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在群体制约因素之下的服从开始时可能是不自觉的被动的。服从者在被迫的情况下其内心显然是不愉快或苦恼的,因而行为方式迟早会发生改变。改变有两种取向:其一,在群体压力减弱的情况下,个体原本被抑制的态度及行为方式可能回复到原来状态;其二,被迫的服从转为习惯,变成自觉的服从。这种自觉服从的行为无论对自己、群体与社会都有积极意义。个人服从群体与社会能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得到肯定、接纳、赞许和相应的物质利益;能使群体制订的组织纪律、政策规范得到有效贯彻,强化凝聚力,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努力;能使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有条,提高文明程度。当然,如无原则的盲目服从,从长远看这将有害于群体与社会。
三、逆反
逆反与服从相反,表现为个体对群体影响的一种温和的反抗。当群体规范和准则的约束力或权威人士的命令和要求超过了个体心理承受阈限,个体在不愉快的心理体验中便会产生负面的意向以及相应的抵制行为。如要求某人向东,他却偏偏向西,这形象地刻画了逆反心理持有者的行为倾向。
个体对群体影响的逆反体现了人的心理要求的两重性。一方面,人的归属需要促使个体追求群体生活,成为群体成员,愿意接受群体中约定俗成的规范和准则,愿意服从权威人士的领导和要求;另一方面,个体出于意志自由的需要,渴望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地确定和选择行为方式。因此,个体既愿意接受群体的影响、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也渴望这种约束力不要过大、过强,能给自己一定的自由度,在某些方面能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正因为如此,一旦群体的规范和权威的强制超过了个体所能接受的程度,就容易引起个体的逆反心理和相应的抵触行为,与群体行为不一致。
逆反是对群体影响的弱的抗拒,并未形成激烈的人际冲突。不过,逆反心理和抵触行为显然会大大降低人的工作效率,容易引起人际矛盾,对个人和群体产生不利后果。为避免产生逆反心理,作为个体而言,要增强集体意识,正确认识个人与集体之间的依存关系;作为领导而言,要认真审查规范和准则的切实可行性,以免约束过严挫伤群众的积极性。领导本人更应注意工作方法,尽量避免采用强制性命令。应摆事实,讲道理,善于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使群众能心情舒畅地接受群体的安排,自觉遵守群体确定的规范、准则和决定。这样,才有利于消除群体成员产生逆反心理的外部条件。
诚然,对逆反心理也应一分为二。即对个体因逆反而采取的消极抵制行为要作具体分析。如群体未能满足个人的私利,致使个体对群体的正确意见或安排抱有反感,进而采取抵制行为,这显然是错误的;相反,如领导考虑问题不周全,决策明显有误且固执己见,一意孤行,在这种情况下,个体的逆反心理和抵触行为可视为坚持原则的表现,随着时间的推移,终将得到多数人的支持,直至改变领导所作出的错误的决策和安排。
个体间相互影响的主要形式
群体成员在相互联系、彼此接触中,利用言语和非言语形式,通过信息交流,必然会影响对方的心理和行为,表现出一定的互动效应。事实上,我们每个人的心态波动和行为反应,除了客体的刺激作用之外,人际影响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人际影响的主要形式有如下三种:
一、劝说
劝说是人际间施加影响的主要形式。日常生活中,有人将劝说理解为是单向的信息传递过程,即抱有某种目的,对某人进行有的放矢地说服工作。有人则将劝说理解为是双向的信息传递过程,一种思想情感的交流。其实,劝说在形式上是一种双向的思想交流,而实质是一种有目的的说服过程。通过劝说,能使双方的认识、理解、观点渐趋接近,达到转变思想、纠正错误、解决矛盾的目的。然而,劝说的对象通常是有思想和观点的成人,因此要达到劝说目的并不容易。有人费尽口舌却毫无效果,而有人却能使被劝说者心悦诚服地改变原有态度。影响劝说效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劝说技巧与方法在其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例如,一开始交谈时如直接涉及要害问题,往往容易引起冲突,使交谈陷入僵局。为此,可先务虚,谈论一些双方感兴趣的话题。谈话气氛活跃了,双方就会感到有共同语言。在这种情景中,慢慢转到要谈的正题上就比较自然,也便于双方心平气和地交谈。在谈正题时,也不能揪着对方的错误不放,这样会使对方反感。如对方不与配合,劝说很难取得进展。所以,应该让对方解释,并耐心倾听与客观评价,承认对方观点中存在合理性,这样对方会觉得你通情达理,对你的劝说也就容易接受。相反,如盛气凌人,将对方讲得一无是处,或逼着对方承认错误,结果往往事与愿违,问题丝毫没有解决,反而不欢而散。
