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来的两个人是伦敦轻罪法庭的两名警探。
其中一位中等身材,身体强健,大约50岁左右,短头发,络腮胡子,眼光十分机警,他叫达福。另一位满头红发,长相难看,朝天鼻,神色很阴险,他叫布拉瑟斯。
他们把大夫当成了主人,提出要和他单独谈一谈。洛斯本先生为了拖延时间,故意把经过讲得非常详细。警探听了,说现在有一点是清楚了,就是这次袭击不是乡下人干的。警探又问,这里有一个孩子是怎么回事?洛斯本回答,那是仆人吓破了胆,想入非非,以为他也参与了这次没有成功的抢劫,其实是完全没有的事。
警探说,真要这样,那好办。那孩子叫什么名字?他从哪儿来?洛斯本说他知道孩子的整个经历,回头再谈,提议是否先去看看窃贼下手的地方。布拉瑟斯说按老规矩办。
两个警探在本地警察和仆人的陪同下,察看了房子、窗户,在草地上走,捅灌木丛,提灯察看足迹。回到屋子里以后,翟尔斯和布里特尔斯又把前天晚上的情形演示了好几遍。最后,两位警探走出去,秘密商谈了好长时间。
大夫在隔壁房间里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太太、小姐也神色焦急地望着他。露丝小姐对医生说,把那苦孩子的事如实地讲给他们听,说不定会使他获得免罪的。大夫说,他认为不会获得免罪,尽管他本人完全相信奥立弗的离奇故事。
但是按照他们的眼光来衡量,这事见不得人的地方不少。
露丝小姐听后表示明白了,但她认为,她还是看不出其中有什么东西可以给那孩子定罪的。大夫又开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过了一阵子,他说道:“假使我们把这孩子的真实经历和盘托出的话,必定后患无穷。”
最后,他说他有办法对付他们。这孩子正在发烧,不宜过多地交谈,那样做也情有可原。
这时,警探进来了。布拉瑟斯说这个案子不是预谋抢劫,同仆人没有关系。他说:“我们发现是伦敦人干的,因为手段是一流的。现在我们就去看看楼上的那个小孩,怎么样?”
“还是先让他们喝点儿什么吧,梅里太太。”大夫豁然开朗,仿佛想到了一个新主意。
布拉瑟斯说:“既然终归要喝点儿什么,那就来点儿酒吧,从伦敦坐马车来真够冷的,喝点儿酒也好暖和暖和。”
两位警探喝好了酒,大夫带他们上楼去看那小孩,翟尔斯擎着一支蜡烛走在前面。奥立弗还在昏睡,病情还在恶化。大夫扶着他在床上坐了起来。“这个孩子,”洛斯本先生声音不高却饱含热情地说道,“这个孩子因为顽皮,闯进后边一位先生的庭院,不经意被弹簧枪打中了,他今天早晨到这户人家来求助,反倒被扣留了下来,并遭到这位手举蜡烛的先生的虐待,使他的生命陷于极大的危险之中。”
翟尔斯听到大夫这样介绍自己,先是感到莫名其妙,继而显出惊慌与困惑,那副表情可笑极了。
布拉瑟斯转头问大夫:“这个人是不是喝醉了啊,先生?”达福极度轻蔑地对翟尔斯说:“你真是个十足的糊涂虫啊!”大夫说,应该把布里特尔斯从隔壁房间叫过来,他也和他的上司管家一样,落入了一个奇异的迷宫,不断生出种种矛盾的说法和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他除了说明自己十分糊涂外,什么事情都无法证明。他甚至声称现在把那个小偷叫到面前,他也认不出来。他只不过是把奥立弗当成那个小偷了。他是在跟着翟尔斯转。
于是,有人提出疑问:翟尔斯是否果真打中了什么人。
他们查验了昨晚抗击强盗的另一支没有开火的手枪,发现枪膛里除去火药和牛皮纸填弹塞以外,并没有装上有杀伤力的子弹,这更加使人怀疑昨晚是否打中了什么人。只有大夫是明白的,因为是他在10分钟前,偷偷地把弹丸拔了下来。这一发现和推断对翟尔斯来说是求之不得。他担心自己给一位小孩造成了致命伤,已经苦恼了几个小时。两位警探不想在奥立弗身上再费什么脑筋了,留下本地警察,到镇上去过夜了。又经过进一步的调查,费了许多口舌,治安推事才同意梅里太太和洛斯本先生联名保释奥立弗,但必须随传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