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歌手一直是我的梦想。小时候我爸就告诉我,勤勤恳恳做事,老老实实做人。我的名字苟富贵是我爸给我取的。老爸在****期间还是一个小孩,差一点死去,我在想,要是当时爸爸死去不就没有现在的我了,所以从这个生物学角度来说,我很爱我老爸。但是老爸坚决反对我从事文艺工作,他认为从事文艺的工作的人都是不务正业,因此我又痛恨他。特别是在那次老爸将我的小提琴摔个粉碎之后,我从那刻起决定以后不再回家。
我13岁那年,在南方一个小县城里上学。那时的县城不像现在,你完全找不到一处现代化的建筑,全是土坯房,老院子,外加一群群老爱飞到老院子里啄食的麻雀。我常常放学后独自扣鸟,我们当地管这种捕鸟活动叫扣鸟,我用一根线拴住一根棍子,然后找到各种能罩住鸟的器皿,脸盆、簸箕、筛子都能承担这种功能,伙伴中调皮的人开玩笑说:我们那时捕鸟很容易,奶罩也能罩住鸟。我们用一根短棍子撑住这些器皿的一个口,然后在器皿下放一些鸟吃的小黄米,我们则躲在很远的地方观察着,只要看见有鸟进去器皿下吃小黄米,一拉手中的线,棍子就倒了,鸟自然就被罩在了器皿下,我当时特别爱用老爸那顶遮阳帽扣鸟,为此我的屁股不少被老爸打,打得最严重的那次是妈妈带我进了医院。
提到老妈,我就更惭愧了。老妈是这个世界上最疼我的人了,直到现在吴香芒的出现似乎也没改变这个情况。我老妈是个特别喜欢说说笑笑的人,但是干起活来从不说一句话,这其中包括和我老爸行房事,也难怪,我打小就没听见过那种声音。
老妈知道我喜欢扣鸟,所以经常用旧衣服裁减下来的碎布帮我缝一个布兜,用来装鸟特别方便,我记得有一次捕捉了二十几只麻雀,我就用老妈给我缝制的布兜装鸟,回到家发现布兜里都是鸟屎,为此我把鸟全都放了,老爸说我疯了,辛苦捕捉来又放生,可是老爸哪里知道,我其实是心疼鸟把老妈缝制给我的布兜弄脏了,那个布兜我用了一次洗干净之后我再也没用。令我生气的是,过了一年,我不在家,老爸用那布兜做了一个垫屁股的小枕头,我一气之下,把它送进了火炉焚烧了,我始终相信老妈对我的爱是纯洁的,不可亵渎。
在一次扣鸟行动中,我遇见了一个女孩,她叫唐雯雯,也喜欢扣鸟。当时扣鸟是男孩子的专利,女孩子鲜有参与的,于是我问她为啥来扣鸟,她傻傻愣在那说了俩字:好玩。随后她一转身,边喊边跑了,嘴里哭喊着爸爸爸妈,原来我把她吓哭了。
我跟唐雯雯熟了之后,有时候很喜欢在一起捉迷藏,我记得那次天色很晚,在大石柱子后面,我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她的手并没缩回去,而是保持不动,这就算是我跟唐雯雯之间仅有的一点“肌肤之亲”。
我一直不知道唐雯雯有没有喜欢过我,反正我很清楚在我生命里,这个小女孩或多或少给我留下了一些痕迹,我上初中那年她家搬走了,听小伙伴们说搬到了广东去了,后来我长大了些还萌生了一个愚蠢的想法,想着去找她,后来我告诉自己,就算找到她又能怎样,也许她早就把我这小伙伴给忘了,况且我都不知道人家是否喜欢我,再说就算是喜欢,也过了好多年了,当时是十三四岁,到了十七八岁,她还能认出我吗?我在苦苦地笑自己,笑自己的愚蠢,笑自己的多情,笑自己就这样在心中种下了一颗天真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