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能否认伦敦在世界上所谓“大城市”名单中的地位与分量。然而伦敦的与众不同,却似乎并非一言可以形容。稳重的、优雅的、固执的……伦敦并非只在雾中才有真谛。这个名字本身,就已经成了一种象征、一个时代,甚至是一种时空的标志。
柯南道尔笔下,伦敦是个浓雾笼罩的神秘城市,福尔摩斯和华生乘马车在城市里穿行,寻觅隐藏在迷雾中的罪恶。大侦探无案可破时,也许会站在窗前感叹“黄雾沿街,滚滚而下”,而事实上,弥漫在19世纪英国文学史里的浓雾,只有对那些局外旁观者来说,才是美丽的。
“雾都”这个名字,听起来就给人一种冷酷忧郁的印象。黄昏时阴霾的天空,遍街泛着冰冷光泽的大雾,泰晤士铅灰色的河水,大本钟麻木而毫不留情地报出时间逝去的声音……这一切让人想起的也许是亨利八世或维多利亚女王,亦或是其他那些留在已经泛黄的历史书页中的名字。他们使城市不朽,而自身作为人类的短暂时光也因这种不朽而得以永远流传,以一种稳重的、优雅的、固执的姿态永远流传下去。伦敦就是这样一个融汇了人世间的无数传奇,再磨碎它们,散发到它那大街小巷寒冷潮湿的空气中,同时却又丝毫不动声色的城市。
旧时的英国,在无数文人笔下被渲染成一个冰一样的国家,尤其是那个充满压抑感的雾都。某种程度上,伦敦真的是个充满完美悲剧氛围的地方,也许当初那些人在给它别称时也考虑了这个因素,却没有谁为它找到过最精确的答案。狄更斯似乎太感性了一点,伦敦是没有那么纯粹的;夏洛蒂又太美国化了,不符合英国给人的感觉。
唯有在艾米莉为她笔下游荡的幽魂所建起的庄园里,阴天、石楠丛生的高地、伫立在灰色空气中的房屋、远处模糊不清的人影,使人犹如置身于一张暗黄色的网中,连呼吸的空气都充满了冷漠和高傲的味道,伦敦才像是稍微显露了它的真本性,把热情压抑得刚刚好。然而,这或许仍只不过是浓雾之外的人们一厢情愿地加给它的可爱想法罢了。
也许正因为这种莫名的不确定感,反而催生了无数英国人的灵感,把全世界的浪漫都收集到大不列颠岛上来,然后才从这里流传到四方去。在这里,在那个现代人眼中的理想年代,一大批帅气的、朝气蓬勃的诗人,他们聚在一起,用诗歌写出心胸和情感。华兹华斯,柯勒律治,拜伦,雪莱,济慈,他们时时不忘带着世人重温18世纪末的浪漫,重新感受19世纪初朦胧的雾都伦敦。同样忧郁的还有莫奈,他出生在巴黎,却在伦敦找到了灵感。人们说,在莫奈之前,没有一个人发现围绕伦敦诸桥的雾是虹色的;而在莫奈之后,没有一个人在看到伦敦之雾时,不会想到那红色印象中的日出。
在人们的感觉中,伦敦的时间永远是黄昏的冬天。纵然长年累月住在那儿的英国人肯定更喜欢夏日,纵然可以让整整一星期都有阳光照在古老的街道上,随时可以嗅到温暖空气中玫瑰散发出的甜香芬芳,可以信手挥洒一道真正有颜色有气息的彩虹,固执的伦敦却始终不会、或者说不愿用暖色调来装饰自己。
不过,这个城市也因为固执地保存了这种灰色的沉默,反而变成了乐于描绘它的世人们眼中最完美的形象。无论说它是天堂的、地狱的、智慧的、愚昧的、最好的,抑或最坏的,只有用最极端的词汇才能表达,像极了世世代代走在城市暗色街道的伦敦人,骄傲得不可一世,却又是这世上最彬彬有礼的人。多半是因为他们真正相信自己,真正高傲的人是不屑于在喧嚣的人世里张扬的。
这种似是而非的矛盾在整个世界都存在,却只有高傲固执的英国人、只有高傲固执的伦敦才表现得最透彻。有人说现代的伦敦不再是伦敦了,慕雾都之名而来的人们可能会失望,因为那工业时代棕黄色的伦敦雾已经成为过去,只有偶尔在冬季或初春寂静的早晨,才能看到一层薄薄的白色雾霭,阳光驱散薄雾后,让人难以想象当年迷离晦暗的雾中情景。
然而伦敦并没有变,正是那种高傲固执,给了它一颗不屈跳动的心脏。在新世纪汹涌变幻的波涛里,这个泰晤士河畔的都市也在以它固有的精神在古老的压抑中寻求着解脱,试图去打破,又坚决不愿改变。这种挣扎成就了另一种精神上的完美,而那本身正是伦敦亘古不变的灵魂的体现。伦敦变了,是因为它没有变。
灰色的雾都始终是如此的,那天空,那雾气,那河水,那行人,让伦敦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城市,那名字本身已经变成了一种象征。这个象征让没有生命的土地不再是个简单的存在,它变成了一个灵魂,一种精神,它就是伦敦。从城市开始之日就存在,直到今日,直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