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人们休闲娱乐观念的改变,动漫产品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广,并逐渐发展成为一项有着巨大商机和文化影响力的新产业。2004年中国动漫产业总产值117亿元人民币,2005年动漫产业总产值达到180亿元人民币,据文化部预测,中国动漫市场还有1000亿元人民币的产值空间等待开发。动漫产业是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资产的智力密集型产业,需要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来保护动漫原创成果和产业开发收益。因此加强动漫产业的知识产权体系化保护,有利于推进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
-动漫产业与知识产权
动漫产业,是指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漫画为表现形式,包含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音像制品、舞台剧和基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动漫新品种等动漫直接产品的开发、生产、出版、播出、演出和销售,以及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产业。由于创意产品和动漫形象具有无体性、可复制性、易扩散性和消费上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特点,在生产出来之后很容易通过载体的转换被无限复制和广泛传播,使得其创造者难以通过实体占有保护其权利、排除他人的侵害以实现动漫作品带来的价值。因此,赋予动漫作品创作者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的法定垄断权利,并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动漫产业链各阶段主体的合法利益,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动漫产业的良性发展。
1.动漫产业与知识产权的内在相关性动漫产业具有创新性;髙投入、高利润和高风险性;个性化和社会化的统一等特性。而知识产权制度是规范人类智慧成果的合理使用,促进人类科技创新、文化繁荣的最有效制度,它在降低动漫产业知识外溢风险中起到了保护伞的作用。动漫产业与知识产权的内在相关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性与知识产权动漫产业创新创意成果产权化的形式正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动漫产业的核心无形资产。从动漫形象的构思到产品的生产再到产品的衍生、营销和推广,整个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特有的创新激励效应和收益保障机制,可见动漫产业和知识产权关系非常密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动漫产业发展的根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动漫产业发展的保障。
(2)髙投人、高利润、高风险性与知识产权动漫产业所具有的高收益、高回报和高增长潜力以及高风险的特性,使得交易各方寻求相关制度安排以规避开发、经营风险的意愿不断增强。而知识产权最本质的特点就是能够通过无形的信息产权控制有形的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进而控制整个市场。通过在知识产品上建立起私人产权的方式,赋予知识生产者对其知识产品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商业利用的独占权,即独占性地使用知产权保护的技术、作品、商业标志的权利。这种权利能够为权利人开拓市场,排挤以至于消灭竞争对手,使其不仅能够收回生产成本,还能获得丰厚的利润。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推动动漫产业获得高额利润的同时,可以分散和减轻因动漫产品市场不确定性和侵权行为带来的风险,满足了交易各方规避相关风险的需求。
(3)个性化和社会化的统一与知识产权动漫产业凝聚着原创者的形象创意、动作创意、语音创意、剧情创意等集成创意。个性化既包含原创者的艺术风格和素养等个性特征,又包括动漫形象的个性化。但是,个性化动漫形象必须获得社会化的认同,这种认可必然需要公开,也就意味动漫产业有可能会遭遇侵害。知识产权是私权,同时也具有公权性,它不仅仅保护创作者的合法私权,同时还促进科技进步、信息传播、实现社会福祉增长的功能,维护公共利益。知识产权制度是权利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平衡的工具。在动漫产业个性化需求和社会化利益发生冲突需要协调时,应实行“利益平衡”原则,使知识产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调和符合公平的价值理念。
2.动漫产业链整体保护的知识产权类型分析一个完整的动漫产业链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包括三大环节:在第一阶段,漫画作品属于着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作者创作作品之后可以到着作权行政主管部门去进行权属登记取得权利保护的初始证据。图书、杂志、报刊的出版商也可以出版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权益保护。在第二阶段,动画作品及其表现形式分属剧本、美术、音乐、图形、摄影、录像、模型、计算机软件、影视作品等范畴,可以获得着作权法的保护。动漫形象和作品实现数字化在网上传播,也可依网络传播权的相关立法加以保护。对于动漫作品制作中采用的方法和技术,可以选择申请专利或者以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在第三阶段,衍生产品的多样性和潜在的市场价值决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全面性特点。根据衍生产品的开发领域和市场定位将动漫形象注册为商品或服务商标,利用商标法对动漫产品进行排他性保护,是比较有效的方式。
由此可看出,动漫产业链的不同阶段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不同,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方式和特点也各有差异。在对动漫产业发展提供知识产权的体系化保护时,要注重多种知识产权制度之间的互补,同时也要注意合理解决和避免不同阶段所涉不同知识产权之间的冲突。
二我国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分析与评价
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虽然取得了显着进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动漫产业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针对动漫产业的特点进行的知识产权立法和制度建设都显得相对滞后。具体来说,我国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立法不够完善传统知识产权立法的原则、规则适用于动漫产业领域时,会面临不少由新技术的运用、作品使用方式的改变等带来的新问题。以日益成熟的网络游戏行业为例,因法律规范的缺失,对网络游戏作品的定性都存在争议,也就导致了其适用法律法规的争议。再如2006年5月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虽然初步实现了该权利在我国的体系化规制,但其并未对电子证据效力、网络作品证据保全做出明确规定,使得网络版权人维护权利时陷入举证责任无力承担的困境。此外,对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只规定了行政罚款数额,未规定民事赔偿数额,无法满足权利人的赔偿要求。
2·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及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采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双轨制的特色模式。尽管近年来,司法机关的能力有较大提高,但仍存在执法不统一、法官专业化程度不髙、对刑事犯罪打击不力等突出问题。行政执法保护是司法保护的补充,可是受到体制、人力、物力等因素的影响,行政保护的功效并没有完全发挥,行政机关的知识产权确权管理职能萎缩,事后的行政救济一旦被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连效率上的些许优势也荡然无存。此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过于分散、各自为政、职能交叉和冲突等问题削弱了行政执法能力。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之间或衔接不力,以罚代刑,或存在冲突,使得当事人无所适从,也浪费了有限的行政和司法资源。
