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小企业如何合法经营-学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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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案例5”盲目签订合同遭受巨大损失

某电子公司王经理看见市场上的手机越来越走俏,就打起了加工手机外壳的主意,托经纪人陈某为其介绍了一笔业务,与香港某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零部件加工合同。

合同规定香港某公司提供全部手机内零部件,外壳由该电子公司加工,合同的标的为2000部手机,价值300万港元,约定预付款6%,每推迟一天交货按每部手机30港元承担违约责任。谁知,由于该公司的员工的素质不高,加工的零部件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得不停工培训,再加之制作手机外壳的原材料紧缺,生产又一度停工待料,致使2000部手机延期60天才交货,香港这家电子公司以合作方延期交货,致使手机失去了抢占市场的先机为由,上诉法律,要求该电子公司赔付违约金360万元港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某电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按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后经法庭调解,香港某公司考虑到电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合作的诚意,主动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该电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60万港元,该电子公司的教训就是没有考虑到企业员工的实际情况以及市场原材料的供求,盲目签订加工合同,结果得不偿失,遭到了巨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