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经历了以土地和资本作为发展动力之后,人类社会正在开始走向以创意作为动力的发展阶段。自1994年澳大利亚提出建立创意国家,1997年,英国政府成立“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并在次年的《英国创意产业专题报告》中首次提出并界定了创意产业的概念后,创意产业作为英国的一个新兴产业,为英国经济从由传统制造业持续衰退造成的低迷中走出,并为逐步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郭立伟,2007)o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正在致力于将文化创意产业打造为本国和本地区的支柱产业,由此,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大力发展本土文化创意产业的浪潮,我国政府也于2001年正式将文化产业纳人国家“十五”规划纲要,2002年十六大进一步对文化产业的地位、作用、发展目标和发展途径、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辩证关系等作了系统论述。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还就“完善文化产业政策,鼓励多渠道资金投入,促进各类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形成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上说明,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不仅已是世界各国的共识,也受到了我国政府的重视。但是,目前国内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地位、作用以及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性研究的较多,而从经济学角度,对于如何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浪潮中能够占领先机并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如何使本民族和本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形成核心竞争力的研究还较为薄弱。本文试图借助产业经济学理论,以产业发展的视角对这一问题做进一步的探讨。
二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辨析与分类
1.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辨析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与“文化创意产业”(culturalandcreativeindustries)相关的概念有“创意产业"(CreativeIndustry)、“文化产业"(CulturalIndustry),且解释也不尽相同。英国称“创意产业”,并将其解释为: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及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郭立伟,2007)。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将其称为“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关于“文化产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定义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李昭赢,2006)。我国文化部把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具体包括:印刷、出版与多媒体、视听、录音与录影制作以及工艺与设计(郭立伟,2007);而“文化创意产业"(culturalandcreativeindustries)主要为我国台湾和内地的北京、江浙等地及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称谓,且我国台湾“经济部工业局”将其定义为:源自于创意或文化积累,透过智慧财产的形式与运用,具有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潜力,并促进整体生活提升之行业(奚建华,2007)。
笔者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是既相联系但又有区别的三个概念。文化产业以文化为商品,主要为社会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创意产业除了服务于个人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之外,主要服务于生产领域,以提升产品附加值,满足经济发展对提升产业结构的要求,因此具有明显的“生产性服务业”的性质;文化创意产业是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的融合,是文化产业的升级和创意产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以文化为资源、创意为生命力、精神消费品为载体,按照工业标准生产、贸易手段流通的行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外延非常广泛,但从内涵上看,他一定包括文化、创意、经济三项内容,缺一不可。其中,文化是资源(或元素),创意是灵魂,经济是属性。
2.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目前尚没有统一标准,不同国家、地区以及研究人员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按照各自的标准进行了不同的划分。国外,由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建立的“北美产业分类系统"(NAICS),将文化产业划分为娱乐业与电子传媒业、印刷业与出版业、旅行与旅游产业等相关门类(刘启宇,2007);英国将其划分为广告业、设计业、电影、表演艺术、出版业等10余种产业(姚东旭,2007)。除此,还有一些学者笼统地将其划分为在地产业(旅游、休闲)、在场产业(演艺、文博、广告、会展)、在线产业(数字、网络、影视)和在版产业(图书、设计、版权、报业)(李康化,2007)。
国内,姚东旭(2007)按照产品属性不同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生产和提供消费性文化创意产品的产业,例如电影电视作品、电子游戏、文学作品、音乐及表演艺术等,类似于传统产业分类中的文化产业;另一类是生产和提供生产性文化创意产品的产业,如剧本、服装设计、工业品外观设计、广告方案、软件等。王亚川(2007)按其所包含的“核心要素”不同,将其划分为三种类型:资源型文化产业,如旅游业、民俗文化产业和博览业;制造型文化产业,如各种文化体育用品、乐器、玩具、游艺器材、教学仪器、娱乐用品和工艺美术品的制造业等;创意型文化产业,如广播电影电视业、演艺业、工业设计业、艺术设计业、广告音像业、休闲软件业、游戏业和动漫产业等。中宣部课题组按照产品性质的不同,将其分为四类:提供文化产品如图书、音像制品等的产业;提供文化传播服务如广播电视、文艺表演、博物馆等的产业;提供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如游览景区服务、休闲健身娱乐等活动的产业;提供与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活动有直接关联的用品、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以及相关文化产品如工艺品等生产和销售活动的产业(李昭赢,2006)。除此,国家统计局按照行业分类标准及文化活动自身特点将其分为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及软件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共9个大类、24个中类、80个小类(这一分类体系目前暂不包括教育、体育和自然科学研究)(刘启宇,2007);北京市统计局将其划分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和其他辅助服务等9个大类(姚东旭,2007)。
本文为便于研究,借用王亚川的资源型文化产业、制造型文化产业和创意型文化产业的分类方法。其中,资源型文化产业,指以文化资源的存在为基本前提和核心要素的文化产业,其产品主要为“在地产品”和“在场产品”;制造型文化产业,指运用现代生产技术,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制造的产业;创意型文化产业,指以人脑的创意为核心动力的文化产业,其产品主要为“在线产品”和“在版产品”。
三陕西文化创业产业的竞争优势与不足
依据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2002)的“钻石理论模型”,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某一产业是否能够获得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四个要素(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产业支持、企业)和两个变量(政府、机遇)。因此,本文将从上述六个方面对陕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优势与不足进行分析。
1.生产要素分析生产要素不但是产业生存的根本,还是最上游的竞争优条件,尤其是天然生产要素,在竞争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波特将生产要素区分为:人力资源、天然资源、知识资源、资本资源和基础设施。就人力资源而言,目前陕西文化创意产业的人才主要集中在低端,也就是说,陕西不乏民俗文化的传承者(工匠),但缺乏有创意的高端人才——灵感迸发、创意迭现的创作人才以及既通晓文化创意产业内容又擅长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的管理人才和营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