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煤炭大集团建设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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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煤炭资源开发应注意处理的重大关系

对新的煤炭资源开发要进入许多新的领域,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保证对煤炭资源开发的顺利进行,需要认真处理好相关重大的问题。

(一)正确处理企业本部与外部的关系

企业本部即集团总部及所在地的机构,外部是指对外开发的子公司或者事业部。本部是决策中心,具有投资职能,享有投资者的三大权力;外部相对于本部而言,是管理主体、执行主体、利润中心。外部是本部的延伸,是本部功能的放大。本部对外部提供资金、技术、人才支持,外部则以效益最大化的经营成果回报于本部。

(二)正确处理激励与约束的关系

在外部搞煤炭资源开发工作人员其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承受的压力是非常大的。所以应增大对其激励的强度。同时,由于工作环境的变化,距离较远和工作中可变因素增多,又必须增大对其约束力。这就要求从机制上引导和规范资源开发工作人员的行为,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实施激励约束机制要从多层次、系列化入手,以年薪、奖金、股权为主要内容,进行全面涉及,激励外部资源开发工作人员既要高度负责、优质量、快速度的完成开发任务,又要防止出现只顾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另外,还要辅之以政治激励、职务激励等手段,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的并用,激励和约束二者相结合、相匹配及有机统一。否则,就会失去作用。

(三)正确处理继承和创新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集团本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技术和管理方面都积累了较多的成功经验,这些经验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但在外部煤炭资源开发区,由于各种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对这些经验不能生搬硬套,要有选择性的学习继承,在继承中发展创新。力争在产权结构、组织体制、管理制度和生产技术方面突破原有的模式,着力打造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着力创新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四)正确处理企业与当地政府的关系

对新的煤炭资源开发机构在行政关系上虽然不受当地政府的领导,但地处当地政府的管辖地盘,要与当地的工商税务等政府机构打交道,要依靠当地政府处理工农关系等。所以,处理好与资源开发区政府的关系非常重要。一是要建立战略联盟关系,实现和谐共处和共同发展,达到互利双赢。在项目建设中,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投资入股,使当地政府以出资人的身份维护企业的利益;二是建立沟通渠道,争取理解支持。要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定期接触、沟通机制,沟通项目建设情况,了解当地政府的意见,争取对方的支持;三是强化契约意识,寻求法律保护。由于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存在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特别是在对新的煤炭资源开发工作中,由于对当地政策、风土人情等不能完全了解,很容易落入陷阱。所以,在与当地政府尚未形成稳固共同利益的初始阶段,要树立极强的契约意识、法律意识,涉及利益关系的问题,要按照规定的法律程序办理,以求得法律的保护。

(五)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无论竞争,还是合作,都不能视为目的,唯有发展,才是真正的目的,即所谓“发展是硬道理”。在对新的煤炭资源开发过程中,针对可能遇到的竞争对手,或者合作伙伴的综合实力情况,要选择自身合适的定位,该主导的就主导,该从属的就从属,适合控股的就控股,适合参股的就参股,选择或者衡量的标准是要利于企业的发展。但不管是竞争,还是参与合作,都是以企业自身实力为前提的,没有这个前提,就可能陷入竞争无力、合作无伴的境地。

(六)正确处理机遇与风险的关系

对新的煤炭资源开发既存在发展的机遇,也潜伏着失败的风险。要防范化解风险,必须建立一套风险防范机制。要从过程上把握三个环节,既决策、实施和管理三个环节。决策环节的关键在于决策程序的规范化、决策要件的完备性和决策内容的科学性。实施环节的关键在于把握投资实施的内容是否与决策内容相符,实施的过程中是否有损害投资人利益的行为。管理环节的关键在于对投资后的效果评估,生产经营运作过程中风险的识别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