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具书税收未被解读的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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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税收面对通货膨胀的表情

2007年,一个幽灵,通货膨胀的幽灵在中国的大地飘荡,它的阴影笼罩在共和国从总理到平民的心头,往往才下心头,又上眉头。

当年8月,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升6.5%(其中食品类指数达到了18.2%),已经超过警戒线(央行制定的安全线为3%),为10年来最高水平。有专家认为这已属于较强的温和通货膨胀。考虑到目前的CPI构成没有包含居民最大的消费支出——住房,因此不能真实地反映居民的整体价格消费水平,倘若把房屋价格计算在内,CPI就可能超过个位数了。在这种情况下,民众的“感受通胀”大于“实际通胀”,其对价格上升的预期会被进一步推高。虽然不能就此判断中国已进入了全面的通货膨胀时期,但未雨绸缪,小心应对任何时候都没错。

在恶性的、全面的通货膨胀时期,物价上涨,货币贬值,人心不稳,社会动荡。社会财富出现重新分配,其对经济增长的危害是严重的,对政治、社会稳定的影响更自不待言。

然而,在短期内,温和的通货膨胀并非对每个人、每个利益阶层都是坏事。对债务人来说,通胀使他们的还款压力减轻,利息负担也随之减轻。对投资人来说,通胀使商品利润率提高,从而使他们有更多的资本加大投资;而投资扩大的结果,则使失业率下降,有更多的人加入就业大军,在减轻就业者个人压力的同时,也缓解了社会和政府的压力。从中国当前的实际看,适度的通胀对于保护和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特别是提高农民收入也是有益的;同时对抑制过热的出口,减少贸易顺差也有一定作用,还可因此减少货币发行量。

从长期来看,通货膨胀是一国劳动生产率逐步提高和有限资源不能满足无限需求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而也是一种经济规律。有人统计,黄金价格自1900年到2000年的百年时间,从每盎司20.67美元上涨到每盎司平均300美元,累计上升了15倍,而美国的物价,自1940年到2000年,60年间平均每年上涨5%左右。就我国民众而言,任何一个成年人在自己的经验内,都可以感受到一二十年来我国物价的上升,而与之同步上升的是收入不断增加,两相对比,没人否认,自己和家庭整体的生活水平提升了许多。

所以,无论是民众还是就负有宏观调控经济之责的政府而言,温和的通货膨胀都是可以接受的。一般来说,一年CPI的指数上升不超过3%即被认为是良性的。

但从短期看,物价全面而非结构性的大幅度上涨,则是非正常现象,它说明了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哪一方面出了问题,综合来看,根本原因无不是货币发行量太多所致。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外贸顺差,使我国的外汇储备大幅度增加,尽管在压力下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但2006年仍然达到2500亿美元。标准渣打银行预计,2007年这个数字将不可思议地达到4000亿,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5%。而与此同时,国家宽进严出的外汇管理政策,使这些储备不断转化为央行发行的基础货币,终于演变成今年的温和通货膨胀。

面对通货膨胀,税收的表情是复杂的。

流转税和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等都是以纳税人的销售和营业收入为计税依据的,通货膨胀表现为普遍的物价上涨,因之税收也就呈现出水涨船高的态势。

即便是以纳税人利润和个人收入为计税依据的所得税,在通货膨胀时期,也由于名义利润和个人名义收入增加,也呈现出同步增长的态势。特别是实行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更呈现出一种税率抬升的现象,即由于收入增加,其对应的边际税率抬升,因之其税负增加,纳税额增加。累进税制的设计,使所得税具有一种经济“自动稳定器”作用,当经济过热,公司和个人收入高速增加时,所得税也自行上升;使个人和公司的消费和投资受到抑制,物价上涨得到缓解和控制。

举一个与此正相关的例子,可以帮助读者加深认识。

2007年以来,由于中国股市由熊转牛,更由于5月30日以后政府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1‰提高到了3‰,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呈现“井喷”态势,今年上半年收入642亿元,同比增长766.7%。据统计,上半年证券市场总成交额达到54080亿元,同比增长501.3%。6月份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318亿元,同比增收296亿元,其中200亿是税率上调的直接结果。