又例如,多数人喜欢听赞扬之言,而不愿接受批评、指正。当你的劝说与被劝者已经形成的想法相抵触时,被劝者就会本能地加以拒绝,力图保持其观点的完整性。要攻破被劝者顽固的思想堡垒,通常须借助理性说服和情绪唤醒,即所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人有理性也有情感。严谨有力的说理能使被劝者深受启发,以致心服口服,不得不接受劝说,转变态度、立场。说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有利于自己的正面证据去说服对方;另一种是既例举证据来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以说服对方,同时也指出与自己相反观点存在的价值。这两种说理方式各适用于不同的对象。一般认为,文化程度较低者(高中文化水平以下者)由于受知识水平所限,思考问题较为直观,多半习惯于从正面理解事物。对这种对象,单方面陈述正面观点更有利于他们转变态度、立场。而对于文化程度较高者(高中文化水平以上者),由于他们具有相当的知识和理解能力、考虑问题比较全面、喜欢从正、反两面辩证地看待事物,因此我们说理时要尽量从正反二方面引导与启发,这样更能使对方信服和接受说理的影响。在说理无效的情况下,就须以情感去打动对方,使对方了解自己坚持错误立场的态度可能带来的后果,使对方理解你的真情及公正无偏。如能引起对方的情感反应,使对方自感害怕、焦虑、愧疚、自责时,就会持合作与信任态度,就容易接受你的劝说。
此外,劝说者的地位、形象、人品、言语表达和被劝说者的年龄、知识水平、个性特征、思维品质及经常接触的人际环境等都会对被劝者的态度、立场的转变发生影响。所以,劝说成功与否,既取决于交谈双方的主客观条件,更取决于劝说者所掌握的谈话技巧。为此,有人把“劝说”称之为一门艺术,确实不无道理。
二、暗示
人际间除了利用言语彼此沟通信息之外,在某些情况下,还能利用暗示这种隐蔽而微妙的方式相互传递信息,产生心理互动。暗示能在两种情况下起到特殊作用:其一,言语交往中不宜明确表达的含义,可利用暗示方式,让对方自己领会隐义。尤其对于智力水平高、知识相对丰富、有较强自尊性的人,他们通常不愿接受他人理性的劝说,感到如此接受他人明确的提示是对自己理解力和判断力的低估,有失于自己的面子,因此他们更愿意接受暗示性的指点。但要正确理解暗示语言的隐义而不致发生误解,则须具备相当的理解能力和判断能力;其二,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意思可利用暗示形式———表情。表情是思想的信号,是人际间相互影响的重要媒介。在许多场合,彼此间的思想、愿望、需要、态度与观点不宜言传而只能意会时,表情能起到沟通思想、相互影响与互动作用。
暗示表达的信息是非强迫性的,只有当对方不加怀疑的情况下才会起作用。例如,船在海上航行时,如用暗示语暗示原本怕晕船的旅客,就可能唤起他们内心对晕船的恐惧感,即刻表现出脸色苍白、站立不稳的晕船症状。而催眠师要使受试者进入催眠状态,首先取决于受试者对催眠一事不抱偏见,相信催眠是可能的,并希望从催眠中获得新鲜经验。正因为不加怀疑是接受暗示的前提,有些人为了使他人接受暗示,故意制造假象,使人不加怀疑。平时,路边小商贩为了推销质量低劣的产品,故意雇了一批同伙,围着小摊竞相购买并连声称“好”,试图引起来往行人的注意,接受暗示,激发购买动机。
暗示作为人际间相互影响的媒介,能否切实发挥作用要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暗示者的身份、地位越高,对受暗示者的影响力越大,暗示作用就越明显。此外,多数人发出的暗示容易为少数人接受,而少数人的暗示却不易为多数人所接受。还有,暗示接受者的知识、经验、理解水平、性格特征、思维品质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暗示感受性。所以,如要发挥暗示在人际互动中的作用,必须了解影响暗示的诸多因素。
三、模仿
模仿不同于劝说和暗示,它并不借助于语言信息的传递来影响彼此关系,而是人际间行为方式的互动现象。在模仿对象的选择中,有人喜欢将自己的好友、同事作为自己的模仿对象;有人则倾向于模仿那些自己所羡慕和崇敬的榜样人物;也有人博采众长,善于综合地模仿周围人所具有的良好行为。通过模仿,能使人们在特定情景中,作出相类似的行为反应。
人际间行为的模仿可分为无意和有意二种。孩提时,我们模仿父母的行为,部分是在无意之中进行的,这种无意的模仿行为已成为我们当今习惯行为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有意模仿更具重要意义。这种模仿是重要的学习途径,能学到他人的行为反应模式,掌握技能、技巧,形成道德行为和个性特征。有意模仿更是矫正不良行为的途径,行为疗法创导的“模仿法”就是改变消极行为的有效手段。
模仿作为人际间的影响因素,对它的作用应作辩证分析。因为,良好的行为方式与不良的行为方式均能借助模仿在人际间流传和扩散。或养成良好的行为反应模式,提高工作效率;或受不良行为所侵蚀,危害自身和他人,吸毒、偷窃、打架斗殴等犯罪行为从源头上看,都是模仿他人的结果。因此,模仿对象时要慎重,不能随意选择,否则后患无穷。由此说明,以良好的行为影响人、教育人、改造人,对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是至关重要的。