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荞,你听好了,如果再不跑,我就死给你看!快跑。”
赵三三高声大呼着,一柄银簪已经落在咽喉,她才不会死呢,她只是想逼小荞跑,快些逃跑,就能逃身。
“姑娘。”
“快跑!”
小荞嗓子眼里堵得紧,挪开步子就跑,还没走几步,大腿吃痛:“啊”栽倒在地上,鲜血像喷涌的泉水,大树后面窜出一条彪形大汉,下手之快,小荞惊恐地挪动着双腿。
“小荞!”不能跑了,如果她真的跑了,小荞必死无疑,在扬州城时,龙虎寨的将士是一副样子,离了城池又是另一副样子。
水牛恶狠狠地厉喝道:“找死”举刀欲砍,不知从何处飞来一粒石子,打在大刀上,震得手臂发麻,张望四周,并未发现人影,唯有远处的赵三三正疯了般快速地奔来。
“姑娘,不要回来……不要回来,你快走。”
不,她怎么可以视别人的生死于不顾呢?
赵三三像抹飞腾的马,很快就窜到小荞的面前,不由细想,扬手就是几个耳光,打得水牛眼冒金星:“你是人吗?怎么能对一个小姑娘下此重手……”山贼就是山贼,草莽就是草莽,什么侠义之师,全都是骗人的。都是因为五年前刘军师出现,才令原本恶名远扬的龙虎寨成为侠义之师。
“你……”水牛大怒,如果可以,真希望一刀要了这女子的性命,只见她快速地摘下面纱,蹲在地上,焦急地问道:“小荞,很疼吗?”
那是一张惊鸿脱俗的容颜,像临世的仙子,脸上全是对侍女的关心与担忧。
“姑娘,你为什么不跑?”
“傻瓜,我想让你脱身,为什么不听我的话?”更多的责备都已经无济于事,她不希望小荞陪她出生入死,是真的,真的想让她离开。
小荞呢喃着:“姑娘,我不疼,真的一点儿也不疼……”
大腿部传来剧烈的疼痛,眼前一黑,小荞昏倒在三三怀中。
“来人呀!快来人。”
高文业冷漠地站在一侧,看着惊慌失措的赵三三,“是你自找的?”
他怎么可以这么说?
“如果不是你派人下狠手,她根本不会受伤?”
这些人因为长久做山贼,连人最起码的怜悯都没有,杀人如麻,没有同情心。小荞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他们就是要用小荞的伤,让她看得清楚、明白,别想着逃走。
三三突然起身,高文业不知道她何时出的手,她竟然从水牛手里夺过了大刀,而水牛居然来不及反抗,刀便已经在她的手上,架在他的胸口:“高文业,你听好了,倘若小荞有个三长两短,第一个死的人便是你!”
这样恶狠狠的话从一个美丽的女子口中出来,显得异常的冰冷。
居然有人要劫她,她不伤人便是好事,她会让龙虎寨付出惨痛的代价。
“你……会武功?”高文业吃惊不小,单从她先前的出手来看,武功很高,是他从未见过的招式,未看清出手便被她所控。他相信她说的话,如果她想杀人,就没有杀不了。
“若是把我逼急了,什么事也能干出来。你若想把我带回龙虎寨,那么就救小荞,你看得很准,她的确是我在意的人……”
这话不假,最初他就是想劫小荞来克制她,一个丫头受伤,她便走而复还。如果不想让她再有逃跑的念想,救小荞无疑是最好的法子。
“往前五里就是小镇,那里有郎中……”
“哼你把她背回马车。”
她才是被劫持的人,可现在居然成了他们被劫持,手里握着大刀对他们吆五喝六。他们是不是错看了她,在她美丽的外表下,居然还有一颗让人捉磨不透的心。
马车内,高文业打量着赵三三,她真的很美,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神情中尽是忧虑与不安,一把大刀从未离开过他的胸膛。
“你到底是谁?”
她是未名居士,她是百莲湖畔的才女,她是天下闻名的美人儿。见过她真容的人不多,可自己从今往后却成为其中之一。她居然暗藏武功,这是整个龙虎寨都不知晓的事儿。
“快想法替她止血,如果你不想死的话,必须设法保住她的命。”
高文业看着她的眼睛:冷峻、无情,片刻之间她仿佛变了一个人,是他不认识的人,让他想到一个词杀手,她就有杀手一样冷酷的眼神。
终于到了小镇,在一家不大的医馆内,看郎中熟练地替小荞包扎伤口。囚车内的一名女子被提前放出来,是为了给昏迷的小荞煎药。
饮完药之后,一行人继续上路。
陌生女子被安顿在她们的马车上。
“你真是赵三三?”少女有些吃惊,都道此女很美,却从未想过,她竟然美得超凡脱俗,“没想到天下居然有比夏候小姐还美的女子?”