同理,工商企业和纳税人无论是经营因素还是通货膨胀因素增加的收入,都会带动税收的同步增加在税务部门和统计部门例行的税收收入分析中,GDP的增长永远是基础性的因素,但是其中物价上升对GDP有多大贡献,很多都是含糊其辞。迄今为止,笔者见到的最明确解释,当属2005年1月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谢旭人面对央视记者的提问所作的回答了。央视记者的提问是:“2004年我国经济增长达到25.7%,GDP增长是9%以上,税收增长远远高于GDP的增长,您认为这是正常的吗?”谢旭人的回答有四:前两条其实并不新鲜,一是2004年国民经济增长较快,为税收增长奠定了基础。二是税务部门加强征收管理,拉动税务增长2~3个百分点。第三条,谢旭人解释由于进出口贸易统计口径不同,也造成了税收增长和GDP增长的不同。只有第四条,谢旭人解释最具新意,他坦承物价因素对税收增长也有较大影响。在笔者的视野范围,这是国家税务总局领导首次表明物价因素对税收增长的影响。他说:“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9%以上,如果考虑到价格因素,按现价计算,我估计2004年GDP增长应为15%左右,与按现价计算的税收增幅的差距缩小很多。”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现价”需要说明,所谓“现价”,是统计学的一个概念,意即没有剔除物价增减因素的价格,它只反映现行价格,但在统计上不具有比较意义。中国的税收,其征收和统计都是按现价计算的。GDP的统计则是按可比价计算的。所谓“可比价”是以某一个年度的物价为基准,剔除当年现价中的物价增长因素,以便用做在时间上可以比较的价格。按现价统计的2004年税收增长率是25.7%,而按可比价统计的GDP增长是9%,为使两者可以比较,谢旭人说如果将GDP按现价计算,则2004年增长率估计将达15%左右。这样税收和GDP差距将由16.7%(25.7%-9%)缩小为10.7%。其差为6%。虽然两者的差距缩小了,但我们从中可以发现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即税收的25.7%的增长率中实际还有6个百分点的物价上涨的因素,如果折实的话,这6%将是1543.08亿元。要之,这1543.08亿元并非GDP增长也不是强化征管所得来的,而是通货膨胀这一隐性力量对税收所作的贡献。对税收来说,它可算做一份意外之财,实际则应算做一份意料之内的税源。

无须加大征管力度,也无须进行政策调整,税务部门就可以获得一笔计划外的收入,它的即时表情不用说也是高兴的。但理性的税务征收部门,面对这笔“天外飞财”,也有隐忧,因为这种收入是非正常的,也就是不可持续的;它在带来一时轻松的同时,也会加大收入总量,在现行税收计划分配体制下,它会被计入总收入,成为下年的基数,从而增加来年收入难度。应对之法,有些税务部门在这个时期往往有税不收,人为建立蓄水池,以调节收入。从依法治税角度看,这是错误的,但这又是体制的不完善逼出来的。

因而,这种表情并不能持久,很快就会变成一种凝重。

由于种种因素导致的商品和服务涨价,并不必然引致GDP增长,其中关键在于商品和服务的需求弹性。弹性较小的商品,如粮食、药品等,由于需求量相对固定,当其涨价时,其销售量不会有大的波动;因之,税收收入与销售收入同方向变化。而需求弹性较大的商品和服务,如奢侈品和娱乐服务等,当其价格提升时,需求量就会减少,纳税人的销售和营业收入并不会相应增加,甚至有可能降低。例如猪肉零售商在通胀时期,反而可能会由于销售量的下降而出现经营危机。反映到税收上,就是税源结构的波动和收入的波动。

通货膨胀在短期内,由于消费者来不及调整自己的消费行为,会使商家销售和利润增加,进而拉动税额增加。但在长期内,由于消费者会转向替代品或减少、推迟消费,商家的销售和利润会持平甚至减少。

