产、服务群众紧紧结合起来,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胡锦涛对村民们说,为了建设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你们响应国家号召,把家搬到了这里。这些年来,在村党支部带领下,你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我看了很高兴。总书记诚挚地说:“党和政府所做的工作就是为了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好。今后,我们还会继续采取更多惠农政策,帮助群众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相信妯娌村和其他地方一样也会有更好的前景。”
考察结束时,胡锦涛听取了河南省季和省政府的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胡锦涛强调,正在全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展开的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要在开展这项活动过程中,努力做到党组织争先进、党员干部作表率、人民群众得实惠,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强调,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7月13日—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全党全国要积极行动起来,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温家宝在会议上讲话。李克强主持会议。
胡锦涛指出,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民族素质竞争。教育对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发展科学技术、培养人才具有基础性作用。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全面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保到2020年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胡锦涛指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关键。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是摆在全党全社会面前的重大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着力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提出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加大投入,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把《教育规划纲要》贯彻好、落实好。要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要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引导他们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优良教风,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全心全意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全军党的建设座谈会强调,不断提高军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7月22日—24日,全军党的建设座谈会在北京召开。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会见了出席全军党的建设座谈会代表,他强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党的建设,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军队建设发展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军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军委部署,结合部队实际,围绕中心任务,扎实抓好军队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为根本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各级党委班子建设,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军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进部队全面建设、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证。
会议指出,我军是党缔造的新型人民军队,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我军建军的根本原则和永远不变的军魂。我军的这种特殊性质,以及我军官兵主体是党员的特殊构成,决定了军队党的建设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必须按照胡主席的指示,把军队党的建设作为军队全部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胡主席关于加强军队党的建设一系列决策指示,坚持以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军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部队建设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会议强调,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更加牢固地确立科学发展观重要指导方针地位。要大力加强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要扎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同时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落实党组织基本生活制度、发挥士官党员队伍作用等问题,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基层建设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发展进步。各级要着眼提高军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建工作的指导。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8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要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要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把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防止形式主义;要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居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要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党的基层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党的基层组织要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要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提高。
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意见》共分五个部分,分别阐述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实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和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集体学习,强调研究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9月29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研究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要深刻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眼于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更加积极主动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胡锦涛指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课题,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我们解决好人民内部矛盾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人民内部各种具体利益矛盾难以避免地会经常地大量地表现出来。虽然人民内部矛盾是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必须高度重视,下大气力做好工作,以激发社会活力、增强人民团结,促进党和国家事业更好发展。
胡锦涛强调,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责任,创新机制,统筹兼顾,落实措施,认真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各项工作。
胡锦涛就扎实做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工作提出4点要求。一是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要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不断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打牢物质基础。要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部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各项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二是注重维护群众权益。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社会管理各领域和全过程,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依法保护群众权益。三是注重做好群众工作。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宣传教育,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了解群众心声和实际需求。四是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管理发展变化,积极推动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民主制度,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
胡锦涛强调,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能力和水平,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贯彻群众路线、切实转变作风,多做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的实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群众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也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10月15日—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温家宝就《建议(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10月18日,胡锦涛在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必须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胡锦涛指出,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决定的。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党和人民事业能不能顺利发展,关键在我们党能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能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回顾过去,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成就,都是通过团结带领人民共同奋斗取得的。面向未来,我们党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同样必须紧紧依靠人民,以党同人民更加坚强的团结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胡锦涛强调,群众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也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树立群众观点,最根本的是要深刻认识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点,向人民学习的观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等等。与过去相比,现在,我们拥有的经济实力和财力大大提高了,我们掌握的各方面资源大大增加了,我们可以运用的科技手段大大丰富了,但我们必须牢记,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代替人民的力量,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群众观点都不能丢、不能忘。全党同志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增强群众观点、自觉实践群众观点,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正确把握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增强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胡锦涛强调,群众立场是决定我们党的性质的根本政治问题。我们党之所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首先是因为我们党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说话办事,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而不是站在个人、少数人立场上说话办事,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而不是代表某一个人、某一部分人利益,是决定人心向背、事业成败的关键。只有站稳群众立场,我们党才能正确制定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无往而不胜,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就能够正确对待事业、群众、自己,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站稳群众立场必须体现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来。全党同志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想问题、作决策、做工作都要从群众利益出发,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要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定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政策和工作目标任务时充分考虑不同群众的利益和承受能力,有利于群众的就干,不利于群众的就不干,绝不能干劳民伤财、违反群众意愿的事。要坚持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兼顾好各方面群众关切,引导群众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胡锦涛指出,正确方式方法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保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在总结运用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注意运用现代科技,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在密切联系群众上下功夫,在增进信任上下功夫,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增强法制观念上下功夫,在搞好示范引导上下功夫,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上下功夫。
胡锦涛强调,群众工作是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领域各方面的经常性工作,采取临时抱佛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态度是做不好的,必须建立健全制度、认真执行制度,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健全服务群众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带头、推动、督促、保证作用。要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联系群众方式,做到机关工作重心下移、基层干部坚守一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要健全信访制度,加强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领导干部要亲自接待群众来访、亲自处理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12月15日,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就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19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在促进各级党委和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切实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新时期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为贯彻实施《规定》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要对照《规定》分析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加强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履行自身职责,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