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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戏曲中的舞蹈

在原始时代,舞蹈是文化的基本形态。举凡狩猎、战争,或者性爱、生殖,以及祭祀或祈祷等活动,都是通过舞蹈来进行的。周代舞蹈是中华乐舞文化中的第一个高峰,其乐教思想在先秦儒家著述中得到了系统的发展,形成身心一元论的明确的乐舞美学思想。两汉舞蹈百技纷呈,是俗乐舞文化的高峰。唐代舞蹈文化灿烂辉煌,达到了艺术巅峰。

戏曲艺术包括“唱、念、做、打”。戏曲舞蹈表现在“做、打”之中。戏曲舞蹈保留了古代舞蹈的传统。如戏曲舞蹈中的“舞袖”,是古代“长袖善舞”的传统发展。戏曲表现女性人物时,多有舞袖段落的运用。大量的传统民间舞蹈是戏曲舞蹈的养分。如戏曲中旦角常用的“扇子舞”、“中舞”、“花棍舞”。戏曲艺术大量吸收吸引观众的武术杂技等动作表演。武术杂技动作运用多在男性角色或战将首领人物的表现上。同时,也运用在惊险场面的表现上。清代著名戏曲演员周桂林,刀棒击技,十分精湛,表演起来,如飞花滚雪。另一著名演员张德林,刀枪功夫过人,表演时如流星飞舞。武术杂技动作表演,成为戏曲舞蹈的组成部分。除此之外,龙舞、狮舞也常运用在戏曲中。

封建社会后期,舞势衰落,戏曲兴盛。随着戏曲对社会娱乐的全面占领,舞蹈发展,一方面走入民间,另一方面被戏曲吸收消化,融合在戏曲框架及表现之中。在戏曲艺术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对舞蹈有不同方式的吸收融合。

元代杂剧中出现了表情提示性文字和舞台表演动作说明性文字——“科”。如元杂剧中“笑科”、“舞科”、“看科”、“怕科”、“睡科”等,它们实际上是表现人物情节和身段表情动作的表演。元杂剧中还有插入与情节无关的舞蹈段落,叫“舞科”,既有独舞也有群舞。元杂剧演出末尾时,总有一场舞蹈表演,叫“打散”,即收尾。

明清时期,戏曲艺术发展的大潮,不仅大量吸收融合传统舞蹈,而且大量民间歌舞,也朝地方戏曲转向发展。山东地区的“五音戏”,是在民间歌舞“秧歌”、“花鼓灯”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不少剧目是舞蹈性较强的歌舞小戏。清代以来,尤为受人欢迎。

戏曲艺术统领着当时表演艺术发展的趋势。清代著名“秦腔”演员葵娃和魏长生,在当时名噪一时。葵娃擅长一种舞步,表演起来细碎而有美感,在当时戏曲界争相传习。魏长生的“踩跷”技巧令人惊叹,将“踩跷”技巧与表演小脚女人的姿态完美结合,在当时堪称一绝。台湾“歌仔戏”是从福建一带的民间歌舞“锦歌”、“采茶”、“车鼓弄”发展而来。另外,还有江苏的“柳琴戏”、湖北的“楚剧”、广西的“彩调”等地方戏曲,都是从当地的民间歌舞发展而成。

综观戏曲舞蹈的形成发展以及民间歌舞走向戏曲发展的趋势,可见戏曲之兴盛对舞蹈的吞噬。舞蹈被戏曲吸收融合,在前期表现为搬演舞蹈段落,移用歌舞大曲名目和采用生活化的舞蹈动作。后期表现在从人物出场、亮相、举手投足以及人物思想感情的各种动作表现方面,都体现出舞蹈的韵味。戏曲舞蹈毕竟不是独立的舞蹈,它被局限在戏曲的范围。戏曲主体意识的强化,使得舞蹈只能是戏曲的表现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