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煤炭大集团建设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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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大型企业集团

这里所指的煤炭大集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意思。一是大型,一方面从企业规模上讲,她的发展战略目标应在国内市场上具有同行业的龙头企业的规模实力,尤其是在区域市场占有率指标方面要具有相对的垄断地位。具体量化指标为,煤炭年产量至少应在1000万吨以上,且现金流量充足,运营正常良好;另一方面必须是强,光大不强不是好企业。所谓“强”,重点是体现在市场竞争力上面,拥有优于同行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能力。二是煤炭企业集团,从集团结构来讲,集团公司层面为决策中心,承担着以产权为核心的投资决策、战略布局、重要人事任命、收益分配和资源协调配置等重大权能,其下属企业可按其产权关系或经营业务关系为子、分公司和业务联盟单位,子分公司按照母公司授权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利润中心功能;业务联盟单位则按“协议”规定从事相关经营业务活动。三是煤炭大集团,在生产经营区位上应根据发展需要在适宜方位选择跨地区、跨国的;在投资结构上应为投资主体多元化;在产业结构上应体现主业突出,同心适度多元的要求。总之,煤炭大集团在基本形态上应为规模大型化、组织集团化、经营集约化、生产专业化和管理现代化。

概而言之,“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国际化”、“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和“大型企业集团”这六个方面虽各有其丰富的内涵,但她们是一体的,是互为关联、互为承接、互为支撑、密不可分的体系,必须完整系统地加以理解,全面地加以规划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