她不想说话,却因为陌生女子提到了夏候嫣然而产生了好奇:“你是夏候家的人?”
少女应道:“一年前,我在京城谋生,夏候嫣然出嫁之时,我曾见过。”“江湖流言,夏候嫣然乃是艳丽,李小宛是妩媚,唯独赵姑娘才是绝世之美……”
同为女子,少女依旧对赵三三的美产生了惊讶与好奇,她美得惊鸿脱俗,丽得夺人气魄,只怕普天之下,她的美无法有人可以抗拒。除了羡慕与讶疑,她甚至连嫉妒的心都没有。
“听说龙虎寨乃是虎狼之地,赵姑娘真的要去哪儿吗?”
三三看着陌生少女,她先前为小荞煎药,虽无好感,可是她能感觉得出对方并没有恶意,相反还多了一丝忧虑。“你似乎很了解龙虎寨?”
若不是与高、程二人有过相处的经历,她本人甚至都信了传言,会认为龙虎寨乃是真正的侠义之师。经过这一遭,她了解到,传言未必是真。或许夏候氏也并未她所想的那么差,只是她对别人的好坏没有兴趣,只希望自己可以平静平淡的生活。只是如今,她却无法再平静下去。
“我是沐国候郑家的人,在二公子身边时,曾听他提过姑娘。只是二公子不知,当年他相救的女子,除了美貌之外,还有绝世的才华……”
“你说郑元琮?”若不是被她提起,她还真的忘了,虽说相隔三载,可她只认为那是一次萍水相逢,半月的相处,郑元琮对她身份的诸多疑惑,还有眼神中让她捉磨不定的怪异,都让她觉得很奇怪。
那时候,她唯一想的就是早日离开郑家。
“一个多月前,二公子就得到消息,说金刀大王为了讨好容进,要抓了姑娘送与容进将军。没想到,我们还是晚了一步,本想去告诉姑娘,居然连我自己都被他们所抓。”
“你叫什么名字?”这是赵三三一路行来,第一次对陌生少女的身份感兴趣,也第一次主动问她问题。
“我叫软红。”
“尺素软红?是他身边的女子。”
在郑家时,她只知道郑元琮的身边有个叫尺素的女子,从她们的名字看来,都带有代表色彩的字。
“姑娘认识尺素姐姐?”软红眉宇低垂,有些忧伤地道:“半年前,晋阳一战她死了……真是可惜,二公子曾说过,晋阳战后便会纳她为妾……”
身为沐国候的儿子,哪一个不是妻妾成群。
“尺素是个好姑娘,能死真是一件幸福的事。”
她的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死也是一件好事,亦或她的言下之意,尺素为二公子而死是件好事。难道她喜欢的是二公子?
不,怎么可能呢?她不是要嫁米云轩吗?
三三轻轻地揭开车帘,马车夹在长长的人龙队伍中,天色已渐晚,而小荞还未醒转。
“你若想离开,我可以帮你逃走。不要觉得我是因为郑元琮,我想让你替我送一封信给米云轩。”
软红才刚刚误会,就被她看出了心思,立即更正。
她和郑元琮没有一丁点的关系。有的只是萍水相逢的缘份,他们不是朋友,他们只能说曾经相识过。
软红知道,被龙虎寨的人所抓,要么成为十二当家其中之一的女人,要么就沦为军妓,成为数千上万男子的玩物。
自己被抓这件事,让三三明白了一件事情,天下大乱,难独善其身,要么她与米云轩也参入到战争之中,建功立业,为天下百姓谋取安定的生活,要么就远离世俗凡尘藏身深山野岭之中。
她想到一句话:小隐于野,中隐于市,大隐于朝。
大概是说,大隐者立于乱世,身在朝野而懂得独善其身,为百姓谋福,才是大智慧。依轩辕泌的才华,必不在龙虎寨刘军师之下,而他的武功也不会比龙虎寨容进差。她应该劝轩辕泌为天下,为百姓做事,不是为所谓的哪一派,更不是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
是的,她要劝轩辕泌在三派之中,选一个最可能成大事者,助他成就霸业,平定天下。而她会前往龙虎寨,打探虚实,助轩辕泌一臂,夫妻二人联手共谋平定大事。
在短短的几秒钟里,三三就拿定了主意,想到这里,不再惧怕前途的艰辛,因为她的心里有了新的目标。
她像一个细心的侍女,认真地照顾受伤的小荞。
“姑娘……”“别乱动,就没瞧见像你这么不听话的丫头,还让姑娘照顾你……小荞,待你好了,要加倍地还我。”
小荞发窘,这些天来,看姑娘对她细心的照顾,心里暖暖的,看她忙前忙后,甚至亲自为她熬药,说不出的感动。在心里暗暗地发誓:将来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她都必须加倍地对姑娘好,对姑娘忠心,不让姑娘受到半点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