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小企业如何合法经营-学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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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案例2”无照经营劣质酒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久前,某县一村民的家属向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反映,其丈夫最近两个月一直饮用“沁园春”牌白酒,出现严重的中毒症状,三天后,因中毒过深,不治身亡。接举报后,该县工商局在寻问清楚其丈夫所饮白酒的来源后,当即派30余名工商执法人员对出售白酒的胡某经营的副食品商店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扣288公斤“沁园春”牌白酒。经查,该县西青塘村村民吕某、林某(女)在未依法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前置审批、也未向工商等部门申领营业证照的情况下,擅自于半年前开办地下白酒作坊,并以酒汗、水、酒精等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掺合在一起制作白酒(使用“沁园春”商标),尔后以每公斤2.4元的价格将自制的白酒批发给该县坎门镇、青马镇等地的副食品商店。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执法人员立即查扣了该作坊尚存的300公斤工业酒精和食用酒精、10余坛成品白酒、30壶(每壶2.5公斤)已灌装的白酒和其他所有生产原料、生产设备,并依法将销售到坎门镇、青马镇等地副食品商店经销的353公斤“沁园春”牌白酒予以追缴。初步抽样检测显示,所查扣的成品白酒甲醇含量超出国家标准规定达400倍。同年11月28日,该县工商局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公安部门已将吕某、林某执行刑事拘留,并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我国企业无照经营是严格禁止的行为,以上两个案例告诉人们,如果你打算创办中小企业,那么就要严格执行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的制度规定,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否则就不仅是赚钱不赚钱的问题了,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像案例中的于某、吕某和林某那样就追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