3.动漫行业协会的知识产权保护职能有待加弦目前我国的动漫行业协会在行业内没有得到普遍认知。一些协会组建之初就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而设立,不能就企业知识产权现状向政府提出有价值的维权建议,在协助政府进行侵权调查,协调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方面作用更是微乎其微。协会也不能为企业提供详尽有价值的知识产权信息,缺乏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开展企业培训,无法有效指导动漫企业的知识产权创新活动,在应对国外知识产权人的诉讼时无力进行反诉调查和充分准备。而初建的动漫行业协会在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诸如体制、管理等问题进一步削弱了协会本身的权威性,制约动漫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4.动漫企业及个人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当薄弱企业及个人是动漫产业发展的生力军。然而我国动漫企业及作品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整体上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第一,由于我国动漫产业中小规模企业居多,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能力受到很大限制;第二,企业和个人对动漫产业与知识产权的相关性缺乏深层次认识;第三,动漫产业链各环节中的商业秘密技术保护措施运用不到位;第四,动漫产业的个人作品、发明与职务作品、发明的知识产权归属安排不当。
三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
为了推动我国动漫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动漫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势在必行。针对目前我国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缺漏与不足,我们认为可着重从政府、行业协会、动漫企业以及以创作者为核心的个人等四个层面来构建和完善动漫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政府层面知识产权保护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政府介人,应通过完善立法、改进执法体制和制度创新加强动漫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一,健全相关立法。首先,应针对网络环境下动漫作品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修订和补充网络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其次,专门立法赋予动漫形象创作者“商品化形象权”这一新型的无形财产权,在将形象用于广告宣传、商品包装装潢、形象改编、制作出售立体形象和衍生产品、注册企业名称、注册商标等商业化活动中,合理调节形象创作权利人、形象利用经营者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再次,可增加《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性条款,增加法律对层出不穷的新型动漫侵权行为的调整弹性。第二,进一步理顺知识产权执法管理体制,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司法系统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密切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之间衔接与合作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同时,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有效整合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实行知识产权工作的归口管理,将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工作合为一体,提高我国动漫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效能,也利于与国外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的对口交流和合作。同时,针对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缺乏第三方着作权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的现状,应着力完善着作权登记制度,特别是数字作品的版权登记和加密等技术平台的搭建,一方面推广动漫作品的“身份证”登记管理,另一方面提高行政机关的管理效率,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加大对动漫产业侵权的惩罚力度,使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尽快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第三,制定配套政策优化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政府应积极落实国家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强部门间协调,加大对动漫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设立专项基金,帮助保护企业、个人作品的知识产权,完善相应的财政和税收政策。
2.行业协会层面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表明既要充分发挥现有与动漫相关的各类学会的重要作用,也要在有利于整和行政和产业资源,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Jg务企业作用的情况下,以企业为主体,兼顾学术性和社会性,来对动漫行业协会进行调整充实或改造建设。所以动漫行业协会必须加强自身的自律性,制定规则制度,规范行业的运作;其次要积极加强与政府、企业、个体的协作,及时反馈信息,使各方及时了解最新的创作过程;最后要积极加强完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加强员工素质培训和引进优质人才,能够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3.企业层面企业是动漫产业发展的主体和核心力量,动漫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强化和制度的健全对动漫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第一,动漫企业应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纳人生产经营的总体战略规划,研究和逐步建立符合本企业特点的覆盖动漫产业链各环节的20D8文化产业发展研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第二,应注重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教育,通过培训来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动漫企业内部设立专职机构和人员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三,应加强动漫商业秘密的技术保护。除了通过合同管理对动漫作品归属予以明确约定,并与关键技术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合同来保护商业秘密之外,还应根据动漫产品的特点,重视和加强对产品的技术保护。第四,及时进行着作权登记,保全动漫作品着作权取得的相关证据,有效预防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第五,企业应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加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4.个人层面动漫作品的创作者应具备知识产权自我保护和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增加对知识产权基本法律法规的了解与掌握,提高自身的维权能力,在动漫作品素材索取和产品传播过程中,创作者要自觉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此外,提高动漫产品消费者和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是保障动漫产业价值链得以延续的关键所在。一方面,政府可通过各种渠道普及知识产权基本法律常识,使公众认识到在知情情况下消费侵权产品可能给自己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另一方面,应宣传正确的维权途径,帮助消费者运用合理手段保障自身权益,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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