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青春,已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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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走进楼上的大厅,已到了不少的同学,我算是迟到的了。我们的美女班长张花老远都在跟我打招呼,她还是跟读书时一个样,热情得像社区里的大妈。

我脸上堆着笑容,和大家一一打过招呼。眼睛四下飞快地搜索着林茵茵的身影,那搜索的速度直逼百度的搜索引擎。我的眼睛几乎是将人群过滤了一遍,仍然没有搜索到林茵茵的影子。我不好直接向别的同学打听林茵茵,怕他们笑话我旧情难忘。

“嗨,伍六一,你来晚了啊,呆会儿自罚三杯酒。”跟我打招呼的同学叫马仲,一个喜欢在同学毕业留念册上性别一栏填写“处男”的人。我们以前都叫他“种马”,都叫习惯了,刚才又差点叫成了“种马”,结果叫到嘴边又被我硬生生地给逼了回去,改成了马仲,却感觉叫得好生别扭。

我笑着说:“那里晚啊,后面还有很多同学没有到呢。”

他说:“瞧你一脸烂笑,日子应该过得很滋润吧?”“种马”是有名大炮,这一炮引得不少同学侧目过来,想一睹我的“烂笑”。

我用手摸摸脸,说:“什么叫烂笑啊?”

“就是灿烂的笑容呗。”

我暗暗地松了一口气,讪讪一笑:“你越来越幽默了。”

转过头,又看见“山鸡”走了过来。

“山鸡”本名叫王立春,读书的时候尽看《古惑仔》去了,所以很崇拜陈浩南。喜欢学着“古惑仔”的样儿,袒胸露腹,叉着双腿,在肩上扛着一把明晃晃长刀“卡喳卡喳”地照相。同学们总是嘲笑他那个样儿活像个宝器,要多傻有多傻,叉开双腿的姿势像是鲁迅笔下的“豆腐西施”杨二嫂,这下可好了,一个大男人,硬生生的落得了一个女人的形象。这样一说,室友们觉得对他的打击似乎有点大,怕他受不住,在吃过他的花生,喝过他的啤酒后觉得他还是有股“山鸡”的狠劲儿。吃人嘴短啊,没办法。“山鸡”最让同学们津津乐道的是他的生活习惯。他真的会像传说中的笑话那样,把每件衣服都穿过一遍后,再从中选取相对最干净的一件进行第二个轮回,以此轮下去,只到换季。他比较聪明的一点就是每一件衣服他绝对不会穿过两天,这样大家就觉得他经常在换衣服。还有就是不爱洗澡,光鲜的外表里面,常常裹着一条乞丐一般肮脏的臭皮囊。他所有的这些隐私都被同寝室的小兄弟像小报记者一样给抖了出来,成了大家公开的秘密。

现在的“山鸡”从脖子到脚后跟都用各大名牌给混合包装了起来,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外表光鲜,里面肮脏的青少年了。他说他现在供职于一家“本田”摩托经销店,职位是销售经理。还递上一张名片,嘴里说着“多多关照”之类的话。看他那样儿要是活在抗战时期的话准是个汉奸。他反过来向我索要名片,我说我只是开开出租车,用不着印名片。在那一瞬间,我在他眼里读到了一种“满足感”。我能想象他的内心活动:成绩好咋样?咱差等生却当着经理。随即心理优势也大幅提高。

不管男生女生,几乎每看见一个同学,都能说出他的一段故事。

我心神不宁地等着林茵茵的出现。结果却让我倍感遗憾,我等了一个晚上她都没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