因此,从长期看,通货膨胀会造成税源结构的变动,税收信息的波动,税负的升降不定,对税务部门的税源调查、分析、管理都带来新的难题。一句话,不利于税收的稳定增长。

在通货膨胀时期,一种经济学家笔下虚拟的“通货膨胀税”,常常使现实的税收背上骂名,每当这时,税收的表情就显得尴尬不已,其实它是代人受过,本该发出自己的声音充分辩解的,遗憾的是,就笔者视野所见,还没有听到这样的声音。

前面已说过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是政府发行的货币量超出了社会商品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

通货膨胀导致货币贬值,物价上涨。那么,民众收入缩水的一块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落到了拥有货币发行权的政府口袋之中了。政府多发行的超出社会商品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就是政府所获得的“通货膨胀税”。

所谓通货膨胀是一种有税之实却没有税之名的“税”,经济学家将之命名为税,只是为了理解之便。通过发行超额的货币,政府实实在在地获得了如同开征一种新税一样的收入,而且取得这笔收入,无须通过立法机关的审查,增发货币的成本也就是征收通货膨胀税的成本,比之那些需要税务部门征收的税种来说,成本极为低廉。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在纳税人——每一个持有、保存货币的民众——懵懂无知的情况下取得收入。

当政府超额发行货币时,物价水平上升,民众钱包里的钱就开始贬值。作为一种补偿机制,物价上升时,民众的劳务收入也会随之上升。就一个时间段来看,一种物品的实际价值并没有上升,上升的只是它的名义价值。也就是说,货币超额供给影响货币的名义价值,而不影响经济中受生产率和供给决定的商品和劳务的实际价值。货币量的增加和物价水平的上升呈水涨船高的同比水平变动。然而,在短时期内,货币名义价值的上涨,仍然会造成较大程度的成本和价值判断混乱。通货膨胀税就是利用名义价值和实际价值上升的错乱,而趁机向每个持有货币的人征收的税。

通货膨胀时期,也就是存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政府取得这项税收的一个直接表现就是税率档次抬升。例如,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在通货膨胀时期,由于物价上升,名义利润上升,如果实际利润由1万元上升到名义利润2万元,按照超额累进税率,档次也随之上升,税率提高,比如从15%提高到30%,这样在实际物价购买力不变的情况下,由于通货膨胀导致税率档次抬升,纳税人就将多纳一倍的边际税。同样,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额,由于通货膨胀导致的名义收入上升,原来的数额实际已贬值,这样等于扣除额降低,通货膨胀率也就等于实际降低的扣除率,也就是政府因此取得的通货膨胀税。再如对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实际利率假如是4%,在通货膨胀率是8%的情况下,名义利率会根据通胀率进行一对一的调整,因之名义税率也将提高到12%。政府按12%的税率征收25%的税。税后的名义税率为9%,减去名义利率8%,税后的实际利率只是1%,比不存在通货膨胀下的实际利率乘以25%的税率,税后实际利率为3%,多征2%的税。

各国和各个时期的通货膨胀税对政府收入的重要性并不相同。例如美国,近年通货膨胀税估计占政府收入的3%。但在18世纪70年代期间,美国大陆会议(独立前)主要依靠通货膨胀税来支付军事支出。由于新政府通过正常税收或借款筹资的能力有限;印发大陆美元就是向军人支付工资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方法。正如货币数量论所预言的,结果是高通货膨胀率;在几年间按大陆美元衡量的物价上升了100多倍。

与通货膨胀税近似的还有一种“铸币税”。所谓铸币税,简单说就是中央银行发行货币所取得的利润。由于货币——特殊的商品——生产是垄断性的,对消费者、使用者来说是没有弹性亦即别无选择的,因此,这种利润符合税收的一般特性,即利用政府的强制性,无偿地向民众收取,所以,经济学界将其称之为“税”。当然这样的命名还源于历史的约定俗成。铸币税这个词源于欧洲,意指封建统治者在金属货币制度下,从铸造金属货币中所取得的收益。

铸币税与通货膨胀税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定义上看,二者的角度不同,通货膨胀税是从“通货膨胀”角度来说的,而铸币税是从“发行货币”角度来说的。从量上看,二者有可能相同,也有可能不相同。通胀税的公式是:通胀税等于通胀率与实际货币金额的乘积。铸币税的公式是:铸币税等于货币增长率与实际货币金额的乘积。两者在量上可有四种关系:

①当政府的货币发行尚未引起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通货膨胀率为零;因此,通货膨胀税为零,而政府可以得到铸币税。

②当政府的货币发行引起了通货膨胀,而通货膨胀率小于货币增长率时,政府得到的铸币税大于通货膨胀税。

③当政府的货币发行引起了通货膨胀,且通货膨胀率等于货币增长率时,政府得到的铸币税等于通货膨胀税。

④当政府的货币发行引起了通货膨胀,而通货膨胀率大于货币增长率时,通货膨胀税先是上升,达到一个最大值后,将因公众持有的实际货币余额的急剧下降而下降。这时,由于公众持有的实际货币余额的急剧下降,而使政府获得的铸币税减少,甚至难以获得铸币税。

综上所述,铸币税基本上一直存在,而通货膨胀税则取决于政府发行的货币是否超过流通需要。它们的共同特征是有“税”之实,无“税”之名,是一种“暗税”。但为了便于理解和认识,经济学家将其命名为税。

铸币税还好说,作为一种类似于专卖的垄断利润,它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是一种客观存在。但通货膨胀税就不同了,它是政府可以控制的,一旦出现,如果不是政府有意的,起码可以说政府的宏观调控出了问题。

马克思说:“通货膨胀是对内的掠夺,战争则是对外的掠夺。”需要强调的是,马克思所指的是恶性通货膨胀,是政府有意为之;而不是经济正常增长所产生的轻微通货膨胀。由于税收的特殊职能,它经常背上恶名。这实在是无可奈何的,当此之时,隐忍不发,只能造成更大的误解,只有坦然面对,耐心解释,方才是正确的因应之道。

2007年以来我国初露端倪的温和通货膨胀,其原因已在前面说过,主要是对外贸易顺差过大、外汇积累过大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综合作用所造成的,并不是政府有意为之。但其后果却是客观存在的。

尽管通货膨胀税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但与其后果相比,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不敢将其作为取得收入的手段,它只满足于获得铸币税;相反,都把治理通货膨胀作为政府的主要任务。通货膨胀税只是宏观调控滞后或显效之前的一个必然结果。

面对通货膨胀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税收作为工具只能是被动接受,但作为操控税收工具的政府,可以选择的应对、消弭通货膨胀的方法却有许多。

这里不说利率、汇率,只说税收,在通货膨胀时期,作为通货紧缩的方法之一,政府可以增税,将垄断企业获取的超额利润收归财政;也可以开征特别目的税,以抑制过热的固定资产投资,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将过热的经济增长速度降下来;另一方面作为政府的收入政策之一,也可以减税,以刺激企业实行低价,还可以促使企业提高劳动力价格,建立保障机制,趁机消化社会欠账。为了使民众收入不至于因通货膨胀减少,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既可以降低边际税率,也可以深化税制改革,将工资和CPI挂钩,物价升工资也同步升,实行指数化的所得税制,以使民众实际收入不下降,更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法,对低收入的中下层民众予以补贴。从宏观上说,政府应加大对民生类公共物品的供应,以部分补偿公众在物价上涨中的损失,减轻其生活压力。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经济与社会稳定的、持续发展的机制,以使社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

当然,最根本的方法是控制货币的发行数量,这是釜底抽薪的根本解决之道。但这要更多地依靠综合运用利率和汇率的杠杆,税收在其中的作用只能是补充。

需要强调的是,就宏观而言,就长期而言,经济是变动不居的,影响其的变量因素很多,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指望经济发展处于理想状态,同样也不可能指望政府能完全驾驭经济这套战车,所以税制、税收的动态调整就是不可避免的。

如此,面对通货膨胀,税收的表情就可以释然了。

参考文献

章炜等主编:《税务辞典》,中国财经出版社1989年12月版

格里高里·曼昆:《经济学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8月版

王利、左大培:《美元化的政策效应分析和我国的对策研究》,《经济研究》1999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